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梦的符号化过程
在《心理学原理和应用》一书中,作者曾这样描述我们在日常睡眠中常常会体验到的梦,他说:“正常做梦是指我们几乎人人都有过的体验,那就是醒过来,回忆起似乎发生在一个非物质世界里的景象和事件,这个世界我们回忆起来纯粹是存在于想象中的”[2]。这些“非物质世界的景象和事件”,常常十分荒谬。所以,杜加斯直接将梦当作“心灵的无政府状态”,“情感和思维都同样混乱”[3]。对于梦的这种心理特征,傅正谷曾进一步解释道:“这种混乱性表现在许多方面,比如梦境中的事物缺乏必然的联系性,梦境演变的情节缺乏连贯性、完整性,梦中事物的颠倒、错乱、不合理等等。”[4]的确,凡是经历过日常睡眠梦的人,都知道梦的这个特征。但出于一种求知的本能,人们渴望认识这一奇异的现象。正如卓松盛所言,“人们不能允许梦境破碎,这不符合我们清醒时对世界完整统一性的理解;人们更不能容忍梦境那种欲脱离我们的思维习惯和生活其中的尘世而奔向遥远的自然、奔向与人的世界相对的自在彼岸的趋向”,也不愿意因此而“感到无边的失落和荒谬”[5]。于是,描述梦成了十分必要的需求。然而,事实证明,日常睡眠梦是不可能被准确、完整地描述的,当人们尝试着回忆和复述自己的梦境时,会不由自主地对原先的梦境进行编辑。因为人们没有办法用线性的叙述方式完整地描述画面式变换的梦境。就像人们坐在剧场里看戏,当人们注意这一角落的时候,就自然地遗漏了画面的另一个角落,不可能将整个舞台的信息同时接收过来。于是,为了交流上的顺畅,人们不得不对残留的梦境内容进行整理和重组,以使自己的叙述更为清晰,符合一般的语言逻辑。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信息被凸显,一些信息则被有意无意地略过,被采用的信息则按照说话人的逻辑重新排列组合,构成一个可以被复述的梦。这个过程,犹如从一潭水中舀出一瓢,装入主人事先准备好的容器中,于是,梦成了容器中的梦,被赋予了某种“形态”。也就是说,被描述出来的梦已不可能是原先自然状态下的梦,而是被符号化的梦,是以表示一定意义的符号重组出来的梦。总之,这里有一个符号化的过程。
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认为,人就是一种符号的动物,“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有代表性的特征”[6]。他认为,人不是“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之中。……即使在实践领域,人也并不生活在一个铁板事实的世界之中,并不是根据他的直接需要和意愿而生活,而是生活在想象的激情之中,生活在希望与恐惧、幻觉与醒悟、空想与梦境之中”[7]。所以,对于出现在睡眠状态中的奇妙梦境,要理解和把握它,人们自然而然地会对此进行符号化,将其纳入人们的知识体系。在这个符号化的过程中,梦境的描述者会自然而然地为某种逻辑判断与价值判断所影响。一般情况下,这种逻辑判断与价值判断又与其所处的文化语境密切相关,因此,描述者对梦信息的增删与重新编列也就自然而然地带上了文化的烙印。而这个符号化的结果,便是各种梦文化观念的形成——主要表现对梦的来源的解释,和对梦的内容的理解。
一 关于梦的来源
美国学者安东尼·史蒂文斯(Anthony Stevens)在《人类梦史》一书中指出,从广义上说,关于梦的理论有三种:“(1)梦是由某种超自然的力量,例如上帝或魔鬼所引起的。它们可以被认为是传达某种信息。……(2)梦是自己在睡眠间灵魂出窍漫游外部世界的真实体验。……(3)梦是自然现象,是睡眠中正常精神活动的结果。”[8]他说,“在这三种理论中,前两个很古老,并且具有神话色彩。只有两种文明在两段很短的时期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第三种理念。它们是:公元前3至1世纪的古希腊以及公元19世纪以来的西方社会”[9]。很显然,他的结论基于对西方世界梦文化的考察。因为,至少在中国古代,就有非常朴素的“梦是心头想”的梦心理学说,以及从生理角度考察梦的来源的探索。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发现,对梦的来源的理解,有很多观念具有普遍性。
1.梦的神秘化
