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背景下,患者死亡,遗产及继承人的范围如何确定?
【兰台观点】
(1)如何确定遗产的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第3条规定,其范围包括: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且根据《继承法》第4条可知,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也属于遗产的范围。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因此,若患者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去世,其继承人继承的遗产范围包括患者个人生前的合法财产(如个人收入、房产、著作权、专利权等财产性权利、有价证券)及个人收益等。此外,最高院的相关批示规定,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和财产保险金也可以成为遗产。
(2)如何确定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12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此处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此处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此处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此外,若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成为继承人。但根据《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当上述继承人存在以下情形时,将丧失继承资格: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我们主要研究的是因疫情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形,因此,因此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出现的可能性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