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中国家庭传播的华夏文明特色
从以上对家庭媒介功能及文化内涵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家庭根植于中国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土壤,家庭文化独具一格。学界很多学者都曾从哲学、历史、文化等不同的角度对中西家庭的文化进行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要数李桂梅教授对中西家庭伦理的比较。“中国家庭伦理强调家庭本位,西方家庭伦理强调个人本位;中国家庭伦理表现为宗法人伦关系,西方家庭伦理表现为契约人伦关系;中国家庭伦理以父子关系为主轴,西方家庭伦理以夫妻关系为主轴。”[39]中国的家庭伦理是中国独特自然、社会经济和历史文化的结晶,蕴含在独特的家庭文化和家庭关系之中,富有华夏文化特色。
一 春风化雨“情”润泽——“心传天下”
家庭传播,重在日常的情感渗透,以家庭教育、人格修养和礼尚往来为主要传播内容,以家庭和谐为最终传播目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在日常的生活中,教孩子走路、吃饭、说话、做事和待人接物,并以自己日常的言谈举止感化孩子,以身示范。
家庭教育重垂范,落实到具体言行之中,遵循“谨言慎行”“言行一致”的原则。《论语·子路》:“言必信,行必果。”[40]若言行一致,则有“一言九鼎”“一言兴邦”之喻;若言行不一,则有“轻于鸿毛”“一言丧邦”之说。《论语·里仁》:“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家庭教育重视道德的提升。《左传·裹公二十四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三不朽”中,言是排在最后的。“功”是众所周知的行为,是“外王”,排在第一的“德”,同样是行为,强调了修身,是靠日常的“行为”积累起来的,是“内圣”的重要体现。家庭教育以“孝”为核心铺展开来。这种“孝”体现在对家族祖先的敬重和对家族延续和优秀家风的传承上。这种敬重通过各种祭祀先祖的仪式得到强化。家庭的优秀家风通过中国家庭特有的传播媒介“家书和家训”得到承载,在家庭成员日常实践中落实并代代相传。继承家庭优秀家风是对家庭和祖先最大的孝。这种“孝”体现在对父母的孝敬和顺从上。这种情感表现为对父母言语的敬重,对父母决定的服从,对父母尽赡养职责等。这种“孝”体现在家庭的和谐关系上,渗透到家庭成员的人内传播、人家传播、组织传播等传播领域,要求所有成员修身养性、克己复礼、坚守仁义礼智信。这种孝还体现在强烈的家庭荣誉感上。家庭传播中儒家仁义之情和道家注重自然情感及佛家慈悲为怀、悲天悯人的情感融合在一起;引导家庭成员积极进取,又要遵循自然规律,积极向善向美。家庭注重情感的传播特征与华夏文明传播的理论特质“心传天下”相互呼应,是华夏文明传播的在家庭层面体现和浓缩。谢清果教授指出,华夏文明传播侧重人文主义,讲究仁义道德至上,以仁兼济天下,具有“心传天下”的理论特质。[41]
二 家和万事兴——重“阴阳”与“和合”
家庭传播以家庭和谐为最终目的,“家和万事兴”。家庭和谐充分体现在“夫妻关系”“父子关系”“兄弟关系”三大基本关系上。是华夏文明传播“阴阳”与“和合”的家庭体现,也是“中庸之道”的人际关系追求。《礼记·中庸》:“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之道,就是中和之道。中是内,是本,是体;和是外,是末,是体。没有中,便没有和。[42]陈国明认为,“中”或“太和”不仅是思想上的,更是中国人为人处世的主要准则。[43]邵培仁、姚锦云认为,中庸就是在事物的两端之间保持某种不偏不倚的中和平衡,实质是寻求人际关系的高度和谐。[44]家庭和谐在内表现为“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和睦”;对外表现为君臣关系和朋友关系,君臣是父子关系的扩大,移孝到忠。朋友关系是兄弟关系的衍生,贵在诚信。我国传统社会的家庭是以男性血缘为基础的宗法制的家庭。父子关系是传统家庭的主要关系,是家庭伦理的基础,也是一切封建伦理道德的起源。正如近代国学大师钱穆所说的,我国家庭的终极目的是父母子女之永恒连属,使人生绵延不绝,将短生命融入长生命,家庭的传袭几乎是中国人的宗教安慰。在这种宗法制的大环境下,“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和睦”等更多的凸显了“子对父孝、弟恭于兄、妻顺从夫”的等级性和从属性,亲亲之间体现了尊尊。这也体现了华夏文明的“礼”文化。《礼记·冠仪》:“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由此可见,礼仪产生的目的就是协调“君臣、父子、夫妻、兄弟等”家庭的和谐关系。随着时代的进步,家庭思想和观念的解放,特别是传播技术和媒介的日新月异,现代家庭教育的手段和媒介呈现多样化、电子化的趋势,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导致了家庭教育内容和家庭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家庭教育多依靠父母的言传身教方式以口语媒介为主对子女进行最初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塑造;通过家书、家训、牌匾等文字、印刷媒介进行家庭家风和家族荣誉感的教育;通过祠堂、墓碑或者坟墓前的各种祭祖仪式进行祖宗感恩教育。所以传统家庭里父子关系更多的是等级纲常式服从的关系。现代家庭,由于社会分工和社会竞争的加剧父母与子女相处的时间相对较短,特别是在广大农村,“留守儿童”日益增多,父母对子女言传身教的教育逐渐转移给了祖父母和学校,随着电子媒介的家庭普及,孩子利用多样化的传播途径接触到丰富繁杂的家庭教育信息。父子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父母的教育在孩子看来,不再具有不可替代性,父母的权威和神圣感也逐渐消亡。父子关系体现为一种更平等的长幼关系。同时现代家庭父子关系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如子女不孝、拒绝养老等,甚至还出现青少年弑父(母)现象,这是一个值得深思和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西方家庭以夫妻关系为主轴关系,夫妻结婚为了性爱和情感的满足。