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
72.简易程序的含义是什么?简易程序可以当即审理吗?
答: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所以说简易程序是可以即告即审的。
73.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答:因为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所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审理期限要短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因此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三个月内审结。
74.不宜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该如何处理?
答: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规定,可以在有效避免损害公平的前提下,追求案件的高效审结。简易程序的适用,要求案件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如果不能同时符合这三个实质性要件,则必须变更为普通程序,包括人民法院在审理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所以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能同时符合以上三个实质要件的,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应当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75.哪些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答: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76.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有权申请开庭方式吗?
答: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因此,我们可以得知,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就开庭方式提出申请。
77.小额诉讼案件,适用哪种审判方式?
答: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实行一审终审。”由此可见,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78.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金钱给付案件有哪些?
答: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四)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五)银行卡纠纷;(六)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七)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八)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九)其他金钱给付纠纷。
79.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答: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由此可见,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天,但如果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一般不超过十五天。此外,根据该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