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境外园区开发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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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园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新时期,在推动“一带一路”走深走实进程中,把“中国园区”作为全球共建“一带一路”、我国推进“走出去”升级战略、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载体与平台,不仅可以满足沿线加速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需求,还有助于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际产能合作,有助于向全球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园区对国家工业化与现代化的促进作用如图2-1所示。

图2-1 园区对国家工业化与现代化的促进作用

(一)满足沿线加速工业化与现代化进程需求

近年来,众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纷纷提出了产业园区或特殊经济园区发展计划,如巴基斯坦、越南、印度尼西亚、白俄罗斯、埃及、南非、埃塞俄比亚、刚果(布)等,这些国家寄希望通过引进园区来加速自身的工业化、经济多元化与城市化进程。

工业是一个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工业化及工业文明也是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演进到现代化的主要路径之一。综观世界主要文明,发达或新兴发展中文明均是通过工业化实现了经济与社会的同步发展,也实现了文明的兴盛与传承。园区是发展工业的重要基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主动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其有效促进工业化、实现现代化的载体作用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

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业发展水平不一,大部分国家仍处于快速工业化阶段,甚至有的国家仍处于前工业化阶段,制造业基础极为薄弱。例如,除匈牙利、波兰、斯洛伐克及捷克等非能源型高收入经济体的制造业占比介于20%~30%,大多数高等、中等收入经济体的制造业占比均未超过20%,绝大多数中下等收入经济体的制造业占比不足10%,如表2-2所示。

表2-2 “一带一路”沿线代表性国家产业结构(2015年)%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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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虽然“一带一路”沿线众多国家或地区资源丰富,但也形成了“资源诅咒”的恶性循环,不少国家经济严重依赖油气、矿石、木材等出口资源,采掘业占据主导地位,经济结构较为单一,受国际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除少数中心城市外,众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城市配套供给短缺,甚至连生活用电、清洁饮用水都无法保障。

园区作为集成工业制造、商贸物流、生活与生产配套的集聚区,通过特定区域的优惠政策保障,有助于沿线国家引入资金、导入产能、集聚人才、吸收技术,从而实现融入全球分工体系,提升工业化发展水平,丰富国家产业体系,打造“产城融合”区域的发展目标。

(二)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国际产能合作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国际产能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基础设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条件之一,互联互通的交通基础设施可以实现物流、商流的畅通,因地制宜的能源基础设施可以保障工业生产、居民生活,网络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可以对接全球商品与资本市场,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可以为国际投资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国际产能合作有利于促进我国优势产能对外合作,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企业不断提升技术、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从产品输出向产业输出的提升。

目前,“一带一路”沿线众多国家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建设能力有限的问题,已经成为这些国家经济发展的掣肘。例如,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有4亿多人口仍然缺乏电力供应,3亿人口无法获得安全饮用水,约15亿人口无法享用基本的卫生设施,许多经济体因港口、铁路和道路设施较差而无法实现与更广阔的国内外市场高效连通。根据亚洲开发银行《满足亚洲基础设施建设需求》(2017年)报告,亚洲及太平洋地区若保持现有增长势头,到2030年其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总计将超过22.6万亿美元(每年1.5万亿美元),若将气候变化减缓及适应成本考虑在内,则此预测数据将提高到26万亿美元(每年1.7万亿美元)。其中,2016—2030年该区域所需的电力投资为14.7万亿美元,交通投资为8.4万亿美元,电信投资为2.3万亿美元,水利和卫生设施投资为8000亿美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尤其是在电力、铁路、港口等领域的巨大需求与中国的优势能力互利互补。

然而,“一带一路”设施联通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工程建设模式有待优化。《“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8)》对“五通”建设的综合评价显示,相较于政策沟通、民心相通、资金融通与贸易畅通,设施联通水平最低,按国别的建设成效差异较大,如表2-3所示。这一方面说明“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需求巨大,现有供给仍然不足;另一方面也表明现有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模式有待进一步优化。

表2-3 “一带一路”“五通”建设大数据评比

虽然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了大量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尽管这些工程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地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但很多工程项目未考虑设施的实际需求,未与产业促进、产能合作结合,缺少对东道国经济民生促进效用的论证,致使项目不能直接为东道国创造财政收入,所创造的工程建设岗位也会随着工程的完工而消失。

