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概念史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5章 绪说 在历史中理解“文学”概念

“文学”是什么?什么是“文学”?“文学”与“非文学”之间存在何种界线?自18世纪末近代意义的“文学”在西方兴起、20世纪初输入中国,中外学术界就不断有学者试图为这些问题寻找答案,相继出现的各类专业辞书、百科全书都有关于“文学”的定义,各种文学理论、文学史著作也都试图为“文学”划定各自的范围。[1]面对纷纭众说,钱锺书(1910—1998)曾感叹说:“文学如天童舍利,五色无定,随人见性,向来定义,既苦繁多,不必更参之鄙见,徒益争端。”[2]语中虽带有不认同时流之意,却又不想过多纠缠于概念的辨析。时至今日,各家看法间的分歧虽未消除,争论的声音却日渐微弱。然而问题始终存在,且不说当下面对日逐而新的传播媒介和文本创作形式,“文学”的概念在不断被重新定义;按照历史主义的眼光,今人惯用的“文学”/literature概念,在中西文化的历史进程中也并非古已有之,是历经古今演绎的结果,汉语“文学”概念更是包含了中西对接的历史面相。在此意下,将“文学”概念置于历史情境中加以考察,目的不是要对“文学”进行准确定义,或者为“文学”的疆界划定精确的范围,而是希望通过追寻汉语“文学”概念演变的历史轨迹,重新审视概念生成、演化的当代形态,由此展开一段生动的思想史、文化史之旅。

一、不一样的“文学”

现代用于指语言艺术的“文学”概念,在清末民初的语用实践中,其义却并不明晰。正如20世纪30年代出版的一部文学术语辞典所说:“文学的意义,看似明白,但要简单的语句说明之,实在极难。”[3]因而编者虽然给出了“文学”的明确定义,“把用言语文字表现的人的精神的产物称作文学”,仍不厌其烦地列举了西方诸多论者对“文学”概念的界定。其间用意,恰如卢前所说:“吾人为文学立界说,亦庶可免其漫然滥用,意无专指之蔽矣。”[4]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对“文学”予以定义是为了言有所据,这在古今“文学”概念转换的民初尤有必要;然而其时的知识界又未对“文学”的具体内涵形成“统一认识”,最便利的做法自然莫过于罗列各家界说,以避免概念滥用所造成的理解混乱,同时也能为自家立说提供来自西方的思想资源。

近代学术体系中作为独立学科门类的“文学”,在中国传统学术中存在“文献经典”、“文章博学”、“学问”等义,又被用以指代“儒学”、“理学”,虽为“孔门四科”之一,却并未形成独立形态。时至清末,随着西方新文学形态和文学观念输入中国,“文学”概念经历古今转换与中西涵化,逐步演为表述近代分科体系中独立学科门类的新名,并被用来指称以语言文字为表达方式的艺术。身处概念演化之际的学人,对中西“文学”概念的差异有更加直观的感受。朱希祖曾撰《文学论》一文,分述古今中西“文学”概念之不同:

吾国之论文学者,往往以文字为准,骈散有争,文辞有争,皆不离乎此域;而文学之所以与其他学科并立,具有独立之资格、极深之基础,与其巨大之作用、美妙之精神,则置而不论。故文学之观念,往往浑而不析,偏而不全。[5]

准之以西方知识的立场,中国传统的“文学”概念自然是甚为含混,既没有符合逻辑的定义,又缺乏明确的文体范围,与西方近代知识分科体系下的“文学”存在诸多不合乃是情理中事。而这种种“不合”,又恰是中国文学特点之所在。

况观中国传统学术的近代转换,学术分科体系的形成为标志之一。分科治学是近代学术的一大特征,而中国传统学术则讲究经史一体。面对近代涌入的西学知识,中国传统以四部分学为主体的知识体系,难以适应装载新知的需要。顾颉刚(1893—1980)指出:“中国的学问是向来只有一尊观念而没有分科观念的”,“旧时士大夫之学,动称经史词章。此其所谓统系乃经籍之统系,非科学之统系也”。[6]中国古代虽然也有科学,然而却没有与科学相关的知识分类,多数都隶属于子部之下,被作为方技、杂家之流。因而在近代中国输入西方学术分科观念时,最初引起关注的即是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门类。同此,黄远庸(1884—1915)

也将“分科”视为区别中西学术的主要因素,认为中国文化“无分业之说,其思想论辨不由名学,故常以一科之学,包举万类”,“自古亦以一切学问纳之于文”,这一点与欧洲古代学者“举一切物理、心理、政治、道德之理论,悉归之于哲学”有相似之处,而欧洲自文艺复兴以后已逐渐摆脱了原有的知识分类系统。[7]有感于中西学术之不同,唐君毅(1909—1978)以图书分类为切入点分析二者学术文化体系的差异:

