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别研究报告(摩洛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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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近年来政治生态的主要特征

一 “阿拉伯之春”后摩洛哥对外政策的转向、主导权和结构性调整

摩洛哥2011年宪法修正案实际上仍旧保留了国王在外交政策制定方面的优势,且从过去重点发展美欧关系,逐渐转向同俄罗斯、中国等“东方”国家发展关系,奉行全球平衡战略。摩洛哥的全方位外交也正走向专业化。

1. 对外关系的转向

“阿拉伯之春”后,摩洛哥通过寻求新的对外联盟和加强传统外交关系,来实现对外政策多样化,从而建构、发展、巩固经济伙伴关系,提升本国经济发展。

“阿拉伯之春”不仅仅由政治问题引发,也有社会经济问题根源。[93]在“阿拉伯之春”期间和之后不久,摩洛哥的许多外交政策制定可以追溯到欧洲经济衰退。虽然摩洛哥在2004年至2011年经济发展良好,平均增长率达到4.9%,几乎是20世纪90年代平均增长率的两倍,但从2010年开始情况逐渐趋于恶化。摩洛哥的预算赤字从2010年的4.7%增加到2011年的6.1%。此外,由于受外需下降和商品价格上涨等综合因素影响,摩洛哥的对外贸易走低。虽然 2009年该国的通货膨胀率为1 %,2010年和2011年为0.9%,但其2012年经济发展受到后阿拉伯之春政治发展以及欧元区债务危机不确定性的极大影响[94]

欧洲是摩洛哥的主要贸易伙伴。事实上,摩洛哥经济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是过于依赖欧洲。当经济衰退席卷欧洲时,摩洛哥经济自然受到影响(例如,磷酸盐出口下降了10%,旅游收入下降了5.7%)。房地产市场停滞不前,股市受损,从摩洛哥侨民转入王国的资金量下降了5.8%。经济放缓导致摩洛哥政府寻求经济和金融合作伙伴的多样化。[95]

从长远来看,摩洛哥经济发展受到欧洲强加给它的贸易配额的影响,摩也担心失去自身最主要贸易伙伴[96]。此外,王国对欧洲的经济依赖不仅仅是商业上,近年来摩洛哥外债飙升(2014年为440亿美元)使其依赖欧洲的双边援助。多年来,摩洛哥一直是欧洲地中海援助的最大受益者[97]。显然,如果没有与欧洲的互动,摩洛哥就无法在经济上生存,而且摩洛哥外交政策的制定者也意识到这一点,这也就解释了摩洛哥要努力维护与欧盟良好关系的原因。[98]

近年来,摩洛哥外交政策的制定者意识到对欧盟的过度依赖,这也是他们最近试图发展多元外交关系的主要原因。在2016年海湾合作委员会峰会期间,穆罕默德六世再次保证,摩洛哥仍致力于发展与传统盟国的战略关系,但同时会在俄罗斯、中国和印度等国之间,寻求建立新的政治、战略和经济伙伴关系[99]

这凸显了摩洛哥外交政策行动的发展趋势。除了强调摩洛哥与海湾君主制国家之间的战略联盟以及后者对摩洛哥西撒哈拉主权的支持外,穆罕默德六世还批评了那些想要削弱北非西部(即摩洛哥)国家的行为。此外,虽然穆罕默德六世宣布摩洛哥将履行与现有盟国(即欧洲)的义务,但国王明确将其盟友对摩洛哥西撒哈拉问题缺乏支持,与发展巩固盟友关系联系起来。

显然,领土问题是摩洛哥外交政策的基石之一。考虑到这一点,摩洛哥强调两个主要的外交政策方向:第一,摩洛哥明确愿意保持与传统(西方和海湾)盟友的关系;第二,越来越有兴趣建立、扩大、加强与非传统伙伴的关系(俄罗斯、中国和印度)。

2. 对外强调“摩洛哥例外论”与国家安全问题

除经济问题之外,2011年以来,摩洛哥尤其重视国家安全问题,恐怖主义和“激进主义”不仅传播到黎凡特地区,而且向北非渗透。事实上,利比亚和马里的危机导致了马格里布地区的不稳定,并改变了区域发展现状。[100] 从“阿拉伯之春”爆发开始,摩洛哥的外交政策制定者提出将摩洛哥自身作为北非激进化危机的潜在解决方案。