据列维-布留尔(Lévy-Brühl,Lucién)的观察,对于原始人来说,梦是神灵的启示,“他们首先把梦看成是一种实在的知觉,这知觉是如此确实可靠,竟与清醒时的知觉一样。但是,除此之外,在他们看来,梦又主要是未来的预见,是与精灵、灵魂、神的交往,是确定个人与其守护神的联系甚至是发现它的手段”[10]。据学者查勒瓦柯(Charlevoix)的观察,在北美印第安人那里,梦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有时,这是有理性的神志在漫步;有时,这是能感觉的神志继续使身体有生命;有时,这又是守护神在对即将发生的事作解救的指示;有时,这又是梦见的那个东西的灵魂来拜访。然而,不论印第安人是怎样看待梦的,梦永远被视为神圣的东西,梦被认为是神为了把自己的意志通知人们而最常用的方法……梦常常被认为是精灵的命令。”[11]
在中国古代文化语境中,关于梦是神灵启示的梦兆心理也是源远流长。只不过,与安东尼·史蒂文斯所归纳的梦理论稍有不同的是,中国梦文化并不把神灵启示与灵魂截然分开,而常常是把二者结合起来,并以“魂魄学说”或梦魂观念来解释梦的形成。在几部差不多同时出版的梦文化研究专著里,学者们指出,在远古时代,梦往往被当作灵魂出游。而灵魂观念的出现,就是为了解释梦这一现象。如刘文英认为,“原始人通过对梦的思考,形成了灵魂的观念;反过来,他们又用灵魂观念来解释梦境和梦象”[12]。傅正谷也有类似的看法,他说:“灵魂观念是原始人为解释梦现象而设想出来的。”[13]卓松盛虽不那么肯定,但也不否认这种可能性。[14]刘文英在另一部著作中还进一步解释了灵魂出游的外在力量。他指出,在古人的观念里,人本身是没有能力使自己的灵魂出游的,所以,做梦是鬼神的“通引”。[15]
梦的神秘化将日常睡眠梦跟神灵世界联系在一起,在对日常睡眠梦进行解释的同时,也赋予了日常梦以文化意义。于是,信奉梦魂观念的人,便认定了自己经历的梦一定是神灵或鬼魂通过梦象来预告自己即将发生的事情。而解释梦象的意义,乃至判断梦象的吉凶,就成了古代占梦活动的主要内容。
2.梦的朴素心理学说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人们也清晰地看到了心理因素对梦象的影响。《周礼·占梦》有“六梦”之分:“占梦。……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16]这是周王身边的占梦官对梦的总结。关于六梦中的“思梦”,郑玄注曰:“觉时思念之而梦。”[17]也就是说,“思梦”是因为清醒时有所思念而产生的梦,是因为心理原因而产生的梦。汉代王符《潜夫论·梦列》也有“想梦”之说,即“人有所思,即梦其到;有忧,即梦其事。此谓记想之梦也”。又说:“昼有所思,夜梦其事,乍吉乍凶,善恶不信者,谓之想。”[18]刘文英、曹田玉认为,“想”的内涵很丰富,至少有三重含义:其一,有“思想、思索”之义;其二,有“想象”的内涵;其三,有“想念、怀念”之义。[19]但“想梦”与“思梦”都看到了梦产生的心理因素,这是毋庸置疑的。又有明代陈士元在《梦占逸旨》(卷二)中提到了“情溢之梦”,描述了过于强烈的情感会引出相应梦象的情景,即“过喜则梦开,过怒则梦闭,过恐则梦匿,过忧则梦嗔,过哀则梦救,过忿则梦詈,过惊则梦狂,此情溢之梦,其类可推也”(《感变篇第十》)。[20]就是在流传至今的俗语中,亦保留着这种朴素的梦心理学说,所谓“梦是心头想”“昼思夜梦”等等。[21]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也认为梦与个人心理密切相关。他认为,当我们睡觉时,就会住进一个完全为自己定制的私人世界,这个世界没有神,梦也没有特别的意义,而只是在“分享清醒时与别人交流的感觉”[22]。
对于由心理原因所引起的种种梦象,中国古人还有“情化”之说。东晋张湛在注释《列子·周穆王》时,说:“梦为鸟而厉于天,梦为鱼而潜于渊,此情化往复也。”[23]意思是说,在我们的梦中,可能有这样那样的梦象,比如“厉于天”的鸟,“潜于渊”的鱼,这些梦象都是“情化”的结果,是梦者心理情感在梦中的表现。而“往复”指的是梦象的变化,梦象是不断变化的,像流动的画面,像正在进行着的场景。