中国传统社会的夫妻结婚为了家族血脉的延续。“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婚姻不仅带来全新的男女夫妻关系,而且随之出现了父子、兄弟姐妹关系,以及两个家庭的附带亲戚关系,家庭伦理出现了根本性的改变。家庭传播范围也从内部的人际传播延伸到外部。但是一切家庭关系都服务于父子关系。妻子的主要社会功能是生育后代,家庭功能是相夫教子。“从父、从夫、从子”勾勒出女子一生的生命轨迹。夫妻关系虽然不是中国家庭的主轴关系,但是夫妻关系对家庭的兴衰和家庭关系的和睦至关重要。《周易》以“阴阳”的关系,类比男女和夫妻的关系;以阴阳的交通转化制衡,类比夫妻和谐、家庭和睦。《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起源,衍生了父子、兄弟、姐妹关系等。《系辞传下》说:“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45]只有阴阳和谐,万物才能生存繁衍。那么在家庭方面,只有夫妻双方相互依赖相互协调,才有家庭的稳固和谐。《泰·彖传》说:“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46]只有天地交合,才能化生万物,只有夫妻的交合,才有家道的亨通。《咸·彖传》曰:“咸,即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47]“咸”,即交感、感应的意思。孔颖达说:“此卦明人伦之始,夫妇之义,必须男女共同相感应,方成夫妇。”[48]夫妻之间只有通过交流沟通,互相了解,达到相知相应,才能和谐。另外,《比·彖》上说:“比,吉也。比,辅也,上下顺从也。”[49]夫妻之间要亲密比辅,互相关爱,相互映衬辅佐,只有这样,才能和顺。从以上《周易》里的这些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夫妻和谐的过程也经历了一个“交、感、比、辅”的过程。现代家庭虽然女性早就不是生育的工具和男人的附属品。男女平等,女性自由、独立、自强,拥有更高的人生追求和生命价值。夫妻关系已不再是传统的“夫为妇纲”。但是夫妻和睦,家庭和谐是家庭永远不变的追求,“家和万事兴”。现代家庭出现各种夫妻关系不和睦(性格不合、志趣不同),甚至离婚的现象,层出不穷。《周易》提出的“交感必应”“刚柔相摩”的观点,的确能给人们以很大的启发。[50]兄弟关系,讲究兄友弟恭,长幼有序。“长兄如父”,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中兄弟关系更多地参照“父子关系”执行,现代家庭的兄弟关系更多的是一种平等关系。
三 守礼仪、重恩报——“仁”和“礼”
日常交往,是中国家庭的主要内容,突出表现在人际传播领域,形成了很多对中国人影响深远的人际交往原则,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人际交往中遵守礼仪。注重“礼尚往来”,讲究“知恩图报”。“礼”在人际交往中体现在“位”和“序”上。中华文化注重长幼有别,尊卑有序。“尊老爱幼”体现了中华文化的“仁爱”之德。“仁”是中华文化的核心和基础。“仁者,爱人”。这种“仁爱”,不仅表现在对父母的孝敬、在子女关爱的小范围的“亲亲之爱”上,更体现在超越亲情的大爱之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四海之内皆兄弟”“天下一家亲”,这种“仁爱”之情超越了血缘、民族和地域的局限,跨越了历史和时空,与人生的命运密切联系到一起。“礼”的本质在于“敬”。日常交往中,人们重注交往礼仪,即交往次序和程序。“礼”的“礼尚往来”的特征还表现在人际交往中“重恩报”。“知恩图报”,是中国人人际交往的一个重要原则和特征。它反映了中国人的“仁爱”和善良的本性。“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是人际交往“礼尚往来”的表现和报恩的原则。孔子曰:“以直报怨,以德报德。”[51]《道德经》六十三章曰:“大小多少,报怨以德。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52]以真诚正直回应别人的怨恨,以恩德回报别人的恩德,以恩德回报别人的怨恨。“以德报德”体现了中国人的善良、真诚和仁爱。“以德报怨”更体现了中国人的德性的崇高。
四 家庭荣誉高于天——重“面子”
中国家庭伦理以家庭为本位。人际交往以维护家庭利益和家庭荣誉为宗旨。交往遵循“面子”理论。“面子”体现在家庭交往方方面面,融入家庭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中。“面子”,通俗地讲可以理解为“脸面”“名声”“荣誉”“虚荣心”。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它可以算作是“尊重的需要”和“自我价值实现需要”的范畴,是一种高级的精神需要。面子在中国文化里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上到帝王,下到平民百姓都非常重视面子。民间谚语里“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有面子”“死要面子活受罪”等都是重“面子”的体现。林语堂曾经说,主宰中国社会运作的三位女神是“面子、命运和恩典”。[53]面子是从人的身体物态媒介“脸”引发出来并延伸到社会交往的精神领域的一种媒介隐喻。面子是在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群体传播的过程中形成的,是在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大背景和具体的传播环境中动态形成的。“面子”之于家庭就是家庭荣誉和家庭形象,它表现在家庭内部和家庭外部,往往是外人对家庭的一个综合的评价,实质是外人眼中的“家庭形象”。家庭成员衣着得体、言语得当、待人接物恰当是“面子”;家庭建筑规模宏大、气势豪华是“面子”;家族庞大、人才辈出、荣誉显赫是“面子”;家庭成员孝敬父母、夫妻和睦、兄友弟恭是“面子”……这些面子,一方面展示给家庭内部,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展示给别人,塑造家庭的形象,获得良好家庭声誉。维护家庭的面子成为家庭成员人际传播的原则和价值判断标准。为了家庭的面子,家庭成员注重仪表、谨言慎行、维护家庭和睦、创造家庭财富,家庭对外交往也是以维护家庭的“面子”(荣誉)作为前提基础,并将其作为家庭对外传播效果的考量标准,以“不辱没祖宗”和“不给家族丢脸”来考量。在家庭“面子”观指导下的人际传播,一方面形成了家庭的优秀家风,以及个人的“家庭荣誉感”“集体荣誉感”“国家荣誉感”,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现代家庭的攀比和奢华之风。
