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长江三角洲:探析区域一体化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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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长江三角洲地域空间及由来

第一节 长江三角洲的区域形成

公元前四千至五千年之前,长江三角洲是一个三角形港湾,长江河口好似一只向东方张口的喇叭,水面辽阔,潮汐作用显著。在海水的顶托下,长江每年带来的4.7亿吨泥沙大部分沉积下来,在南、北两岸各堆积成一条沙堤。北岸沙堤大致从扬州附近向东延伸至如东附近,沙堤以北主要是由黄河、淮河冲积成的里下河平原。南岸沙堤从江阴附近开始向东南延伸,直至上海市金山区的漕泾附近,并与钱塘江北岸沙堤相连接,形成了太湖平原。

里下河平原位于长江北岸,面积约1.4万平方公里,为一碟形洼地。洼地中心湖荡连片,主要有射阳湖、大纵湖等。长江三角洲上散布着一系列海拔100~300米的残丘,大部由泥盆系砂岩和石炭、二迭系灰岩构成,少数由燕山期花岗岩和粗面岩组成。面积约为5万平方公里。这里地势低平,海拔基本在10米以下,零星散布着一些孤山残丘,如高邮神居山、仪征的白羊山、常州溧阳的南山、无锡的惠山、苏州的天平山、常熟的虞山、松江的佘山和天马山等。其中常州溧阳的南山海拔508米,为吴越第一峰。它们或兀立在平原之上,或挺立于太湖之中,有的成为游览区,有的成为花果山。长江三角洲的地理顶点在江苏省仪征市真州镇一带。长江三角洲的最低点在江苏省高邮市一带(平均海拔2米),最高点位于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紫金山(海拔448.9米)。

长江三角洲顶点在仪征市真州镇附近,以扬州、江都、泰州、海安、栟茶一线为其北界,镇江、宁镇山脉、茅山东麓、天目山北麓至杭州湾北岸一线为西界和南界,东止黄海和东海,面积4万平方公里,为中国最大的河口三角洲。

其中江苏省境内约2.5万平方公里,地面高程2~5米。三角洲基底为扬子准地台的一部分,喜马拉雅构造运动中断沉降。第四纪新构造运动中,地壳和海平面频繁升降,最后一次大海侵结束后,长江携带的泥沙不断沉积,开始在江口发育三角洲。由于科氏力的作用,主江流不断右偏,江口沙群依次并入北岸。红桥期、黄桥期、金沙期、海门期、北沙期等形成的沙坝、沙洲群,形成今天长江北岸的邗江、泰兴、靖江、如皋、南通、海门、启东诸县地。现在江口附近的崇明、长兴、横沙等沙岛,也将按此规律并入北岸。江口沙咀也同步延伸。北岸沙咀延伸为今三角洲北界,地面高程6~8米。南岸沙咀经江阴、太仓、外冈、马桥一线向东延伸,地面高程4.5~6米,与钱塘江北岸相连后达杭州湾。沙咀内侧的浅水海湾被淤封成为古太湖的前身。此后浅水海湾不断淤浅,逐渐演变为湖荡罗布、河道交错的低平原。南岸沙咀外侧滨海地区不断淤积成滨海平原。

三角洲形成初期,人类就在这里从事渔猎和农耕。经公元4~6世纪东晋、南北朝和12~13世纪南宋两次大移民,及10世纪以来的河网建设,三角洲逐步发展成为我国著名的“鱼米之乡”和“丝绸之乡”。

近代工业兴起较早,内河航运发达,沪宁、沪杭铁路相继建成,上海和江苏省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以及浙江省杭州、嘉兴等地先后发展为工业城市。

第二节 长江三角洲的历史变迁

从明代到清代——长江三角洲出现了九座较大的商业与手工业城市纺织业及其交易中心南京、杭州、苏州、松江;粮食集散地扬州、无锡、常州,印刷及文具制作交易中心湖州。上海(元代始设县)此时已发展成为沿海南北贸易的重要商业中心。

鸦片战争后(1842~1949年)——对外开放条件下商品经济初步大发展时期,长江三角洲地区新兴现代工商业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阶段。外国商品开始涌入中国,中国原料型产品开始向外出口,外商贸易与金融机构也开始进入中国。同时进口替代性的早期现代工业也开始发展。此时的上海在19世纪下半叶通过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崛起为一座工商业大都市,到20世纪30年代成为整个长江三角洲乃至中国的贸易中心、金融中心和工业中心。同时无锡、南通、宁波也通过优越的地理区位对外通商、以港兴市成为次一级的重要城市,而杭州、镇江、扬州、苏州、常州等老城因为大运河的衰退而地位下降。

