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人的现代化的政治保证
实行无产阶级政党领导,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国家制度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相结合的国家政权。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斗争的必然结果,是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政治形式。无产阶级专政不仅仅是“阶级的专政”,更是“阶级的民主”,与资本主义少数人的民主不同,它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更是实现广大的无产阶级自身解放,进而实现全人类的解放的制度方式。
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国家的建立,为社会主义条件下每一个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提供强力的政治保证。在恩格斯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第一个纲领草案《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他指出,从资本主义的财产私有向共产主义的财产公有过渡的“第一个基本条件是通过民主的国家制度达到无产阶级的政治解放”[41]。在《共产党宣言》发表前,恩格斯又在阐述“(共产主义)革命的发展过程”时说:“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的国家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42]这一思想在《共产党宣言》中被更为具体地表述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43]之后,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44]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地把过渡时期与无产阶级专政联系起来,从而完整地阐述了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可见,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目的在于推翻蔑视人、奴役人、压迫人、剥削人的资产阶级国家,建立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为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总之,无产阶级革命是无产阶级进行斗争的最高形式,是争取人类解放的第一任务,它必须由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以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国家为目的。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代表着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45]。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也是保障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和发展权益的民主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将第一次提供人民享受的、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46],将第一次为人的现代化提供“真正完全的民主”、真正完全的自由和真正完全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