然在中土,则所谓文化之各领域素未截然划分,此于中国图书分类之不能按照西方分类法即已得其征。中国传统之书籍分类,如七略、四部之分,均以书籍体例分,而不以学术之对象属于何类文化领域分。而此中尤以哲学、文学中之分划为难。集部之非同为文学,如子部之非同为哲学。而经、史二部正治哲学、文学者所同读。[8]

中国传统的书籍分类,其依据是知识类别和文章体裁的差异,所谓“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反映的即是这一知识系统中学术研究的路径。《四库全书总目》确立的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方法,与西方近代的七科之学,在学术统系上有着完全不同的结构。而其时多数学人的观照视野,则是以西方的学术分科观念为判断标准和分科依据,是今而非古遂成为时代的大势。[9]

钱穆(1895—1990)谈到传统与近代中国学术的变化时曾说:“中国重和合,西方重分别。民国以来,中国学术界分门别类,务为专家,与中国传统通人通儒之学大相违异。循至返读古籍,格不相入。”[10]中国传统学术重“通儒”而轻“专家”,西方近代学术则分科明晰,各成一家,“在吾国则以一切学术皆为文学,在欧美则以文学离一切学科而独立”,中国传统“论文学者,必包络一切著于竹帛者而为言:凡无句读文如图画、表谱、簿录、算草,有句读文如赋颂、哀诔、箴铭、占繇,古今体诗、词曲之有韵文,学说、历史、公牍、典章、杂文、小说之无韵文,皆得称为文学”,西方近代学术则“政治、法律、哲学、文学皆有专著”。晚清以降,随着西学东渐的进一步扩展,中国传统学术与西方学术观念上的差异日显突出,一方面,“格致学”(自然科学)诸科自输入后迅速生长,成为重要的学科门类;另一方面,中国传统学术固有的经学、史学等在西学冲击下瓦解、分化,并经由近代大学教育的兴起而体制化,形成了近代学术分科中的文学、历史、哲学等科,实现了由传统学术向近代学科的转换。钱穆亲历其时,描述其间的转变说:“专家学者,率置其专学以外于不论,否则必加轻鄙,惟重己学有如此。于是文学、史学、哲学,及考古发掘龟甲文等各项专门之学,一时风起云涌,实可谓皆自新文化运动启之。”[11]学科分野带动了大量术语的产生,其中的情形,或者创为新词,或者由中国古典词转义,新语的出现呈喷涌之势,而后一种情形产生的新词又大多经历了语义的古今转换与中西涵化。

缘于对中西学术分科和知识系统存在不同的认识,朱希祖指出,要正确把握“文学”概念的中西差异,必须认清“文章”与“文学”之间的差别:“前所论者,仍以一切学术皆为文学,不过分为说理、记事、言情三大纲耳。此以言文章则可,言文学则不可。何则,文章为一切学术之公器,文学则与一切学术互相对待,绝非一物,不可误认。”[12]言下之意,以文字记载历史、哲学甚至自然科学等方面内容的著述,亦不妨为“文章”;而“文学”则是作为与历史、哲学等科同级的学科分类,范围较“文章”要小得多。近代新语“文学”与古代的“文学”、“文章”均存在不同。钱基博也说:“今之所谓文学者,既不同于述作之总称,亦异于以韵文为文。”[13]民初学者在“文学”的定义上虽未形成统一见解,但对中西“文学”概念内涵之不同、所指范围之差异,都已瞭然于心。而今日之“文学”已非昔时之旧,也已是人所共知的常识。

近代分科体系中的“文学”,是在汲纳西方(经由日本)近代Literature/“文学”概念及其知识系统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一个重要表征,是“文学”概念的古今转换,由传统的广义学术、学问演变为指语言艺术的独立分科。民国九年(1920)10月,朱希祖作《中国文学史要略叙》,叙述1916年至1920年间“文学”概念使用的变化说:

《中国文学史要略》,乃余于民国五年为北京大学校所编之讲义,与余今日之主张,已大不相同。盖此编所讲乃广义之文学,今则主张狭义之文学矣,以为文学必须独立,与哲学、史学及其他科学可以并立,所谓纯文学也。[14]

《公言报》曾发表《请看北京学界思潮变迁之近状》一文,概括评述了1919年前后北京学界的各种思潮。文中将朱希祖视作介于新旧二派之间的代表人物:“朱亦太炎之高足弟子也,邃有国学,且明于世界文学进化之途径,故于旧文学之外,兼冀组织新文学。惟彼之所谓新者,非脱却旧之范围,盖其手段不在于破坏,而在于改良。”[15]“五四”前后,类似朱希祖者并不在少数。朱希祖关于“文学”概念变迁的叙说,对他个人而言,反映的不过是时代文学观念变迁背景下一己思想观念的变迁;但从整个文学界、思想界的状况来看,却包含了一段深刻的学术史、思想史、文学观念史演变的曲折历程。而潜行其间的,则是中国学术史、思想史及文学史观念的重大转折。

