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儿童的依恋关系特点
儿童心理学家把18岁以下的人都称为儿童。其中0~3岁为婴儿期;3~6岁为幼儿期,也就是幼儿园阶段;6~12岁为儿童期,也就是小学阶段;12~14、15岁称为少年期,又称为青春期,也就是初中阶段;14、15~17、18岁称为青年初期,即为高中阶段。12~17、18岁可以统称为青少年期。
儿童出生以后,在婴儿期会与父母(尤其是母亲)形成依恋关系。随着儿童语言的发展、活动能力的增强,他们会接触到更多的重要他人,儿童的依恋关系也会具有不同的特点。到了青少年期,儿童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儿童主要的依恋对象也将由父母转向朋友、伴侣。
2.1.1 婴儿期的依恋关系
在婴儿期,几乎每个婴儿都会与抚养者形成一种情感纽带,并且在面对挑战和来自环境的威胁时,婴儿会把抚养者作为寻求安慰和让自己安心的对象。弗洛伊德(1940/1963)把婴儿与母亲的关系描述为“独特的、不平行的,作为最初的和最强烈的爱的对象,以及所有后来爱的关系的原型,一生都是不可替代的。”虽然从弗洛伊德的年代以来,早期典型的教养条件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父亲、保姆、祖父母等都与母亲一起照顾婴儿),但是弗洛伊德著名的观点还是使人把关注点放到婴儿最初与抚养者形成的依恋关系的重要性上,以及这种关系潜在的持久的影响上。依恋研究者把依恋描述为将两个或更多的人跨时间和空间联系起来的一种持久的情感关系,婴儿与其抚养者之间的依恋关系的发展是早期社会情绪发展的特点之一。
1.依恋的发展
除了被忽视或受虐待的非正常的情况,几乎所有婴儿都会与他们的抚养者发展亲密的情感关系。最初的依恋关系是婴儿学习爬行和说话的生物基础,是保护、养育婴儿的关键。
依恋理论家相信这些婴儿与抚养者的关系满足了婴儿的两个基本需要。首先,抚养者的照顾和关爱减少了年幼儿童在陌生或挑战性情景中的恐惧、痛苦或者焦虑,使儿童能够自信地探索、调节消极情绪。这通常反映在婴儿表现出的安全基地行为上,表现在婴儿进行探索活动和游戏时,通过这种行为婴儿确保与抚养者的心理接触(通过在离抚养者一定距离的地方看抚养者和微笑,偶尔回到成人身边寻求情感)。安全基地行为指的是婴儿在探索和游戏活动时,把母亲当作一个安全的避风港,当遇到危险或感到恐惧时就会马上来到母亲身边寻求安慰和爱抚;而当婴儿感觉到环境是安全的时候,就会安心、自在地玩耍。其次,抚养者对婴儿的需要和信号做出敏感和迅速的反应强化了儿童的能力和效能感,尤其是从他人那里得到帮助的能力和效能感。依恋关系很早就开始发展,随着婴儿逐渐意识到他人内在的心理品质,获得对他人行为的期望,发展了对他们寻求帮助和支持的抚养者的信任感,这种依恋关系在6个月到12个月变得稳定起来(Ainsworth et al., 1978)。
2.依恋的类型
鲍尔比(1969/1982, 1973)提出了两个假设来解释人们依恋的差异。第一个假设是不同性质的依恋关系的前提条件。鲍尔比认为抚养者对婴儿的需要做出何种反应是婴儿是否会形成安全依恋的前提条件。由于抚养者对婴儿需要的反应性存在差异,儿童对抚养者对他们悲伤的信号或者渴望接近抚养者的信号的反应产生了不同期望,也就是形成了婴儿对抚养者和自我的不同的内部工作模式,从而形成了婴儿与抚养者不同性质的依恋关系。第二个假设是关于依恋安全性的个体差异对儿童发展(尤其是个性发展)可能产生影响(Bowlby, 1973)。鲍尔比主张,因为依恋关系被内化而形成内部表征,这些早期的经验和后来的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的期望对儿童后来的行为和情绪适应产生了影响,甚至在全新的环境和面对不同的人时,个体由依恋关系形成的对人和对自我的内部表征仍然会起作用。
