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 论
一、手法的基本概念
施术者用手或肢体其它部位,以各种不同的特定技巧及技能在被施术者体表进行操作,从而达到有病治病、无病健身目的的一种物理疗法,称为按摩手法。其形式有多种,包括用手指、手掌、腕部、肘部以及肢体其他部位直接在患者体表操作,故统称为手法。由于操作的形式、刺激的强度、力量的大小、时间的长短以及活动肢体方式的不同,逐渐形成了动作和操作方法各异的几种基本手法。
从各种基本动作来看,按摩手法起源于人类的日常活动,如推、拿、按、压、摩、擦、揉、捏等,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动作。然而这只是简单的随意动作,没有一定的技术要求,不必讲究动作规范,所以不能与按摩手法相提并论。按摩手法是治疗疾病的手段,是一项专门的基本技能,因此要研究它的技巧,也就是说,按摩作为手法,而不是一般的、简单的随意动作,是有一定规范和技术要求的技巧动作。按摩治病主要是靠手法技巧,而不是粗暴的蛮力。《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在谈到手法时说:“法之所施,使患者不知其苦,方称手法也。”因此严格地说,不讲究技巧的简单动作不能称之为“法”。有些人认为按摩治病只要有力气就行,甚至认为力量越大越好,因此在治疗时动作生硬粗暴,把患者搞得痛苦不堪,这是片面的,甚至是有害的。明朝张介宾对此早就提出过严肃的批评,他批评当时有些按摩医生:“专用刚强手法,极力困人,开人关节,走人元气,莫此为甚,患者亦以谓法所当然,即有不堪,勉强忍受,多见强者致弱,弱者不起,非惟不能去病,而适以增害,用若此辈者,不可不为知慎。”由此可见,古人对按摩手法的临床应用是非常重视的,这对我们目前从事按摩的医务工作者来说,仍有深刻的现实意义。这里必须说明,强调手法技巧并不是说手法操作时不需用力,更不是否定“力”的作用,而是说“力”的运用必须与手法技巧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临床实践证明,突然而猛烈的手法常带有危险性,患者往往因难以忍受而产生恐惧感,所以仅在必要的、有限的范围内使用。而缓和、稳柔的手法就不致发生危险,患者也乐于接受,有一种安全感。
二、手法的基本要求
熟练的手法技术应该符合持久、有力、均匀、柔和、深透几个基本要求。
1.持久
是指手法能持续运用一定时间,保持动作和力量的连贯性,不能断断续续。
2.有力
是指手法必须具备一定的力量,这种力量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治疗对象、病证虚实、施治部位和手法性质而定。
3.均匀
是指手法动作的节奏性和用力的平稳性。动作不能时快时慢,用力不能时轻时重。
4.柔和
是指手法动作的稳柔灵活及力量的缓和,使手法轻而不浮,重而不滞。所以柔和并不是软弱无力,而是不能用滞劲蛮力或突发暴力。
以上几方面是密切相关的。持久能使手法逐渐深透有力,均匀协调的动作使手法更趋柔和,而力量与技巧相结合则使手法既有力,又柔和,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刚柔相兼”。在临床运用时,力量是基础,手法技巧是关键,两者必须兼有,缺一不可。体力充沛,能使手法技术得到充分发挥,运用起来得心应手。反之,如果体力不足,即使手法技术掌握得很好,运用起来也难免力不从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使手法持久有力,均匀柔和,达到刚中有柔、柔中有刚、刚柔相济的程度,必须要经过一定时期的手法训练和临床实践,才能由生而熟,熟而生巧,最终得心应手,运用自如,做到《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所说的:“一旦临证,机触于外,巧生于内,手随心转,法从手出。”
三、手法的补泻作用
虚则补之,实则泻之。是中医治病的一项基本法则。按摩是中医的一部分,中医的特点是辨证论治,按摩在临诊时当然也不例外。人有男女老幼,证有表里虚实,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病证,采用相应的手法和经络穴位,手法的轻重缓急要恰到好处,这就是按摩的辨证施治。所谓手法的作用,只有把手法与经络的穴位(或治疗部位)联系起来才有实际意义。手法在经络穴位或特定部位应用后所体现的治疗效果,就是手法所起的作用。