这些“情化”的梦象,将梦的意义从遥远的神秘空间折回到人的心灵深处。这样的梦,有时能让人望见另一个被压抑的自己。在《理想国》一书中,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用苏格拉底(Socrates)与别人对话的形式,表达了他对被压抑的欲望会在睡梦中释放的认识。他说:“在人们睡眠时,灵魂的其余部分,理性的受过教化的起控制作用的部分失去作用,而兽性的和野性的部分吃饱喝足之后却活跃起来,并且力图克服睡意冲出来以求满足自己的本性要求。”[24]又说:“可怕的强烈的非法欲望事实上在每一个人的心里,甚至在一些道貌岸然的人心里都有。它往往是在睡梦中显现出来的。”[25]当然,对西方现代梦理论有着重要影响的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更是将梦与人的潜意识联系起来,之后的荣格(Carl Gustav Jung)又提出集体无意识等等。不过,这些现代梦心理学已远远超越了本章节所要讨论的范围,这里就不赘述了。
3.梦的生理学说
在中医的经典著作《内经》中,记载着古人对梦的生理因素的思考。对于其中的《灵枢·淫邪发梦》,刘文英认为,这“可谓中国第一篇分析梦的生理机制的专论,集中反映了西汉以前中国医学对梦的看法”[26]。“淫邪”有很多种具体的解释与猜测,但大抵是指对人的肉体产生刺激的各种外界因素。这种“淫邪”会对人的阴阳精气产生影响,因而引出各种梦象。如“阴气盛,则梦涉大水而恐惧;阳气盛,则梦大火而燔焫;阴阳俱盛,则梦相杀。上盛,则梦飞,下盛,则梦堕”(《淫邪发梦第四十三》)[27]等等。除了这些由外袭内的“淫邪发梦”外,《内经》也记载了阴阳二气对人体五藏的影响,并由此幻化成梦。如《素问·方盛衰论篇第八十》中记载:“……肺气虚,则使人梦见白物,见人斩血藉藉。得其时,则梦见兵战。肾气虚,则使人梦见舟船溺人。得其时,则梦伏水中,若有畏恐。肝气虚,则梦见菌香生草。得其时,则梦伏树下不敢起。心气虚,则梦救火阳物。得其时,则梦燔灼。脾气虚,则梦饮食不足。得其时,则梦筑垣盖屋。”[28]当然,生理的其他变化也会造出一些梦象来,如“盛饥,则梦取;盛饱,则梦予”(《灵枢·淫邪发梦第四十三》)等。[29]这些论述,丰富并增进了人们对梦的成因的理解。在对日常睡眠梦的解读上,这又是一种非常值得借鉴的途径。
据《人类梦史》一书介绍,古希腊医学家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也将某些梦象跟疾病联系在一起。比如梦见泉水或河,就意味着梦者可能患有泌尿生殖器官的疾病。[30]亚里士多德也认为一些梦与身体感觉有关。他说:“如身体的某个部位只略微地感觉到有些热,一个人就梦想到他正穿过大火。”[31]而“雷的轰鸣把我们带入激烈的战斗,雄鸡的啼叫可能转为人的恐怖的尖叫,而门的吱吱嘎嘎声可能变幻出强盗闯入家中的梦”[32],这些梦调查报告进一步证实了部分日常梦与外部的客观刺激有着直接的联系。当然,这样的推论也为后来的科学实验所证实。总之,人们在认识日常睡眠梦的过程中,对梦的形成做出了种种猜测和有益的探索。这些理性的认识方式,都在试图规范飘忽不定、变幻莫测的梦象。在规范和认识的过程中,梦象被符号化成具有文化特性的文化意象,承载着人们对梦的理解与期望。而梦符号化的最重要成果,应该是占梦学的诞生与发展。
二 占梦学:梦符号化的重要成果
“梦是神灵启示”的观念使梦象变得神秘莫测,于是,人们需要富有智慧的人来解释梦象,以获知神灵的旨意。这便是占梦文化兴起的原因。中国古代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占梦书,是日常睡眠梦符号化的一个重要见证。据刘文英介绍,中国古代曾先后流传过许多梦书,从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开始,历代史志均有著录。[33]安东尼·史蒂文斯也认为:“尽管人类学家小心翼翼地坚持自己的立场,反复强调文化间的差别,但是他们还是继承了解梦学中一个基本的概念,即‘文化的普遍性’。即便是最彻底的文化相对主义者也不能否认在所有社会中都存在着一种关于梦的学问(解梦学),对于梦的一套假设(解梦),以及利用它们的实际方法(圆梦)。”[34]当然,人们对占梦活动的重视程度在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表现。但在早期文明中,占梦曾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活动。刘文英曾在《中国古代的梦书》中提到,在殷周奴隶制时代,占梦甚至是观测国家吉凶、决定国家大事的一个重要工具,是官方宗教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35]在中国古代,国家权力机构还设有占梦官。