依恋理论家把依恋划分为“安全”依恋和“不安全”依恋两大类(Ainsworth et al., 1978; Bowlby, 1973)。“安全”依恋或“不安全”依恋并不是简单地描述依恋关系中婴儿明显的依恋行为,而是描述在需要安慰或保护时,儿童对抚养者是否可以得到的一种明确的感知。安全依恋关系促使婴儿探索世界,扩展他们掌握环境的能力,因为经验让安全依恋的婴儿知道如果探索是不安全的时候,他们的抚养者就在旁边,可以缓解他们的恐惧。安全依恋的婴儿相信他们的抚养者的敏感性和反应性,也相信在需要的时候抚养者是可以得到的,因此,这些婴儿在他们自己接触周围世界时也是自信的。
然而有时婴儿也会对父母、照顾儿童的人或其他抚养者的反应产生不确定性或不信任,从而形成不安全依恋。在环境有危险时,不安全依恋的婴儿不能一直得到抚养者的安慰,抚养者也不能一直出现。婴儿请求抚养者的关注可能会遇到抚养者冷漠、拒绝或者不一致的反应。这些经验的结果就会导致婴儿对他们的抚养者是否出现感到焦虑,担心在他们需要时,抚养者不反应或者做出无效的反应。不安全依恋的婴儿不容易被抚养者安抚下来,他们探索性游戏的特点表现为或者是独立或者是焦虑地依赖成人。
安斯沃斯研究了鲍尔比的第一个假设——婴儿不同的依恋类型来自于婴儿不同的经验和对抚养者是否可以得到的不同期望,并且安斯沃斯最早对婴儿依恋安全性的个体差异进行了系统描述。安斯沃斯提出了婴儿依恋研究标准化程序——陌生情境法,根据婴儿在陌生的实验室情景中的表现把婴儿划分为安全型、回避型、反抗型和混乱型。
安全型依恋的婴儿在陌生情景中当母亲在场时,把母亲作为安全基地在陌生的环境中进行探索,有时会通过向母亲微笑或远距离地看母亲与母亲进行情感的交流。当与母亲分离时,表现出明显的悲伤,游戏可能会停止。他们对陌生人会表现出友好,接受陌生人的安慰,但是他们还是明显地喜欢得到母亲的安慰。当与母亲重聚时,悲伤的婴儿会用微笑或言语表现出对母亲回来的愉悦和欢迎,寻求与母亲的亲近或接触,与母亲保持一段时间的接触,并且容易被这种亲近或接触所安慰。最终大多数安全依恋的婴儿会继续回到游戏中。
回避型依恋的孩子当母亲在场时,通常自己玩玩具,很少表现出与母亲的情感分享(例如微笑或拿玩具给母亲看)。当与母亲分离时,这种类型的婴儿没有表现出悲伤,对待陌生人的方式与对待母亲一样。在与母亲重聚时,回避型依恋的婴儿对母亲表现出忽视、转过头或从母亲身边走过,而不是接近母亲。如果被母亲抱起来,回避型依恋的婴儿并不尽力保持与母亲的接触。
反抗型依恋的婴儿在陌生情景中不能把母亲作为探索活动的安全基地。在与母亲分离前,这些婴儿也寻求与母亲的亲近和接触,对陌生环境和陌生人表现出警觉。在与母亲分离时,反抗型依恋的婴儿非常悲伤,不容易被陌生人安抚。在与母亲重聚时,他们可能寻求与母亲的亲近或接触,但是这种接触不能平复他们的悲伤。在多数情况下,这种类型的婴儿虽然也寻求与母亲的接触,但是一旦达到了这个目的却又生气地反抗与母亲接触。因此,在这种关系中有明显的矛盾性。
混乱型依恋的婴儿在陌生情景中表现出矛盾的或混乱的行为,这表明在面对悲伤时他们不能保持一个一致的依恋策略(Main &Solomon, 1990)。这些婴儿表现出的行为可能有静止不动、刻板行为或者直接对母亲表现出忧虑和恐惧。
3.多种依恋关系
在现在一般的抚养条件下,婴儿会对多个抚养者(包括母亲、父亲、儿童的照顾者、幼儿园老师,有时包括祖父母和其他成人)形成依恋。婴儿与这些抚养者的依恋是否安全是根据他们与每个人接触的经验,尤其不受他们与照顾他们的其他人的关系的安全性的影响。这意味着儿童可以与母亲形成不安全依恋,但是可以与父亲或者照顾者形成安全依恋,或者反之亦然。这对个人早期社会情绪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因为这意味着年幼的儿童受到与许多抚养者的关系的影响,每个抚养者为儿童提供发展社会技巧、理解自己的和他人的情绪和形成自信的机会。与每个人都形成安全关系是最佳的,然而,即使与有的抚养者的关系是不安全的,但与其中一个人的安全依恋也可以使儿童的心理社会健康成长。总之,早期的社会情绪的发展受到许多关系的影响,不仅仅只是受到母亲与婴儿关系的影响,虽然依恋理论仍然强调母婴关系对大多数儿童是最重要的。
4.依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问题