四、手法的临床应用
掌握手法技巧后,如何在临床上恰到好处地运用,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衡量手法运用是否恰当,应该与治疗对象、病证虚实、治疗部位等联系起来。因为人有男女老幼,体有胖瘦强弱,病证有久暂虚实,治疗力量的轻重以及掌握治疗的重点等,都要因人、因病、因部位不同而灵活运用。一般来说,治疗成人要比小儿的手法重些,虚证手法要轻些,实证手法要重些。下面就手法的选择,压力的大小以及手法操作时间的掌握等问题进行简要介绍。
1.手法的选择
按摩治疗时,选用什么手法,好比处方用药一样,首先要注意辨证,然后再考虑用什么手法,用哪些手法?手法的接触面有大小,刺激有强弱,如果治疗范围较广,部位较深,或者肌肉较丰满的部位,则可选择接触面大而深透有力的手法如掌揉法、掌按法等;反之,治疗范围较小、部位较浅,或者肌肉较薄弱的部位,应该选用柔和而又深透作用弱的手法如一指禅推法、揉法等;筋腱部的治疗可选用拿法、弹拨法、拇指按揉法等;穴位或压痛点上可选择点、按、掐法等;对有关节功能障碍者则需用摇法、扳法、脊柱旋转复位法等。
上述对手法的选择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论。而在临床实践中医者有其运用手法的灵活性和习惯性,因此,在应用时也可根据各人的经验而灵活运用,所谓“法虽有定,变通在人”,这一点也是应予说明的。
2.手法的压力
每种手法都有一个压力大小的问题,这主要由操作者在使用时根据具体情况掌握。所以,压力的大或小,不是一个“量”的概念。例如:把治疗成人的手法压力用在婴幼儿身上,就会造成不良后果。还有一点应该了解,手法压力的大小与刺激的强弱并不一定是成正比的,比如掌揉法、掌按法一般来说压力都较大,刺激却并不强,点法和掐法的压力并不大,而刺激却很强。这是因为前者的着力面大,单位面积受力就相对小,后者的着力点小,单位面积受力就相对大。当然,刺激的强弱还有一个受力的方式问题,猛力冲击要比缓和渐进刺激强得多。
综上所述,在临床应用时,就要根据治疗对象、病证虚实以及治疗部位的不同而适当地运用手法的压力和刺激的强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因人而治,因病而治,因部位而治”的含义。
3.操作时间
在临床应用时,操作时间掌握得恰当与否,对治疗效果有一定影响,太过和不及都会影响疗效,但时间的长短很难作明确的限定。根据临床治疗情况,一般可从两方面来考虑,一方面是根据所治疾病是在经脉关节,还是在脏腑气血。前者操作时间较短,一般在10~20分钟之间,后者则操作时间较长,一般在15~30分钟之间,或者更长些。另一方面与选用的手法有关,一般说使用轻柔缓和的手法如推、㨰、揉、摩等手法,操作时间长些,而用压力大、刺激强的手法如按、压、点、掐、扳等手法,操作时间太长就会引起不良反应甚至会产生不良后果。此外,在临床应用时,还要根据治疗部位的大小和多少而灵活掌握操作时间。
五、手法的分类
按摩手法见于文字的至今约有110余种,实际在临床应用中由于流派的不同,一般常用的不过三十几种。这些手法在应用中有其一定的规律,临床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1.垂直用力,如按、压、点、掐、一指禅推、踩跷等法,都是由上往下施加不同的力。
2.平面用力,如摩、擦、平推、直推等法,都是在体表沿上下、左右、前后或盘旋往返方向施力。当然在平面施力时也有往下的压力,但在施术时是有明显侧重的。
3.对称合力,如拿、捏、拧、挤、搓、捻等法,都是双手(或两指)同时相对施力。其中拿、捏、拧、扯等法还有上提的力,如提拿、提捏等。
4.对抗用力,如拔伸、牵引、斜扳等法,都是沿相反方向用力。
5.旋转、屈伸运动关节,则是属于被动运动性质,如摇、扳、背、脊柱施转等法,这些手法都是综合动作。它在完成一种手法的过程中,包含了几种动作,因而施力方向也是多方面,而且是随着动作的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