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司未成立,发起人间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同时,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可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和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