更值得关注的是,以工程承包为导向的投融资模式带来了低效和无效投资,也对东道国债务形成了一定的压力。一方面,在“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与第三方科学核算体系“缺位”的情况下,中资工程承包企业不承担工程项目的投资风险,往往会游说东道国政府推动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代替东道国政府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和协助东道国政府进行融资,提高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从而获取更大的工程承包利益;另一方面,东道国政府缺乏专业能力和判断力,又渴求快速发展,希望借助中国的低息贷款来推动基本建设,盲目地上马了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属于非经营性基础设施,本身无法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而经营性基础设施由于预测乐观或建设标准过高,导致建成后无法达到预期运营目标。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得东道国政府债务攀升的同时,却无法实现“造血”功能,东道国的财政收入没有明显提升,却占用我国高额的“两优”贷款,造成大量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坏账,工程承包商因为营收账款难以收回,也将承担一定的损失。此外,“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运营的情况,部分项目建成后“闲置”,实际利用效率不高,国际影响不佳。

以基础设施为保障,以产业园区为平台,以产能合作为目的,构建“基础设施+产业园区+产能合作”“三位一体”模式,有望成为促进“五通”建设与国际产能合作的务实、有效路径,如图2-2所示。要在“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园区建设并举”“产业园区必须以产能合作为导向”的理念与认知上取得高度共识。基础设施建设是为工业化服务的,但工业化进程不能等到“五通”都实现才开始,企业发展、招商引资、员工培训等,都要及时在“园区”的平台上开始推进,只有这样,基础设施建成后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因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沿线已有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引入产能合作,充分发挥港口、电站、铁路、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对经济产业与民生的促进效用。另一方面,在产业园区规划初期,要充分论证园区项目的产业发展需求与产能合作前景,按照产业链分工与主导产业定位,建立与产能合作相匹配的园区类型,并建立产业园区与基础设施项目的“捆绑”机制,鼓励园区开发商与基础设施承包商“联合出海”。此外,还要以产能合作为导向,引导产业园区与基础设施的开发运营,鼓励产能合作项目入驻产业园区。

图2-2 “基础设施+产业园区+产能合作”“三位一体”

(三)向“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

习近平主席指出:“‘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根据古丝绸之路留下的宝贵启示,着眼于各国人民追求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梦想,为世界提供的一项充满东方智慧的共同繁荣发展的方案”,并要求在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时“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园区作为推动中国成为世界经济大国、贸易大国,实现国家腾飞的最宝贵经验之一,获得了国际社会,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与新兴经济体的普遍关注。近年来,众多国家纷纷借鉴国际尤其是中国经验,启动特殊经济园区发展计划。例如,埃及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建设特区的战略决策,并于2002年颁布《经济特区法》及其实施细则,系统规划建设苏伊士湾西北经济特区;南非贸工部自2010年开始酝酿实施经济特区项目,并制定了《经济特区法案》,兴建了8个经济特区;埃塞俄比亚先后出台经济特区法案,成立特殊经济区开发区发展总公司,2016年其首个特殊经济区阿瓦萨工业园顺利竣工;喀麦隆政府于2013年颁布《喀麦隆经济区法》,并计划在特定区域设立经济区;博茨瓦纳拟在全国设立8个经济特区,并通过法案的形式筹建经济特区局;刚果(金)国民议会全体会议于2015年表决通过在其境内设立5个经济特区的法案;刚果(布)在全国规划4个经济特区,其中黑角经济特区作为中刚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被列为国家级合作的“龙头项目”,在中方专家与规划团队的支持下,刚果(布)总统于2017年6月签署并颁布《刚果共和国经济特区法》,这成为非洲第一部系统借鉴中国特殊经济园区模式的法案。

“中国园区”是我国向“一带一路”提供的成熟的“中国方案”之一,集中体现了特定领域的“中国智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以经济特区为代表的,以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边境合作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为重要内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经济园区发展体系。经过40余年的开拓创新和探索实践,中国特殊经济园区参与全球分工体系,吸引资金、集聚产业与人才、带动科技创新,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充分发挥了示范、辐射与带动作用,为中国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做出了突出贡献。


(1) 数据来源:2018年8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共建“一带一路”5年进展情况及展望新闻发布会所公布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