中国中部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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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理论基础

一 区位理论

区位理论是研究经济行为的空间选择及空间经济活动组织的理论,简单地说就是研究经济活动最优空间的理论,即经济行为与空间关系问题的理论。19世纪初,杜能创立了农业区位论,到20世纪初出现了以研究成本和运输费用为内涵的工业区位论,其先驱是劳恩哈特,集大成者是韦伯,创立了工业区位理论。20世纪30年代初,德国地理学者克里斯塔勒提出了中心地理论,随后,德国经济学家廖什在克里斯塔勒研究的基础上,发展出产业的市场区位论,此后瑞典经济学家俄林把地域分工、国际贸易区位加以综合分析,形成贸易区位论。20世纪60年代以来,以艾萨德的《区位与空间经济》和贝克曼编辑出版的《区位理论》为主要研究标志,区域理论得到有效的发展,开始在更加广阔的领域内应用,并不断对原有的理论进行修正和改进,使区位理论更加接近客观经济现实,为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8]。根据其产生与发展的先后及内容上的差异,区位理论可以分为传统区位理论和现代区位理论。

传统区位理论主要是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抽象方法,分析影响微观区位或厂址选择的各种因素,其研究对象一般是以追求成本最小化或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处于完全竞争市场机制下的、抽象的、理想化的单个厂商及其聚集地——城市。它经历了古典区位理论和近代区位理论两个阶段。古典区位理论主要包括杜能创立的农业区位论和韦伯的工业区位论。杜能的农业区位论将农业生产者的成本作为最重要的因素考虑,认为距离城市远近导致的地租差异,即区位地租或经济地租,是决定农业土地利用方式以及生产专业化方向的关键因素;而韦伯的工业区位论认为运输成本、劳动力成本以及聚集倾向是决定工业区位的关键因素,它是当今研究工业布局的理论基础。近代区位理论影响较大的则是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和廖什的市场区位理论。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以古典区位理论的静态局部均衡理论为基础,进而探讨静态一般均衡理论,首创了以城市聚集为中心进行市场面与网络分析的理论,为以后动态一般均衡理论奠定了基础。同时它还使区位论研究由农业、工业等生产领域扩展到商业、服务业等消费领域,由局部小区域的或个别企业和微观分析,扩展到大区域范围内的、多个企业或区域的宏观综合分析,成为一种宏观的、静态的、以市场为中心的商业和服务业区位理论;而廖什的市场区位理论是在垄断竞争情况下,着眼于确定均衡价格和销售量,由此来确定市场地域均衡时的面积和形状,即在给定的经济空间内生产区位数量的极大化,以及由这一条件出发来规定市场范围和形状。

现代区位理论改变了传统的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角度和方式,吸取凯恩斯经济理论、地理学和经济地理学及其“计量革命”所产生的新思想,对国家或区域范围的经济条件和自然条件,经济规划和经济政策,区域的自然资源、人口、教育、技术水平、消费水平、资本形成的条件、失业和货币金融的差异等进行了宏观、动态和综合的分析研究,形成了诸多学派的区位理论。

虽然说区位理论对现代区域发展理论研究具有重大贡献,但由于其研究的对象毕竟只是工业企业经营方式、农业经营方式、城市、市场区等单一的社会经济客体,所概括的只是这些单项事物的空间运动和空间定位规律,这就使得区位理论在具有进步性和科学性的同时,又具有某些方面的局限性,因而限制了理论向纵深发展[9]。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来,区位理论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一些学者采用多种分析工具和方法,不断对原有区位理论进行修正和完善,使区位理论更加接近客观经济现实。

农产品加工业属于传统产业,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较高,自然条件是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形成的物质基础和先决条件。区位理论对于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布局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