个人与他人形成的社会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随着成长中的儿童和儿童生活的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和发展。父母和其他抚养者所提供的抚养的质量也随着时间发生变化。这意味着当抚养者的敏感性、家庭环境发生变化或者其他原因,依恋的安全性可能发生变化。纵向研究发现,因为家庭环境通常的变化,例如儿童照顾的安排的变换、新的孩子出生或者家庭压力(如婚姻的不和谐)引起婴儿对与抚养者熟悉的交往模式的重新认识,所以婴儿的依恋的安全性会发生变化。因此,在婴儿期形成不安全依恋的儿童在后来有机会对同一个抚养者发展出更大的信任感;但如果抚养环境和性质变得不敏感,开始形成安全依恋的儿童也有可能在后来形成不安全依恋。早期的依恋安全性并非一定是持久的,除非在以后的时间里,父母的抚养一直是敏感的,发展的环境也是有利的,确定的安全性才会得到保持。
因此,婴儿期安全依恋的最重要的长期结果之一是它开启了与一个抚养者的一种积极关系,但这种关系不确保父母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一直对孩子的需要很敏感。如果这种积极的关系随着时间被保持下来,那么它会对父母和儿童之间相互信任和父母的反应性的发展起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年幼的儿童会被激发去接受和采纳父母的教育、指导和价值观。这种关系不仅在婴儿期为婴儿自信地探索提供了一个安全基地,而且也为儿童早期正在形成的意识和道德责任感、情绪理解、积极的自我意识以及成就动机提供了支持。总之,婴儿期的安全依恋是重要的,因为它反映了一种积极的亲子关系,为以后儿童健康的社会情绪成长奠定了基础。
婴儿期的安全依恋对儿童发展其他的社会能力也会发生积极影响。纵向研究报告,与父母(尤其是母亲)形成安全依恋的儿童与老师、朋友、露营地的顾问以及他们慢慢熟悉的人形成了更积极、更支持性的关系。他们积极的社会技巧和他们与那些人形成新的友好关系的方法可以促进他们与其他人建立更亲密的友谊。还有研究表明,安全依恋的婴儿在与陌生的成人最初相遇时有更好的社会技巧,也许因为他们把在与抚养者的关系中获得的积极的社会关系泛化到了与其他人的关系中。
依恋关系之所以重要,还因为这种关系影响到年幼儿童如何理解他们自己是什么样子,其他人是什么样子。在儿童早期,当儿童所形成的自我和社会世界认知模式开始充分发展时,安全依恋对“自我”的影响变得更明显。研究发现,安全依恋的年幼儿童与不安全依恋的儿童相比,有积极的自我认识和理解更复杂情绪的能力、对友谊的更积极的理解以及更高级的意识的发展。依恋理论家主张,这种情况的出现不仅因为在安全的依恋关系中敏感的父母照顾会对儿童产生持续的影响,而且还因为依恋的安全性让个体形成了对在亲密关系中人们(包括自我)是什么样的认知。积极的认知使自己获得自信,会影响到年幼的儿童在遇到新的关系者时对他人和对自己的认识和期望。
2.1.2 幼儿期和儿童期的依恋关系
鲍尔比和安斯沃斯主要是对婴儿期的依恋进行了探讨,而安斯沃斯提出的陌生情景法也主要适用于婴儿期依恋的研究。到了3~6岁的幼儿期以及6~12岁的儿童期,随着儿童心理的发展和生活范围的扩大,他们的依恋关系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和发展。
随着研究者提出成人依恋的理论观点和研究工具,青少年和成人依恋的研究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相比之下,幼儿期和儿童期的依恋研究相对比较少。导致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考察这个年龄阶段依恋的研究工具还不够成熟。其次,一方面这一年龄阶段儿童的依恋行为不像婴儿期那样容易激发出来,另一方面这一年龄阶段的儿童相比年长的儿童,语言能力和表征能力都还比较低,因此,观察儿童依恋行为和测量儿童的依恋认知模式效果似乎都不那么明显和敏感。幼儿期和儿童期儿童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幼儿期和儿童期的依恋的研究工具
