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小说史学的兴起:鲁迅、胡适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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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晚清至五四时期许多学术经典著作一样,《中国小说史略》最初也是作为大学讲义。尽管鲁迅在辛亥革命爆发前就曾辑录《古小说钩沉》,但当时未必有研究小说的想法;即便有此想法,也未必采用小说史的书写方式。鲁迅撰小说史,很大程度上是在大学授课的需要。[22]不过,考虑到鲁迅在离开大学讲坛后仍反复对《中国小说史略》做出修改,足可见其将《中国小说史略》作为专著经营的用心。这使该书成为一部介乎教材与专著之间的文学史,具备双重的学术职能。[23]讨论《中国小说史略》这方面的理论特征,有助于进一步考察鲁迅对“小说史”的理论设计,以及背后的学术价值取向。

韦勒克、沃伦在《文学理论》一书中,列专章讨论了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相互区别而又相互包容的关系。[24]文学史首先作为一种文学研究体式,与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相区别,分别代表不同的研究思路,以及相应的著述体式。18世纪,文学史的写作开始由罗列作家和作品名称的百科全书式的大纲向历史描述转移。这次转移进一步强化了其作为独立的文学研究体式的理论个性,并担负起民族意识的教化任务。[25]教育功能开始成为文学史的文化职能之一。可见,文学史在其诞生地西方,教育功能只是其诸多文化职能之一,而且还是一种后来追加的职能。而中国古代不存在文学史这一研究体式,以之取代传统“文章流别”,实有赖于晚清以降对西方学制的引进,对近代日本及欧美文学教育思路的移植。[26]这使文学史的理论个性在传入中国过程中发生了微妙的偏转,教育功能进一步突出,教材成为其主要书写形态。因此,由中国人撰写的文学史一经出现,即先天地具备教材性质,承担教学职能,并逐渐形成弥漫于学界的“教科书心态”。[27]以中国人撰写的第一部“中国文学史”——林传甲《中国文学史》为例。林著本是京师大学堂优级师范馆中国文学课程的授课报告书。尽管著者自陈以日本人笹川种郎《支那文学史》为蓝本,但将笹川著作中论述戏曲、小说的内容一并弃置,而大体上以文体递变为中心,兼及文字和文法,使西来之文学史与中国传统的“文章流别”这两种研究思路相错杂,讲述历史与应用写作的功能相并置。之所以产生这样复杂的写作思路和形态,除体现出新旧交替之际,传统文学观念的巨大惯性在林氏身上的投影外,也是他严格遵从1903年颁布的《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对中国文学课程的基本定位的结果。[28]林著虽冠以“文学史”的名目,本质上却更接近于“国文讲义”[29],照章办事的教科书心态,使其基本上不敢放手发挥,将该书作为个人独立的著述来经营。这使该书无论在学术思路还是书写形式上均与后世的文学史大相径庭。不过,像林传甲《中国文学史》这样亦步亦趋地遵循教学章程的文学史毕竟还是少数。在与林氏同时代的研究者中,已经有人开始注意到“教科书”与“专家书”的区分。[30]只是在经营自家著述时极少采用文学史这一书写形式。[31]可见,即使依据欧美学制设置了文学史课程,若非完成教学章程所规定的任务,绝大多数研究者是不愿意、也不善于采用文学史体式的。这一方面与对文学史的思路和体式不尽熟悉,暂时采取谨慎回避的态度有关;另一方面,“教科书”与“专家书”的严格区分,亦包含对两种著述类型之高下的价值评判。毕竟普及知识的“教科书”无法像立一家之言的“专家书”那样引起研究者的兴趣,前者对具体学术运作的严格规定,也可能限制研究者学术专长的充分发挥。何况,京师大学堂的管理者和教员,多为清廷官员和旧派读书人。尽管依据欧美学制为“文学”设科,但对“文学”概念的设定却往往“别具幽怀”。[32]对绝大多数人而言,为适应新学制的要求,不得已对西方文学观念和著述体式采取俯就的态度,其内心仍保持着对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尤其是经学与文章的高度自信,认为这些才是可以传之后世的“学问”。这也使他们无法以平静的心态接纳文学史。

之所以率先讨论林传甲《中国文学史》这一不甚成功的文学史写作实践,意在指出在西方学制及文学史研究思路初入中国时,研究者反应的不甚积极和自身选择的被动性。这也是作为“专家书”的文学史迟迟不得以面世的主要因素之一。上述局面,自蔡元培执掌北大,特别是“章门弟子”和刘师培等人陆续登上北大讲台之后,始有根本性的改观。

