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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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不可否认,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一对矛盾,两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城市化要实现持续快速的发展必然离不开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即城市发展需要生态环境的支持;但同时,城市化又必然对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破坏作用。可以说,两者关系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能否健康持续发展。这就要求必须实现两者的和谐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生态环境是城市发展的基础

城市作为重要的人类生态系统,是一个包括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复合体,由城市居民及其生存环境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关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时,城市又是一个不完善的生态系统,它需要从外界输入物质、能量,又不断地向外界输出产品、服务和废物等等。因此,城市需要外界生态环境从物质、能量以及净化、吸收其排泄废物等多方面的支持,这样才可以维持正常运转。没有外界生态环境的支持,城市也就无从发展。

二、生态环境问题最终要靠经济发展来解决

生态环境问题只能靠经济发展来解决,赤贫的、经济发展落后的社会无助于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相反,贫困只会导致环境退化,国内外的研究表明,人口、贫困和环境退化三个要素将形成一个相互推动、多重作用的恶性循环系统。所以,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借口,主张停止经济增长,追求稳态经济,是有害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发展的。只有积极发展经济和社会,实现城市化和城市的现代化,才有可能消除区域和城市的生态环境危机。

三、生态环境危机已成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生态环境危机在城市地区到处肆虐,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由于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具有开放性、依赖性、脆弱性、复合性等特点,极易受到人为的和自然生态条件变动的干扰。在一些重点城市,污染更为严重,极大地限制了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因此,认识和研究城市生态环境问题,探讨城市化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途径与对策,促进城市生态系统的良好循环,已成为当前十分迫切和紧要的任务。因此,从城市化的角度入手,深入分析城市化与生态化相互作用的机理并提出有效的调控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城市化进程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下:

1.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正确认识城市化进程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哲学依据

城市化进程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说到底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一直以来,人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存在两种看法:一是人类中心论,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赞美、突出人的智慧、意志、精神、力量、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二是自然主义,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共性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赞美、突出大自然和非人生命体。这两种观念经过漫长的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发展过程的冲洗,已分化形成如下三种有影响的、争论不休的观念。一是“极端的人类中心论”,即认为“人是万物之灵”,是自然的中心、主宰、征服者、统治者、法律关系的唯一主体,人对自然有着绝对的自由支配权利,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甚至从某个阶级、阶层的利益出发对待自然,人不可能也不应超越自我,根本否认自然的价值、尊严和自然权利,否认和反对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共处,否定法律应当和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主要是将人类的中心地位和重大作用无限、过分、不当夸大的产物。二是“极端的自然论”,又称自然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即认为人与自然没有区别,根本否认人的中心地位、忽视人的利益和创造力,主张以生态为中心、一切顺应自然、自然与人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甚至认为人是“宇宙之癌”,人的存在是一种宇宙病态,人在宇宙中如同癌细胞一样,夺取了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破坏了宇宙的和谐,这主要是无限夸大自然与人的共性、过分轻视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产物。三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论”,认为宇宙中一切有意识的生物都是首先从“自我”或自身出发看世界的,人作为高级生物也不可能例外,从这个角度讲并不反对或否定一般意义上的“人类中心论”。但是,人毕竟是不同于一般生物的高级生物,人发展成熟到一定阶段具有超越自我的能力。由人制定的法律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应是人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用与理性、科学态度与道德理想的结合,应该同时反映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以及人的利益与其他物种的利益。人应该尊重、保护、合理利用自然,通过法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力与自然生产力相和谐、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和谐、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相和谐、“人化自然”与“未人化自然”相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反对“自然主义”和“极端的人类中心论”。这第三种观念有着丰富的理论源泉,是极端的人类中心论与自然主义相互取长补短、优化结合(或综合、整合)的产物,是整个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理论、环境科学理论、伦理学理论共同发展提高的产物。在现阶段的城市环保中,我们更应该注意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所以,在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应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正确观点。人的生存离不开自然环境,而自然环境的保护又需要全人类共同的努力。

2.坚持可持续发展观是正确认识城市化进程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指导原则

可持续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缘起于环境保护问题,但今天已经成为涉及可持续经济、可持续生态和可持续社会三方面协调统一的全面性战略。它要求人类在发展中讲究经济效率、关注生态和谐与追求社会公平,最终达到人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要求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发展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现代化建设全局提出的创新思维。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符合中国国情、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而以可持续发展观来正确认识城市化进程与环境保护关系首先就是要从效益的角度看污染与治理。