结语
家庭是一个特殊的社会构成单位和文化系统,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家国同构”的社会影响深远。家庭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起源,家庭的伦理影响社会的伦理,家庭价值影响社会交往的价值,家庭和睦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家庭的问题构成了社会的突出问题。家庭传播意义就在于与日常家庭实践对话,从本土国情出发,深入挖掘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思想,聚焦我国社会变革中家庭传播实践出现的一系列矛盾、问题和挑战,把研究议题与我国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以解决中国家庭传播问题为导向,从日常生活实践中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又具有普遍意义、全球视野的核心命题,进而凝练出适合中国家庭传播的概念体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来表达和理解我国鲜活的家庭传播实践。[54]面对当今的许多问题,如家庭生活中存在的铺张浪费,婚姻情感金钱化,婚丧嫁娶互相攀比,子女不孝、拒绝养老,兄弟因家产反目,夫妻矛盾激化、离婚率不断攀升,青少年杀人、自杀现象增多,青少年审美标准模糊混乱等,以及社会中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盛行,国际环境恶化,贸易冲突甚至战争的不断等,笔者认为,与其去追究社会、教育、体制和国际环境的责任,不如从家庭教育和家庭文化中溯本求源,回归人之“德性”,从传统文化里寻找“智慧”。“和”不是天经地义的“一团和气”,恰恰相反,是“和”的反面凸显了“和”的价值。[55]2000多年前,《易经》已经用“阴阳交合化万物”的思想告诉我们“和”的重要性。老子用“慈”“简”“不敢为天下先”授以修身养德、俭朴生活的经验。家庭和社会救治应回归德性。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德”是“和”基础,“和”是“德”的体现。孔子盛赞:“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和为贵。”《中庸》将“德”与“和”关联,将“和而不同”的思想发挥到了极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家庭传播以“和”为宗旨。家庭伦理比个体主义、个体化人道主义更加正义和感人,也是西方文明的“阿喀琉斯之踵”,值得社会其他领域借鉴。面对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和”的意义和价值更加重要。“和”的价值在于“和而不同”。“和合”是中国人几千年来多样性的历史环境和经验造就的,是处理人类纷争的重要方式。[56]今天中国为世界贡献了自己的智慧,提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共生”交往观和传播观,[57]在世界文化的交流互鉴中,寻求“共生”“共赢”“共荣”,由“家庭”的“和睦”迈向天下和世界的“和合”。
(田素美 谢清果)
[1]笑思:《家哲学:西方人的盲点》,商务印书馆,2010,第2~3页。
[2]张祥龙:《家与孝:从中西间视野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第38页。
[3]谢清果主编《华夏传播研究》(第一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8,封面。
[4]〔美〕威廉·J.古德:《家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6,第22页。
[5]邓志伟、张岱玉:《中国家庭的演变》,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2页。
[6]〔美〕威廉·J.古德:《家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6,第13页。
[7]〔法〕爱弥尔·涂尔干:《乱伦禁忌及其起源》,汲喆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第62页。
[8]〔日〕中根千枝:《家庭的结构——社会人类学的分析》,东京大学出版会,1970。
[9]林显宗:《家庭社会学》,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第6页。
[10]〔德〕海德格尔:《荷尔德林诗的阐释》,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0,第16~17页。
[11]转引自张祥龙《家与孝:从中西间视野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第19页。
[12]转引自张祥龙《家与孝:从中西间视野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第33页。
[13]张祥龙:《家与孝:从中西间视野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第18页。
[14]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2017,第252页。