新文化运动之后的北京大学,在文学课程设置上较之大学堂章程有相当大的调整和突破,其中最突出的是“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文学”课程的分置。[33]此举使二者的学术分界渐趋明朗,开始形成各自独立的学术视野和理论个性。这两门课程的边界,类似于后来高等院校文学专业的“文学史”和“文学作品选”的区分,前者讲历史演变,提供文学知识和研究思路;后者重艺术分析,培养鉴赏能力和写作水平。[34]课程分置改变了晚清学制中“文学史”概念上的混沌局面,使之逐渐摆脱了中国传统“文章流别”的干扰,理论个性得到更充分的发挥。文学史概念的正本清源,是提升其学术价值的基本条件之一。同时,为长期被排除在学术视野之外的小说和戏曲单独设课,也使具有西学背景或偏好小说戏曲的研究者有了用武之地。这一时期进入北京大学的刘师培、“章门弟子”等学人,既有深厚的国学基础,又对西方文学理论非常熟悉,在经营文学史方面有着前辈学人不可比拟的理论优势。他们往往依据自家的研究兴趣与学术水平,对教学大纲中规定的文学史教学内容及书写形式有所调整和自由发挥,植入研究者本人的理论个性,促进了文学史由教科书向个人著作的转化。此外,蔡元培掌校时期的北大,在为各门课程选择教师时,特别注重其学有所长与术业专攻,延请刘师培讲授中国中古文学史,周作人讲授欧洲文学史,吴梅讲授戏曲史,鲁迅讲授小说史,俱为一时之选。其中小说史课程的设置,最初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而暂时搁置。1920年国文系预备增加小说史课,拟请周作人讲授。周作人考虑到鲁迅更为适合,就向当时的系主任马幼渔推荐。鲁迅于是受聘北大,开设小说史课,并因此成就了其小说史的撰写。[35]可见,在北京大学的课程设置和教师遴选中,体现着因人设课,因课择人的办学理念。这既保证了各门课程的学术水平,又促使学人将其学术思路与研究成果以文学史的书写方式落实到文字,公之于世。

综上可知,晚清至五四的学人选择文学史这一著述体式,大都与在学院任教的经历有关。而且随着对文学史概念理解的深入,以及具有西学背景的研究者加盟,文学史开始由教材式的书写形态向专著化发展,学术价值获得了明显的提升。在讲义基础上形成的文学史著作,不乏在观点和体例上卓有创见者,不仅显示出作者的学术个性,而且实现了对文学史这一著述体式的学术潜质的创造性发挥。可见,衡量一部文学史著作学术价值的高下,除作者学术水平的因素外,也有赖于作者对自家著作的学术定位。教材型的文学史,以知识的传授为主,汇集各家学术观点,避免自家见解的过分突出,强调材料的准确和论述的稳健。专著型的文学史,则避免滞着于知识的介绍,而重在研究思路与方法的展示,以及个人学术创见的充分发挥。依上述标准考量《中国小说史略》,不难看出鲁迅经营自家小说史专著的明确意识。与刘师培、黄侃、吴梅等学人一样,鲁迅登北大讲坛,是因为在某一学术领域中的非凡造诣,而不是为课程的开设,涉足新的专业。这保证了他们从事研究的主动性和学术特长的发挥。鲁迅在讲授小说史之前,在这一研究领域中浸淫已久。凭借深厚的学术积累撰写讲义,一出手便不同凡响。同时,小说史作为选修课,不同于必修课在内容上有明确的规定,讲授者可根据自家的学术兴趣和研究水平调整课程的内容,选择讲述的方式,可进可退,拥有更大的自由度。鲁迅个人的学术创见因此得到了更充分的发挥。应北大之请讲授小说史,为鲁迅学术思路的系统梳理和研究成果的全面展示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

鲁迅将《中国小说史略》作为专著经营,还有赖于他对文学史这一著述体式的学术定位。首先,鲁迅非常重视文学史的学术职能。在厦门大学中文系讲授中国文学史期间,他曾致信许广平,介绍自己授课和编写讲义的情况:

我的功课,大约每周当有六小时,因为语堂希望我多讲,情不可却。其中两点是小说史,无须豫备;两点是专书研究,须豫备;两点是中国文学史,须编讲义。看看这里旧存的讲义,则我随便讲讲就很够了,但我还想认真一点,编成一本较好的文学史。[36]