事实上,自“阿拉伯之春”以来,摩洛哥一直在推动已普遍存在的关于恐怖主义和激进主义领域的“摩洛哥例外论”,即摩洛哥对宗教领域的成功管理及其缓和意识形态/宗教领域冲突和矛盾的能力。国王作为指挥官处于这个模型的中心,该模型将摩洛哥的伊斯兰主义视为在危机引起的特别动荡的区域环境中和平、稳定、宽容和节制的范例。此外,摩洛哥温和的伊斯兰主义与来自沙特阿拉伯的更激进的意识形态形成鲜明对比。2013年以来,摩洛哥与非洲许多国家(马里、几内亚和尼日利亚等)签署协议,打击宗教势力激进化和极端化。摩洛哥将自身描绘成取得了成功的伊斯兰模式,并使他们在整个北非和西方都具有影响力。[101]

3.“阿拉伯之春”后外交主导权的变化

2011年宪法修正案没有将权力从王室中真正转移出来,也没有改变“摩洛哥政权的权力结构”[102]。因此,从这一角度出发,2011年宪法修正案主要是象征性的。

2011年宪法修正案中最重大的变化之一是第47条,该条款扩大了首相的权力和职能,并规定后者必须从议会得票最多的政党中产生,而不是基于国王的意志。这反过来也影响了外交政策的制定,因为拥有更高权力的首相对外交政策有关的宪法文章具有重要意义,限制了国王的外交政策权力,至少在理论上是如此。换句话说,与2011年之前的首相不同,在此之后产生的首相,可能来自与国王具有不同外交政策意识形态和目标的政党,而且首相有能力审议“国际条约和协定”等问题,可以任命驻外使节。

需要注意的是,首相在政治实践中尚不具有明确的权力,有一个广泛的解释空间可以合法地将国王与外交政策制定联系起来。但在技术上,国王可以继续成为外交政策决策的关键制定者,同时符合宪法要求。

4. 外交领域的结构性转变

2011年以来,摩洛哥修订了外交领域的发展方向,增加了新的理念:促进经济发展、文化行动和公共外交。这项改革反映了摩洛哥政府重新出现的财政问题,以及试图重新找到解决经济问题的办法。事实上,从登基开始,穆罕默德六世就打开了一个大门,使具有明显的技术专家特征(比政治特征更为重要)的精英阶层进入政府,并优先考虑外交领域中的经济问题[103]

除了强调外部行动的经济和文化方面外,摩洛哥不断吸纳、培育外交政策的技术官僚。在王室主持下,通过将其研究方向与摩洛哥外交政策的主要方向相同步,摩建立了各种智库和支持政府的外部行动。一个例子是皇家战略研究所(IRES),该研究所成立于2007年,专门研究全球竞争力、外交政策、无形资本等问题。同时,摩洛哥国际跨学科战略研究中心(Marocain Interdisciplinairedes Etudes Stratégiques,CMIES)也于2007年成立,其工作重点是研究区域化合作和地方治理。

二 2016年议会选举以来王室与执政党的关系

摩洛哥国王穆罕默德六世将2011年7月的宪法改革视为“完成法治和民主体制建设进程中历史性和决定性的转折点”。[104]为赢得摩洛哥主要政党的支持,国王必须作出两项重大让步:第一,赢得众议院大选的执政党有权力指定政府首脑;第二,国王不会解雇政府首脑。

有学者将现存的君主制分为统治君主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民主君主制。根据上述变化,摩洛哥政治制度现在具有君主制类别的许多基本特征。在2011年宪法改革后,国王穆罕默德六世不得不寻求解决方案:如何尊重选举过程的透明度,同时减少选举结果的不确定性,以便使政党和他可信任的政府首脑一起治理国家。换句话说,这可能意味着,如何在尊重宪法的同时,阻止正义与发展党取得选举胜利。在2011年“阿拉伯之春”爆发之前,国王能够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遏制伊斯兰主义者的崛起:他敦促正义与发展党遏制其选举野心,以对他的支持者有利的方式调整选区,并且在2009年市政选举前夕,批准了他的朋友创建了真实性与现代党。[105]

然而,在“阿拉伯之春”的背景下,这种策略已不再可行。国王不得不找到新的方法来减少透明选举的不确定性,结果失去了对众议院选举胜利者和政府首脑选择的控制权。但是,国王对首相选举和部长任命的控制,是以他宣称的“真正民主”为名义,并凭借其作为最高代表的宪法地位来宣称的。这意味着,事实上国王对摩洛哥政治仍有主导权和控制权。