依傅正谷考证,《周礼》是中国古代最早最完整地记载占梦官的古籍。[36]而在《周礼》卷二十四《春官·太卜》及卷二十五《春官·占梦》中均提到占梦官。[37]在《梦的真谛》一书中,作者指出,“古埃及、古希腊和罗马都有许多释梦家,有的是神职人员,有的是医生,还设有专门的‘释梦堂’,人们一旦生了病,碰到了难题,都会到释梦堂来寻求帮助,领得神谕”,而且,据传说,“公元2世纪左右,仅希腊和罗马就有三百多个这样的释梦堂”。[38]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些释梦堂还可以帮助病人或香客进行催梦——类似于中国的祈梦。催梦情景大概是这样的:“神职人员让病人或香客躺在殿堂里睡一觉,施行一定的仪式,于是神就会在他们的梦中显现,给他们忠告,告诉他们应该做出什么决定,或者应该吃什么药。”[39]
占梦,是人们欲将日常睡眠梦符号化,以纳入人们可理解的意识领域的极为重要的企图与尝试。傅正谷对古代大量梦书失传的原因分析,正是对人们这种符号化企图的注释。他说:“占梦书的出现,标志着古代占梦术的模式化、固定化、系统化,但同时也标志着占梦术的必然趋于消亡。因为占梦术本来就是建立在原始宗教基础上的,是有浓厚的迷信色彩的;再者,人们的梦象是各各相异、千变万化的,而绝大多数梦象又并不具有什么实际意义,企图用一种模式去涵盖它,用一个公式解释它,并将一切梦象皆视为有验证的鬼神的预示,其结果必然失准、无验,经不起实践的考验而使人们得出‘梦难凭’的结论。我想,这或许就是古梦书何以后来皆失传的主要原因。”[40]这里,暂且不去分析梦书失传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傅正谷在分析原因时所提及的几个关键因素,即占梦术的模式化、固定化、系统化问题。实际上,这种对梦象意义的主观性解读,正是日常睡眠梦被符号化的有力证明。这种符号化,使原本模糊的、自在的梦象获得了清晰的、文化的意义。
占梦书作为占梦者对梦象吉凶进行占卜时的主要依据,它的功能是“具体解释各种梦象所包含的神意,由此来推断人事的吉凶”[41]。在各类占梦书中,梦象是占卜的核心与基础。梦书结构的核心便是对梦象的描述与占断。据刘文英的观察,在人们对各类梦象的占断过程中,有个主观的逻辑思维,这个逻辑思维决定了梦象与梦者未来存在着三种基本关系,即“同一关系”“相异关系”和“相反关系”。这三种基本关系又对应于占梦的三种基本方式,即“直解”“转释”和“反说”。其中,“直解”就是将梦象直接当成预兆,即梦见什么事便预示着即将发生什么事。当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反说”则是从梦象的反面意义来解读梦象所预示的内容,梦见什么,取其相反意思。比如梦见哭泣,就预示着有值得庆贺的喜事;“梦见身死者,必长命”“梦见唱歌者,大忧”;等等。而在需要“转释”的梦象中,梦象不再直接预示即将发生的人事,也不从反面进行暗示。人们需要采用一些方法将梦象进行转换,然后再对转换来的新梦象进行释义。常见的转释方法很多,如象征法、连类法、类比法、解字法、谐音法等等。比如象征法中,柳树象征使者,如果梦者梦见柳树,那就预示着梦者即将出游。又有“虮虱为忧,啮人身也。梦见虮虱,而有忧至也”“梦见乘白鹤,得先(仙)道”等等。连类法中,有“梦见围棋者,欲斗也”;类比法中,有“梦见屋柱折者,家破”;解字法中,有“松为十八公”;谐音法中,有“梦棺得官”;等等。这些方法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与所在的文化语境有着密切的联系。[42]在对梦的占断过程中,人们的生活经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各种因素,都会对梦象的意义产生影响。
经过这样的符号化,原先自在的诡异的梦就被重新编码,变成了容易理解且与生活明显相关的梦。其中,“先把梦象进行一定形式的转换,然后根据已经转换了的梦象再占释人事”[43]的做法,就是一种将日常睡眠梦中的梦象转换成具有文化象征功能的梦象。这些梦象在这个符号化过程中被归类,被定性,从而建构起梦的意象群,在具体的占梦活动中发挥着文化功能。当然,也正是在这样的符号化过程中,个人的、私密的梦转化成了公共的、文化的梦,梦文化系统也因此搭建起来,而梦的描写与创作便在这日常睡眠梦体验与梦文化观念的作用下,逐渐形成独立的模式与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