对于依恋研究者来说,婴儿期和学步幼儿期(12~20个月)的观察变量主要是来自鲍尔比的行为学依恋理论。“依恋行为”是指那些能增加与特定的依恋对象亲近或者保持与依恋对象接触的行为。依恋行为是由一个内部控制系统(依恋系统)来组织的,所观察的依恋行为的类型依赖于依恋系统激活程度。而安斯沃斯等人(1978)把“依恋的安全性”界定为依恋对象是可以得到的、安全的或者没有忧虑的状态。从婴儿期到儿童期,依恋安全性的测量是以对一种类型或另一种类型的行为观察为基础的。虽然依恋领域是以鲍尔比的依恋理论为基础,但是几乎所有后来的测量方法都是以安斯沃斯等人率先提出的依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和起源的。
对于幼儿期的儿童来说,有两个主要的依恋分类系统——凯斯迪—马文(Cassidy-Marvin)的系统和学前儿童依恋评价系统(The Preschool Assessment of Attachment)。前一个分类系统把幼儿期的儿童划分为一个“安全”组和四个“不安全”组:回避组(A)、矛盾组(C)、控制组/混乱组(D)以及不安全/其他组(IO)。后一个分类系统则把儿童划分为六个主要类型:安全型(B)、防卫型(A)、强迫型(C)、防卫/强迫性型(A/C)、焦虑抑郁型(AD)以及不安全/其他型(IO)。这两个依恋分类系统都给出了分类的标准和原则。此外,凯普兰(Kaplan)还把儿童对图片的反应进行分类的系统,这个分类系统是根据儿童的情绪开放性和想象解决与母亲分离所引起的感觉的能力来划分依恋类型的。
与根据儿童的行为和认知模式进行分类的系统不同,依恋Q分类卡片(The attachment Q-sort)则对儿童在家中的安全基地行为的特点进行了评价。这个系统是由沃特斯提出的,在依恋Q分类系统中,儿童的安全基地行为被界定为儿童寻求亲近和探索活动之间流畅的组织和适当的平衡。依恋Q分类卡片包括90 个项目,这些项目反映了1~5 岁的儿童的安全基地现象本身或者与安全基地现象有关的行为。根据项目被认为是否是儿童行为的特征,这些项目被归入到九类中的一种。沃特斯和迪恩从安全性、依赖性和社会性三个维度对依恋Q分类卡片的资料进行评分。这个方法的一个独特的优点就在于它是从连续变量的角度来评价依恋的安全性。
2.幼儿期和儿童期的依恋与母子交往之间的关系
根据家庭和实验室中的观察,斯蒂文森—海德(Stevenson-Hinde)和她的合作者发现,安全依恋型的儿童的母亲对孩子的需要比不安全依恋型儿童的母亲更敏感,而且安全依恋儿童的社会化过程比不安全依恋儿童更顺利,安全依恋儿童的母亲更积极地参与孩子的活动。默斯(Moss)等人(1998)则发现,在简短的自由游戏中,5~6岁的安全依恋儿童比不安全依恋儿童在与母亲交往时更顺利、更积极。采用学前儿童依恋评价系统对儿童的依恋进行测量,同样发现安全依恋儿童的母亲对孩子的需要最敏感,控制性低,积极地参与儿童活动以及表现出积极的情感。防卫型依恋儿童的母亲在实验室儿童收拾玩具时则很少参与,但是没有发现其他不安全依恋儿童的母亲存在差异。
3.幼儿期和儿童期的依恋与婴儿期依恋的连续性
探讨幼儿期和儿童期依恋与婴儿期依恋类型的连续性的研究并不多。凯斯迪等人(1990)报告了53 名儿童从婴儿期到3 岁,有66%的A-B-C依恋类型存在稳定性。而且,稳定性主要表现在安全依恋组。而在婴儿期由陌生情境法被判断为回避依恋和反抗依恋的儿童到3岁时,更有可能被凯斯迪—马文系统判断为安全型依恋。
学前儿童依恋评价系统则明显地预测了从婴儿期到幼儿期儿童依恋的不连续性,研究发现在婴儿期为防卫型依恋的儿童到幼儿期表现为强迫型依恋。有的研究者(Fagot & Pears, 1996)分别研究了儿童在18个月、30个月和7岁与母亲的依恋。结果发现,从18个月到30个月,儿童依恋类型从防卫型变为强迫型,而到7岁,强迫型则变为防卫型。虽然采用学前儿童依恋评价系统对依恋连续性的研究发现从婴儿期到幼儿期和儿童期,依恋类型发生了变化,但主要是不安全依恋类型之间进行了转换,这可能是由于学前儿童依恋评价系统中几种不安全依恋类型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似之处,因此在对这几种不安全依恋的划分中可能容易出现一定偏差,而这种偏差可能导致不安全依恋类型之间出现转换。