计划经济体制年代(1949~1978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功能趋同阶段,在种种特殊的环境条件下,中国选择了苏联式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和封闭型经济发展战略。各城市千篇一律大办工业,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使得城市功能趋同,城市化进程极其缓慢。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群城市功能重新分化重组。上海以其优越的地理区位和积累的资源基础重新成为国际性大都市。整个城市群的经济中心、第三产业关系、城市功能进行了重新定位和分工。通过以上对上海及其周边城市群历史上,特别是近代以来的兴衰发展演变过程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整个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群中重点城市的发展是在交通等基础设施发展的基础上,依靠港口、航道、交通枢纽等重要区位,内引外连,以上海为贸易、金融、信息中心向海外发展。这也是中国经济从封建农业经济向半封建半殖民经济近而向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使然。新中国成立后虽经历了计划经济的趋同化发展阶段,但经过改革开放后的城市功能的重新定位调整,依然回到依托上海,依靠交通,向海外发展的方向上来。这是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必然。其间上海的中心地位有一个从确立到消失到再确立的过程,整个三角洲城市群的城市网络也经历了从发展到停滞到再发展的过程。

2010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将长三角的范围确定为苏浙沪地区,明确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即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2010中国城市群发展报告》提出,经过10~20年建设,中国要将“长三角城市群”建成国家综合竞争力最强的世界级城市群。

2014年——《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规划中提到沿江五个城市群的发展规划和战略定位,其中首次明确了安徽作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一部分,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上海国际大都市的龙头作用,加快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建设。提升南京、杭州、合肥都市区的国际化水平。推进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皖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和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优化提升沪宁合(上海、南京、合肥)、沪杭(上海、杭州)主轴带功能,培育壮大沿江、沿海、宁湖杭(南京、湖州、杭州)、杭绍甬舟(杭州、绍兴、宁波、舟山)等发展轴带。

2015年12月3日——长江三角洲地区三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会在合肥举行。全面总结了“十二五”以来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情况,全面深入交流了三省一市2015年以来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建设,推进长三角地区协同发展的政策举措和经验做法,综合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新形势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面临的新情况,重点围绕“共同谋划‘十三五’长三角协同发展新篇章”的主题,就深度融入国家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深化重点专题合作、完善合作发展机制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

2016年5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培育更高水平的经济增长极。到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规划中提出,发挥上海中心城市作用,推进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合肥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宁波都市圈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在扩大开放方面,要大力吸引外资,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区;推进贸易便利化在产业发展方面,要强化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汽车、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关键领域创新;发展金融、研发、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2018年9月27日——由沪苏浙皖文明办联合主办的长三角全国文明城市(区)文化交流研讨会27日在上海召开,会上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签署了全国文明城市、城区创建工作的共建备忘录。

201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以上海为中心引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带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2018年11月30日——上海徐汇及南京、杭州、宁波、绍兴、蚌埠等6个长三角市、区在长三角文化金融合作论坛上正式签约,建立长三角文化金融合作服务平台,共同为长三角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的发展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撑。

2018年12月1日——上海、杭州、宁波三地的地铁二维码乘车模式正式启动互联互通,覆盖526座轨交车站,1万余台闸机。

2019年1月——时任上海市市长应勇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全力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合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并认真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同年,安徽全省16个市已经全部加入长三角城市群,包括皖北。

2019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规划范围为苏浙皖沪四省市全部区域。

2020年6月5日至6日——2020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人座谈会在浙江召开,会议认为,建设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长三角地区将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争取创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同时,培育长三角大市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此次会议分别审定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2020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合作事项清单。为下一步长三角发展明确了方向与行动步骤。作为我国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长三角有条件有能力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走在全国前列。中国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院长袁羽钧表示,由一市三省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是四地最高决策沟通的重要机制,一方面集中检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效,另一方面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共同推进的若干重大事项。

会议指出,加快构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共同承接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合力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系统化发展,健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的区域创新体系。共同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推进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国家级平台建设。

在科技创新推动发展的同时,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步伐也将提速。此次会议敲定的19个长三角重点合作事项中,相关部门和企业还分别签署《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合作协议》《长三角地区省际交通互联互通建设合作协议》《长三角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

其中,一市三省相关部门将共同加强卫生应急领域深度合作,建立公共卫生安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开展跨区域远程诊治合作,开展公共卫生科技联合攻关,开展学科人才队伍联合建设,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救治资源配置机制。

第三节 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的区域范围和基本概况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简称:长三角城市群)以上海为中心,位于长江入海之前的冲积平原,根据2019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划范围正式定为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全部区域。为更好地一体化发展,又将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划为中心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中心区城市城市群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是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平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长江经济带的引领者,是中国城镇化基础最好的地区之一。长三角城市群经济腹地广阔,拥有现代化江海港口群和机场群,高速公路网比较健全,公铁交通干线密度全国领先,立体综合交通网络基本形成。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指明,长三角城市群要建设面向全球、辐射亚太、引领全国的世界级城市群。建成最具经济活力的资源配置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排头兵、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

长三角中心城市行政区域划分

长三角中心城市行政区域划分-续表

其中又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以上海临港等地区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2019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长三角规划范围正式扩容至苏浙皖沪四省市全部城市,而其中的27个城市又被纳入中心区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