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全流程运作实务:核心要点图解与疑难问题剖析(第2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五、PPP合作期限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的规定,BOT、TOT、ROT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特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30年,但是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经批准可以超过30年。一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的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但是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长不得超过30年。根据发改委等六部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改25号令)规定,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不超过30年。

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文件规定,示范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征求意见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一般不少于25年。

可以看出,财政部文件普遍规定了PPP最低合作期限,而发改委文件普遍仅规定最长合作期限,其中所隐含的政策目标跃然纸上。

另外,关于建设期是否属于合作期限,财政部和发改委文件均未明确,实践中基本使用者付费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最好不包括建设期,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则可将建设期作为合作期限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