2.1.3 青少年期的依恋关系
到了青少年期,个体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发展自主性,因此,当青少年对周围环境进行探索时,他们不再像年幼的儿童那样依赖父母的支持。然而,研究者越来越发现,青少年自主性的发展不是在牺牲与父母的依恋关系的前提下更容易发展,而是在与父母形成安全依恋的基础上可能更好地发展。依恋系统在帮助青少年面对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挑战中起着重要作用。
根据依恋的观点,青少年是一个过渡阶段。从这个阶段开始,青少年尽最大努力更少地依赖主要依恋对象的抚养和照顾。同时,随着青少年形式运算思维能力的发展,青少年对依恋关系的认知、与父母的关系以及与同伴的关系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1.青少年对依恋关系的认知的发展
到了青少年期,个体的形式运算思维能力(包括逻辑和抽象推理能力)使青少年从与多个抚养者的接触经验中建构出不同的依恋经验。而且这种抽象认识依恋关系的能力也让青少年对不同的依恋关系进行比较。例如,一个儿童可能在表示多种不同的依恋关系时没有考虑它们是如何相关的,例如,“我的母亲总是帮助我感觉更好”,“在我紧张不安时我的父亲忽视我”。相反,青少年能够接受更综合的观点,例如,“当我需要帮助时我能从一些人那里得到,但不是从所有人那里都能得到帮助,因此我要认真决定要接近哪个人”。抽象认识依恋关系的能力让青少年认识到父母在满足依恋需要的某些方面可能存在不足。这种对父母行为的认识也意味着其他的关系可能比当前与父母的关系能更好地满足依恋的需要。因此,青少年会根据自己对与父母的依恋关系的更加抽象的认知来更灵活地选择其他的重要关系,满足自己的依恋需要。例如,当青少年自己考试成绩不好而情绪低落时,他感觉到母亲总是能给自己理解和安慰,而父亲总会责骂自己,于是每当遇到挫折时,他们就会向母亲倾诉;然而,当青少年感到自己做什么事情总是得到父母的误解和指责,当遇到挫折时也不能得到父母的鼓励时,他/她可能就会寻求其他重要他人(例如朋友、恋人)的安慰和陪伴来满足自己情感和依恋的需要。
2.青少年与父母依恋关系的变化
青少年发展中的认知能力与青少年许多生理上和社会性方面的变化也可能引起他们与父母的日常交往发生显著变化。青少年在许多方面越来越少地依赖父母,而不是依恋关系在整体上变得不重要。正如前面所述,青少年的自主性不是孤立地发展的,而是在与父母亲密的、持久的关系中发展起来的。在某些方面,青少年的依恋过程与婴儿期的依恋过程差别不大。在婴儿期,儿童在需要的时候也会离开父母去探索周围的环境,除非在感到有压力和威胁的时候,才会回到母亲身边。在青少年早期到中期,许多年轻人在遇到很大压力的情况下仍然会向父母求助,甚至在成人初期,父母仍旧经常被作为依恋对象。然而,青少年对依恋对象的行为确实表现出与以前依恋行为模式明显的不同。较早年龄阶段的儿童很少表现出像青少年那样强烈地不希望依赖父母,即使在有压力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如果在朋友面前和在中等压力的情况下问青少年,“你想要得到你妈妈的帮助吗?”回答几乎总是“不!”这种行为与在婴儿期看到的不同。婴儿在有压力的情况下会停止对环境的探索而对母亲表现出依恋行为,而青少年有时会回避对父母的依恋,尤其是在有压力的情况下。
鲍尔比(1973)强调依恋系统和探索系统之间的平衡,这个观点对于青少年期也同样适用。对于青少年来说,探索系统被高度激活和充分发展是最重要的,而青少年的寻求自主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探索系统的一部分,这有时不是依恋系统相反的目标,而实际上是减小与父母的依恋系统的作用的一个目标。在青少年期,探索系统变得更为主要,尤其是相对于对父母的依恋来说,随着青少年能力的发展,他们越来越少地依赖于父母。如果青少年不对周围的世界进行探索,那么完成在青少年期和成人早期的主要的社会化任务(例如建立长期的恋人关系、事业上有所成就)可能是比较困难的。