我国大力推行城市化的目的是依靠城市的发展来带动经济的发展,从而达到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目的。但就目前来看,城市化的发展并未大力带动经济的发展,这主要是因为,不少地区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先是片面扩大了城市化规模,而并没有建设起与之匹配的工业企业,城市经济发展靠的是农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本身对经济的发展只能起辅助作用,而不能起直接作用。此外,还有些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走了西方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以牺牲当地的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因为这种发展只是暂时的,这一代可从发展中得到好处,而下一代不得不为环境的破坏吞下苦果,西方发达国家早就从自身的教训提醒了我们,先污染、后治理,在污染之后的治理,付出的代价是甚大的,甚至是超出了以污染为代价的发展所带来的效益。

前人的教训摆在面前,在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中,就应该避免重蹈覆辙,城市化的目的是发展经济,而先污染后治理将在以后的治理中付出更大的代价,甚至于阻碍经济的发展,那么,仅仅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就应该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这条老路,而应该在污染的同时,就进行治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经济的持续发展,不会因环境的毁坏而在某一阶段对经济带来灾难性的影响。

3.建构和谐社会的理念是正确认识城市化进程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合理价值取向

和谐社会是将社会方方面面有机协调,形成高效运转、功能充分发挥的系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形成的新理念,是在“三大文明”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现代化具有一定条件的状况下提出来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社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为竭力避免个别的局部利益冲突转化为整体的社会冲突,中共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执政理念,以期协调好各阶层利益关系。当前,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社会经济结构深刻变化,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社会矛盾不断显化,这对于中共中央的执政能力来说,无疑是严峻的考验和重大的挑战。而旨在协调利益格局、缓解社会矛盾的和谐社会理念,自然是执政党引领中国民众顺利度过临界点的不二法宝。而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协调好各阶层的利益关系至关重要。社会阶层关系是最重要的一种社会关系。协调各阶层利益关系的目标,就是要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展所长、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但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要做到构建和谐社会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继续努力。在诸多的问题中最突出的就是农民失地问题。在城市化的过程中,由于大量占用耕地而由此引发的农民失地问题越来越严重。本来国家对失地农民进行了一定的补偿,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发放到农民手中的就只有极少的一部分,农民得不偿失,生活困难,使得农民失地问题越发严重。同时,大量失地农民涌入城市,对城市管理也是极大的考验。虽然现在提倡农民市民化,但真正做到这一点还是有一定的困难。除此之外,这些进入城市的失地农民并没有获得工作,城市也没有足够的工作岗位来安排这些农民。所以,有很大一部分农民在进入城市之后,是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同时,又由于农村的教育问题,导致农村居民的素质普遍不高,也提高了管理的难度。在这么多失地农民涌入城市,又无事可做的情况下,极易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因为失地农民就算进入了城市,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市民化,在城市生活中,农民长期形成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和城市居民也不尽相同,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冲突。不利于城市的安定,也会影响城市的发展。这都是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不顾自然环境盲目发展对土地资源造成极大地破坏所形成的。

4.环境保护对城市化进程的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保护环境,绿化城市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的本质在于积聚人、财、物。只有把周边的生产要素积聚到城市中来,才能产生集聚和增值效应,才有工业化和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才有科技、教育服务设施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与企业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商品交换,只有在城市才能实现,地区的开放也是通过城市这个国际化的跳板来实现的。反之,如果一个城市对生产要素不是积聚,而是发散的,人、财、物是外流的,这个城市必然会衰退。历史证明,绿化建设与城市的兴衰存亡息息相关。在古今中外历史上,不少曾经商业繁荣、人口众多的城市,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而逐渐衰落,有的甚至湮灭大漠。所以,要保护环境,绿化城市,提高城市积聚财富的能力。毕竟,一座城市只有不断的积聚人、财、物,才能持续发展;反之,则会不断的衰败,最终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中。

其次,城市绿化具有优化人居环境,吸引外地人、财、物积聚到城市的功能。今天,我国绝大多数地方人民已经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人们已将目光转向了人居环境的优化。人居环境优化已成为提高城市竞争力、吸引人财物的主要手段之一。

最后,从提高城市化水平上来看,城市绿化也是重要的实现途径。不能把高楼大厦看做是现代化的标志,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现代化,除了物质生产水平的现代化,还有精神生活的现代化,还有生态环境的现代化。城市的现代化不能局限有多少现代化的高楼大厦,而是要讲求人与自然、人与城市环境和谐统一和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