在2016年议会选举中,正义与发展党获胜,穆罕默德六世默许并任命本·基兰为首相。虽然本·基兰赢了,但他的多数票并不能保证胜利。他提议与独立党建立联合政府,希望拥有比他在前立法机构所享有的更大的自治权。然而,他立刻发现自己面临着由国王朋友领导的政党联盟的反对,并通过强加两个条件终止了本·基兰的野心:第一,联盟的四个政党被纳入任何未来的政府;第二,独立党必须被排除在外。穆罕默德六世在11月6日的讲话中指示,“摩洛哥需要一个认真负责的政府,其计划不应该满足于政党根据选举权重,因为他们应该培养必要的技能,以有效与和谐地回应国家的计划和优先事项”。[106]

在这一背景下,本·基兰陷入两难困境:要么接受妥协,要么对他的政策不负责任、放弃组建政府。5个月的谈判失败后,国王撤销了本·基兰的任命,并提名他的竞争对手奥斯曼尼为摩洛哥首相。

2017年12月举行的正义与发展党代表大会,面临党的领袖选择:可以选举新的政府首脑奥斯曼尼,从而默许国王的偏好,或恢复本·基兰的领导地位,从而表明伊斯兰主义者反对穆罕默德六世的“真正民主”概念。最终,代表们选择了参与政府。从那时起,国王就目睹了党派之间的分裂,一方面是同意限制其角色,参与管理公共政策的人,另一方面是那些声称拥有某种自治权并为“民众代表民主”辩护的人。

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尽管选举结果不利,穆罕默德六世仍加强了对政府和政党格局的控制,不守规矩和民粹主义领导人则被视为不负责任的群体。按照国王的偏好,相关政党处于有利地位,可以留在现任政府或加入未来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表现是,王室作出的宪法让步的范围。分析表明,穆罕默德六世试图收回他在进行宪法改革时所承认的内容。然而,改革促使他走向创新,实际上诞生了“真正民主”这一概念。由于政党未能不断满足公众利益,因此难以匹敌国王的受欢迎程度。同时,这一概念也尊重民主进程的规则,满足新自由主义善治的“国际标准”。然而在实践中,这远非深化民主化进程。摩洛哥未来局势的发展很难预测,这一制度在未来能否减少摩洛哥政治中的潜在矛盾,维持当前政党格局,还需要持续观察。[107]

三 摩洛哥政治文化中的性别问题

穆罕默德六世被认为是改革派国王,已经通过了对《家庭法》的修订,推进了摩洛哥更广泛的性别平等议程。尽管取得了这些进展,但2015年世界经济论坛全球性别差距报告中,将摩洛哥排在145个国家中的第139 位,女性的经济机会和受教育程度分别为第140 位和第123 位。相比之下,摩洛哥在政治赋权方面排名第97 位,这或许表明摩洛哥在这方面取得了最大的进步。但无论如何,摩洛哥女性通常会面临歧视和法律平等的适用问题[108]。虽然妇女在摩洛哥遇到了真正的挑战,但她们在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也表现出某种正式和非正式的领导,学者们记录了女性如何破坏摩洛哥根深蒂固的父权制过程[109]

国王穆罕默德六世于2004年取消了妻子对其丈夫服从的法律义务,承认了家庭配偶之间的平等责任,这些修订通常被视为摩洛哥妇女运动的重大胜利[110]。女权主义运动引发了跨部门的公共辩论,并且在摩洛哥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宗教和世俗背景下,在全国展开有关妇女权利的全国对话。2011年初,摩洛哥爆发的“2·20”运动推动了民主改革,包括更多地承认性别平等[111]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女性在摩洛哥政治和私营部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女性领导人对摩洛哥民主化产生了积极影响。一些学者断言,女性参与民主化进程促使《家庭法》改革,并证明了妇女在社会各个领域的领导地位的提升。尽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着摩洛哥妇女运动的历史波澜壮阔,但媒体对女性领导人的报道很少,与平等的性别框架之间存在着分歧[112]