这段自述,体现出鲁迅对自家著作的学术期待:不仅满足教学需要,更要在学术上有所创获,希望奉献流传后世的学术经典,而非只供教学的普通讲义。这使他对文学史的撰写精益求精,下笔极为谨慎。鲁迅晚年屡有撰写中国文学史的想法,并做了较长时间的准备,但终未着手。[37]除过早去世不及动笔,远离学院的研究环境,以及晚年的创作心态等因素外[38],多少也与其过于求精的治学态度有关。其次,鲁迅考量文学史的眼界甚高,对同时代人著作的评价极严。[39]在中国学人撰写的诸多文学史著作中,得鲁迅激赏者仅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不仅向友人大力推荐[40],而且在自家关于魏晋文学的演讲中,明示以刘著为参考文献,详其所略并略其所详,对魏晋文学特色的概括,也明显师承刘氏[41]。这与鲁迅对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的评价恰堪对照。在致台静农信中,鲁迅批评郑振铎“恃孤本秘笈,为惊人之具”的做法,称其文学史著作为“资料长编”。[42]这一评价道出了鲁迅考量文学史的独特眼光——对“史识”的特别看重。推崇刘师培,正是出于对其史识的钦佩,对其文学史写作思路的认同。同信中,鲁迅谈及《中国小说史略》的修改:

虽曰改定,而所改实不多,盖近几年来,域外奇书,沙中残楮,虽时时介绍于中国,但尚无需因此大改《史略》,故多仍之。[43]

这段话值得仔细玩味。在鲁迅看来,尽管新史料层出不穷,但不足以撼动《中国小说史略》的学术框架和基本论断。维系《中国小说史略》学术生命的不是对史料的占有,而是在“史识”基础上对史料的重新“发现”——在取舍之间体现学术眼光。一部《中国小说史略》,稀见史料不多,尽管时人对其考证方面的成绩大加赞赏[44],但该书其实并不以此见长。论史料上的成就,郑振铎并不在鲁迅之下,甚至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还有过之。鲁迅的优势,在于“史识”——通过寻常的作品和寻常的史料,能够产生不同寻常的发现。对史识的注重,使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着力突出自家的理论创见,而将知识性的内容以资料长编的形式,单独成书,既体现出“先从作长编入手”[45]的治学理念,又使小说史著作获得了准确的学术定位。《中国小说史略》超越于教材的学术个性与魅力,也因此得以凸显。

以《中国小说史略》中对《儒林外史》的分析为例。

《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三篇《清之讽刺小说》中,在“讽刺小说”概念辐射下只讨论了《儒林外史》一部作品。这是不同于同时代及后世小说史的处理方式,貌似与小说史的写作规范有违,实体现出独特的理论设计。“讽刺小说”这一类型在《中国小说史略》最初的油印本中尚未出现,《儒林外史》归入“谴责小说”范畴中。铅印本对此做出调整,《儒林外史》从“谴责小说”中分离,作为“清之讽刺小说”独立成篇,并获得极高评价:“秉持公心,指擿时弊”,“戚而能谐,婉而多讽”,成为对作品讽刺精神及艺术特质的定评。该篇对“讽刺小说”类型的概念及特征有如下概括:“寓讥弹于稗史者,晋唐已有,而明为盛,尤在人情小说中。”[46]可见,“讽刺小说”古已有之,并非自《儒林外史》始。以《儒林外史》为“讽刺小说”的唯一代表,基于鲁迅衡量“讽刺小说”思想和艺术价值的最高标准——“公心讽世”和“婉曲”之美。完全符合这一标准的仅此一部作品,自该书问世“说部中乃始有足称讽刺之书”[47]。仅以一部作品概括一种小说类型,看似不符合小说史写作的常规,而且上述标准似乎也过于严苛。但《中国小说史略》中独特的小说史运思方式恰恰体现于此:类型的设计与命名,体现对小说创作观念和审美取向的历史定位与价值评判;选取某一类型的代表作品,反过来又对类型的小说史意味做出准确的概括与诠释。鲁迅对“讽刺小说”价值标准的认定,以及对《儒林外史》的推崇,表面上将同类型中其他作品排除于理论视野之外,但实质上却通过一部代表作品的参照,完成了对其他作品的小说史定位,而无需做一一评述,从而超越了务多求全的“教科书心态”,超越了作品罗列式的静态研究。

综上可知,《中国小说史略》作为专著型小说史的学术个性在于:对作品和史料的选择不求多多益善,而在取舍之间凸显作者的学术眼光。鲁迅最初应授课之需,编写教材,但出于杰出的理论才能和对自家著作的学术期待,在此过程中显示出经营个人著作的明确意识。鲁迅对小说史的学术定位,使之超越了单一的教学职能:一部《中国小说史略》,用于讲坛则是教材,供同行阅读则为专著,在教材和专著之间自由出入,形成一种学术张力,实现了对小说史学术价值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