3.青少年与同伴的依恋关系的发展
到了青少年期,同伴交往开始承担个体在以后生命过程中的许多功能——提供亲密感、对社会行为进行反馈、提供社会影响和信息、建立最根本的依恋关系和终生的伴侣关系。虽然儿童期的同伴关系是正常的社会性发展的必要方面,但是在许多情况下不太可能被认为起到了依恋关系的作用。安斯沃斯(1989)描述了依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四个特征,这有助于阐明青少年的同伴关系在哪些方面起到了依恋关系的功能,哪些方面没有。这些特征包括:(1)寻求亲近;(2)安全基地行为(在依恋人物在场的情况下自由地探索);(3)安全避风港(secure-haven)行为(当面对可以知觉到的危险时,退回到依恋人物身边);(4)当分离是不情愿的时候表现出抗拒分离。安斯沃斯的描述清楚地表明儿童期的同伴与依恋人物的差别。然而,到了青少年期,同伴与依恋人物的差别变得越来越模糊。到了青少年晚期,在同伴中可能形成了长期的关系(如情侣关系或者非常亲密的朋友),实际上他们就起到了依恋人物的作用。
导致青少年的同伴关系开始具有依恋关系的特征的原因可能是前面所提到的青少年认知能力和社会性的发展,促使青少年和他们的同伴彼此把对方作为自己的依恋对象;尤其是青少年越来越希望从父母那里获得自主,这种强烈的愿望使青少年开始把同伴作为自己的依恋对象,这样,在与父母建立自主关系的同时也能满足依恋的需要。根据这个观点,青少年期不是依恋需要和依恋行为消失的阶段,而是依恋需要和依恋行为转向了同伴。这种转化也使等级依恋关系(主要从抚养者那里接受照顾)转化为同伴依恋关系(既接受也提供照顾和支持)。青少年期发展同伴关系的一个重点就是情侣关系的发展,这种关系可能最终成为终身的依恋关系。
4.青少年不同依恋类型的差异
随着青少年期对依恋的认知、感受和行为发生的转变,青少年依恋类型也具有这个年龄阶段的特点。首先应该认识到“安全性”和“不安全性”对青少年意味着:(1)处理与依恋有关的想法、感受和记忆的一种特有的策略;(2)与依恋人物进行交往的特定的记忆和表征;(3)与他/她的依恋人物现有的关系。有许多不同的评价青少年和成人的依恋模型和策略的工具,而这里介绍的青少年依恋的研究是根据成人依恋访谈(AAI, Adult Attachment Interview)的方法对依恋进行了测量。关于青少年依恋类型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家庭
在家庭方面,安全依恋和不安全依恋的青少年在平衡自主性和依恋需要的过程中存在差异。安全依恋的青少年这个过程进行得更顺利,可能因为这些青少年更相信他们与父母的依恋关系更完整和起作用的,尽管他们与父母存在分歧。例如,在学习解决父母与青少年观点差异的任务中,具有安全策略的青少年倾向于进行有收获的解决问题的讨论,这种讨论可以平衡获得自主性和试图保持与父母当前的关系。这种讨论可能很热烈或激烈,但是焦点在于解决当前与父母的分歧。然而,对于有不安全策略的青少年来说,更有可能回避问题的解决,对交往的信心不足,表示愤怒,使用让人感到压力的策略,从而削弱了自主性。
(2)心理社会功能
近来的一些的研究表明,依恋的安全组织与心理功能之间存在明显的相关。研究发现,使用“过分投入”型(preoccupied)的不安全依恋策略的青少年表现出更多的内隐问题,尤其是抑郁。其他研究者也报告,青少年的自杀与其“过分投入”型不安全依恋和“未解决”型不安全依恋的结合有关。研究还发现,不安全依恋的青少年表现出更多的外显行为问题(如攻击行为和不良行为)。还有研究者发现,“过分投入”型依恋策略与内隐症状有关,而“疏远”型依恋策略与外显症状有关。“过分投入”型依恋的青少年更有可能抑郁,而“疏远”型依恋的青少年更有可能出现药物滥用和行为失调。
(3)同伴