从历史上看,世俗女性运动的重点是改变政治和法律,自上而下扩大女性在公共领域的作用,而伊斯兰女权主义运动倾向于关注自下而上的社会转型[113]。摩洛哥与西方有着历史、经济、政治和文化联系,需要深刻了解其发展和社会结构,包括自由化改革。有些人还认为增加妇女的权利和妇女的领导力不能脱离民主运动,并指出扩大民主选举的举措是为改善人权[114]。就摩洛哥而言,一些学者认为民主和全球化不应被视为提升妇女权利的唯一工具,[115] 当人们看到新的《家庭法》产生的历史过程和方式时,可以说它只是加强了君主制作为关于国家重大政策的最终决定的核心作用。因此,在摩洛哥,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女性政治权力的发展似乎与国王的政治意愿有关,而与民主进程无关。

然而,一些学者则认为,摩洛哥女性运动的激进主义会给民主改革带来压力[116]。在20世纪90年代,作为民主改革的基石,女性在清真寺的开放空间中参与辩论和相关议题的讨论,这最终将导致女性融入伊斯兰教。伊斯兰主义强调个人选择,即使对于女性而言也是如此。在宗教问题上,通过在精神框架内改变“心态”,而不一定通过法律变化来增加妇女权利。世俗主义者则指出摩洛哥伊斯兰运动中存在相互冲突的话语,因为它一方面代表着平等,但同时又支持摩洛哥内部的一夫多妻制和其他不平等的做法[117]

根据相关学者的实证调研,一些摩洛哥女性甚至说,“我们不能谈论摩洛哥女性”,由于农村女性和城市女性之间的区别,以及该国不同地区形成女性自治的情况,在各自的职业生涯中担任领导职位的女性并不一定来自精英血统,在受访者中有6人(29%)来自中低层家庭,而7人(33%)则表示由于失去父母和/或母亲而导致教育缺失并遭受困难。由于受柏柏尔人身份的影响,另外四人(19%)提到了社会边缘化问题。相关实证研究还表明,法律改革(自上而下的“世俗”方法)和基层社会文化变革(自下而上的“宗教”方法)的必要性,以进一步提高女性就业机会。在摩洛哥,法律与事实之间仍存在差异,一些观点认为,改变“心态”必须通过教育改革才能实现,促进教育不是为经济利益,而是为社会变革[118]

四 宪法改革:摩洛哥侨民权利是发展还是倒退?

在“阿拉伯之春”的背景下,2011年,“2·20”运动爆发,许多示威活动在不同城市进行,但没有达到像突尼斯和埃及那样的规模,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摩形成了不相容的意识形态群体,如年轻的进步派,激进的伊斯兰主义者和极端的左翼支持者;第二,它缺乏知识分子的支持,因此阻碍了运动激发产生某种“公民意识”[119]

“2·20”运动有来自摩洛哥侨民的支持者,几个年轻的摩洛哥移民集会,称为支持2月20日海外运动的大会联盟,将设立为“2·20”运动在欧洲的“分部”,因为运动展现出来的各种激进主义,促进了公民行动及其斗争的跨国化。当宪法改革扩大政治参与时,他们认为新宪法将听取他们的建议并保障他们的权利,可以使不同党员将他们的兴趣和观点带到谈判桌上,而不是在动荡的背景下挑战国家权力。

随着社交网络的发展,社会运动超越了国界。对革命者—示威者侨民的支持导致了某种跨国社会运动,[120] 其目的是:第一,抗议政治制度的“非民主化”;第二,传达与一般原籍国或特别是侨民及其权利的有关诉求。这进一步证明了由全球化因素推动的跨国集体行动的出现[121]。两者都是在民族和民主政治中常见的做法。在“阿拉伯之春”的背景下,这一群体对政治制度持敌对态度。

摩洛哥通过修改宪法、扩大政治参与以安抚侨民,并通过使他们成为政府成员的方式控制外来者。这是试图以有利于国家的方式构建外部代理人的策略,满足他们的利益,以防止外来者的跨国激进主义继续无视政治变革所需要的稳定性。国家的这种积极反应产生了重构政治的机会,包括侨民作为政体成员,并实现了政治压力的最小化。2011年改革宪法正是这一做法的例子:采用扩大政治参与的方法,包括满足侨民的要求。一旦宪法获得通过,就会发生另一次“回归”:法律将一切都带回了起点。在这种情况下,摩洛哥侨民的政治参与似乎都是“向前迈进一步,又后退一步”。在相关实践变化中,摩洛哥侨民的政治参与在话语和实践中存在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