[15]王文锦:《礼记译解》,中华书局,2016,第820~821页。
[16]《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第102页。
[17]李薇菡:《婚姻家庭学》,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第3页。
[18]李薇菡:《婚姻家庭学》,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第4页。
[19]苏红:《多重视角下的社会性别观》,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第185页。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3页。
[21]〔德〕恩斯特·卡希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第40~45页。
[22]〔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章艳译,中信出版社,2015,第11页。
[23]陈卫星:《传播与媒介域:另一种历史阐释》,《全球传媒学刊》2015年2卷第1期,第9、10页。
[24]黄华:《“媒介域”的忧思》,《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5月6日,第734期。
[25]操慧:《“一带一路”:媒介域中的一种愿景传播与舆论编码》,《中外文化与文论》2015年第3期,第135页。
[26]〔日〕首藤明和等编《中日家族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第442页。
[27]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17,第183页。
[28]王文锦:《礼记译解》,中华书局,2016,第160页。
[29]张祥龙:《家与孝:从中西间视野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第2页。
[30]海德格尔:《荷尔德林诗阐释》,商务印书馆,2004,第31页。
[31]张祥龙:《“父亲”的地——从儒家和人类学的视野看》,《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第53页。
[32]张祥龙:《“父亲”的地——从儒家和人类学的视野看》,《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第57页。
[33]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第816页。
[34]尹建民:《比较文学术语汇释·意象母题》,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第422页。
[35]王文锦:《礼记译解》,中华书局,2016,第148页。
[36]潘祥辉:《“祖国母亲”:一种政治隐喻的传播及溯源》,《人文杂志》2018年第1期,第92页。
[37]张立群、田盼:《现代诗歌中的土地意象》,《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第75、76页。
[38](南朝·宋)范晔:《后汉书·韦彪传》,刘龙慈等点校,团结出版社,1996,第254页。
[39]李桂梅:《中西传统家庭伦理的基本特点》,《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第70~74页。
[40]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17,第198页。
[41]谢清果:《华夏文明与传播学本土化研究》,九州出版社,2016,第30~63页。
[42]郭建勋、吴春光:《〈周易〉与“中和”的美学观》,《光明日报》2007年8月10日。
[43]Guoming Chen,“Bian(Change):A Perpetual Discourse of I Ching”,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 Studies,2008(4),pp.7-16.
[44]卲培仁、姚锦云:《传播理论的胚胎:华夏传播十大观念》,《浙江学刊》2016年第1期,第210页。
[45]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第589页。
[46]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第105页。
[47]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第257页。
[48]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319页。
[49]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第163页。
[50]戴永馨、王景艳:《论〈周易〉家庭和谐观及其当代价值》,《菏泽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第1页。
[51]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17,第221页。
[52](魏)王弼注《老子道德经》,中华书局,1985,第62页。
[53]翟学伟:《中国人行动的逻辑》,中华书局,2011,第57页。
[54]朱秀凌:《家庭传播研究的逻辑起点、历史演进和发展路径》,《国际新闻界》2018年第9期,第37页。
[55]卲培仁、姚锦云:《传播理论的胚胎:华夏传播十大观念》,《浙江学刊》2016年第1期,第207页。
[56]张祥龙:《“家”与中华文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8年12月第6期,第117~120页。
[57]谢清果:《共生交往观的阐扬——作为传播观念的“中国”》,《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第5~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