几个研究已经发现青少年的依恋安全性和同伴友谊之间的关系。兹莫曼(Zimmermann)等人(1996)发现,在16岁的样本中,依恋安全性与青少年的友谊性质有关。相似地,艾伦(Allen)等人(1998)也发现,在学业困难的青少年样本中,被同伴接受与青少年的依恋安全性存在正相关。在对青少年晚期的大学生样本进行的研究也发现,依恋安全性与高质量的同伴关系存在一致关系。这些发现与这样的观点是一致的,即认为青少年与主要抚养者依恋关系的依恋模型可以影响与同伴的行为,或者在成人依恋访谈中进行安全依恋的描述所必需的情感能力在同伴关系中也是起作用的。
5.从婴儿期到青少年期依恋关系的连续性
依恋理论的代表人物鲍尔比和安斯沃斯都强调早期依恋关系的重要性,而且安斯沃斯最早提出的陌生情境法也是研究母婴依恋的方法,因而早期依恋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婴儿期。随着研究青少年和成人依恋的方法的出现,青少年依恋的研究也逐渐增多。其中,许多研究者探讨婴儿期的依恋安全性与青少年期的依恋安全性是否具有一致性和连续性。沃特斯等人(1995)发现在青少年晚期(21岁)时表现出依恋安全性的人有70%在婴儿期也表现出安全型依恋。当经历了能改变依恋类型的重大生活事件,如父母死亡的个体被排除后,一致率升至78%。梅恩(Main, 1997)发现婴儿期陌生情境的依恋类型与成人依恋访谈中的依恋类型存在较高的一致性。同时,也有一些研究得到了不一致的结果。例如,有的研究发现婴儿期到青少年期依恋存在微小的连续性。其他研究也发现,婴儿在陌生情境中的依恋行为与母亲和青少年的依恋类型或者父亲与青少年的依恋类型没有显著相关。
然而,沃特斯等人(1995)的发现对于解释这些不一致的结果可能是很重要的,因为沃特斯等人的发现表明依恋关系的长期的稳定性受到了社会—环境因素的调节。重要的是从婴儿期到青少年期一直保持相同依恋类型的青少年可能一直和与青少年保持某种程度的稳定关系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这种观点也得到了近来一些研究成果的支持和阐明,即一直与亲生父母在一起生活的青少年比生活在其他家庭结构中的青少年与母亲的依恋结构的一致程度更高(Allen,et al., 1997)。对于婴儿期的依恋和青少年期以及成人期依恋的连续性的机制,许多研究者进行了探讨,鲍尔比曾用依恋关系中稳定的自我、他人和关系的内部工作模式来解释依恋的连续性,而有的研究者提出是儿童接受到的父母的教养行为是连续和稳定的,还有的研究者提出了遗传基因的作用,第3章中有关依恋研究的部分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和探讨。
6.青少年依恋的情绪调节功能
青少年期曾被人认为是“暴风骤雨”时期,父母经常要应对青少年情绪的急剧变化。虽然青少年实际的生存很少受到威胁,但是在情绪“危机”时青少年经常出现情绪失调,在这种情绪“危机”中,青少年感觉他/她不能继续应对他们认为是无法忍受的环境。青少年与父母的依恋关系的一个核心功能就是提供一个情绪的安全基地,青少年可以探索当他们学习成为相对自主的成人时所产生的各种情绪状态。
此外,青少年在与父母的依恋关系中可以学习父母的情绪调节策略,作为自己的情绪调节策略。研究青少年的依恋策略时会发现,父母的情绪调节策略与青少年在成人依恋访谈中的描述方式是相匹配的。用于对成人依恋访谈进行编码的分类系统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它评价了青少年在讨论有情绪色彩的情节时在描述上的一致性、清晰性和组织性的程度。在成人依恋访谈中,疏远型的青少年倾向于回避讨论或考虑强烈的情感,例如恐惧、愤怒、失望、伤害和孤独;因此他/她可能会把过去的关系理想化,减小过去困难的重要性,或者把自己表现为不容易受伤害。可以想象,疏远型依恋青少年的父母在对待青少年的困难时也会用相似的感情,因此青少年可能就学会在父母不能用支持性的方式进行反应时,用这种方式处理他们自己的悲伤情绪是最适当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