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治理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整合方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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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农村制度研究存在的不足[1]

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内生于农村社会的非正式制度对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在国家政权迅速向农村渗透的大背景下,已有学者对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但从实现农村有效治理的视角,探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整合与互动策略的研究基本没有。总体上看,研究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研究的本土化努力不够。制度研究本身有一定的理论性和抽象性,综观现有农村制度研究成果,大多是吸收了国外社会科学,特别是新制度主义关于制度研究的一些基本范式和理路。无论在制度的内涵方面还是在制度变迁路径的理解上大多有简单化、模式化倾向,许多研究成果低水平重复。同时,对制度的历史演进过程缺乏实证方面的具体分析,特别在非正式制度方面的研究最为明显,很多研究仅仅触及当今农村社会非正式制度的广泛存在,以及它在农村社会的作用和价值等问题,很少能够结合中国的社会结构变迁、农村社会的转型以及农村社会的文化传承等因素,进行历史的逻辑的深入分析。其实离开对历史和过程的分析和关注,我们是很难真正把握农村制度关系的演进和变化规律的,特别是对以“内生秩序”表现出来的非正式制度的认识和把握。

第二,实证研究的科学化程度低。要弄清楚非正式制度对农村社会的影响和作用,需要对农村社会中的非正式制度要素进行大量的实证调查,由于农村研究起步较晚,加之受到方法论和研究者本身的学术素养和学术水平的限制,一些研究者往往带着自身所积累和掌握的知识、理论进入实证调查的“场域”,而这些知识和理论不自觉地成为研究者看问题、分析问题的基本框架,从而使调查围绕“某种认知”、检验“某个观点”而展开。加之中国农村社会有着自身特殊的社会结构、文化样式,非正式制度的表现形式、构成要素都与西方社会有很大的差别。这些原因交织在一起,就造成目前农村制度研究无论在理论层面、概念理解还是在制度变迁的路径分析上都有很多盲点和困惑。特别是把非正式的制度作为研究和分析工具时,往往陷入无法操作的境地。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走马观花又一村,一村一个新理论”[2],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差异性较大,很难搭建起共同的学术交流平台,严重影响了农村实证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三,理论提升和创新不够。从综述可以看出,大部分学者都已经认识到研究非正式制度以及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二者关系的重要性。但研究的理论提炼和创新明显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对非正式制度的理解上仍然存在简单化的倾向。大部分学者都认识到非正式制度对农村社会产生着重要影响,但这些影响如何发生、作用机制怎样,研究不够。甚至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凡是在很多在制度研究中无法说明、难以解释的问题,都可以归因于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和影响。同时,大多是从静态的视角对非正式制度进行研究,而没有结合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现代化、市场化、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背景研究非正式制度。另一方面,对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二者关系的研究基本上依赖于专题研究,缺乏整体性的学理分析和理论构建。研究者基本上是通过非正式制度的某一“要素形式”或“表现形式”来展开二者关系的讨论和研究,比如研究宗族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影响。事实上,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影响因素是非常多的,即使非正式制度要素也是多元的,诸如宗族、宗教、人情交往都会对正式制度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加快发展,国家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大背景之下,急需从实现农村“善治”的视角探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整合及互动策略。

注释

[1]部分内容曾发表,见高满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治理:制度研究述评——基于新制度主义的视角》,《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

[2]徐勇:《现代国家乡土社会与制度建构》,中国物资出版社2009年版,第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