二、多面的历史

在20世纪早期编纂的辞典中,关于“文学”虽然界定明确,但并不意味着对概念的复杂多面性缺乏认识。章克标(1900—2007)等人编译《开明文学辞典》,就对“文学”概念古今演绎、中西对接所呈现的复杂多致的情形颇存感慨:“‘文学’二字,一见其意义似甚明瞭,然仔细一想,则其内容极为复杂,词意甚是暗昧。”不过同时又指出:“现在一般人所用的‘文学’二字,系英文Literature之译语”,“大体是指由言语或文字所表出的人类精神的产物,再狭义一点,便作为是诉之于空想及感情的艺术作品解”。在此基础上,作者归纳出“文学”的三点特质:

文学在这意味之下,是须由作者的想像及感情而传达申诉于读者的想像及感情的。所以煽动读者的心情是第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是不要具有专门的形式,而须使一般人容易理解。第三便是要有给予读者一种美的满足的快乐的条件。[16]

上述认识的形成,是清民之际西方“文学”概念输入的结果,与中国传统“文学”概念并不完全吻合:“现在用文字来表出,而在未有文学以前只能用声音歌唱的歌谣,也可以算做文学的。但主要的文学,是须用文字来表出的,从空间言,可以远及外国,从时间言,可以传诸后世,方为合格。若据文字所表出的人类精神的产物一语而言,则哲学及科学上的述作,也可叫作文学。更如历史,虽记述史实是本来的主眼,但古代的历史,大半可归入文学的,如《史记》、《汉书》,便是绝好的文学。不过在形式及内容二方面,都统一于上述的,诉之于空想及感情的大目的之下者,普通特别以纯文学(Pure literature)一词称之。”以文本的文学性或是情感表达作为文学划分的依据,在中国古代著述都能找到许多例证,但是否被归入“文学”名称之下则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很难单独依靠概念本身就能轻易区别文学与非文学的界线。清民之际中西知识对接与转换,“文学”概念的内涵及其指向,并不像今人所认识的那样明晰。对“文学”进行定义看似简单,但如何据以判定什么是文学,什么不是文学,哪些作品可以进入“文学”的范围,却可能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清末民初西方“文学”概念及其知识体系输入中国过程中,将新旧概念错杂并用的情形并不鲜见。由于中西“文学”概念内涵的差异,如果在不同语境中使用时对其具体涵义不作明确界定和辨析,其结果势必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针对“文学”概念新旧杂用的情形,日本学者长泽规矩也(1902—1980)指出:

文学、文艺二词,本为中国所固有,并非起于西洋文化输入之后,而使用的方法,向来很暧昧,含义颇多。自从作为英文Literature的译语后,概念益觉含混。[17]

即便是中国传统语境中的“文”、“文学”、“文艺”等词,出现在不同时期的文本当中,其内涵也往往存在差异。当这些原本词义复杂的语词遭遇西方近代意义的“文学”概念,由于概念的随意使用而造成语意的模糊,实属常态。

随着“文学”概念及其知识系统的转换,“五四”以后的学者论及“文学”词义,都开始将古今词义变化纳入关注视野。其中对“教育之普及,常识之备具”为功居多的辞书予以考察[18],就颇能反映西方“文学”概念输入给中国近代文化结构和文学观念带来的巨大变化。

早在1908年颜惠庆编纂《英华大辞典》,对Literature的释义除古典义“学识”、“学问”、“博学”、“文章”等之外,在第三条中将其释为“文学,文章”,特意注明为“特别意义”,并指出:“除哲理及科学外,凡神灵思想为其资料,离奇变幻为其形式,或实记或杜撰者,皆文学也。”[19]其含义虽被标为“特别”,是针对传统之义的新生义,但从中也可以看出,“文学”的现代含义已开始进入日常知识体系。

“五四”以后,古今中西“文学”概念的内涵已成为该词释义时的基本义项。20世纪30年代以后,舒新城主编《中华百科辞典》对“文学”一词进行解释,已注重区分其广义和狭义的不同:“孔门四科之一。《论语》称‘文学子游子夏’,疏谓文章博学,旧所称文学皆此义。今世界所称文学,有广狭二义:狭义与哲学、科学相对峙,专指诗歌、小说、戏剧而言;广义该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等言之,亦谓之文的科学。”[20]戴叔清编《文学术语辞典》,“文学”一词对应的英语词汇为literature,而在具体释义方面,则同样作了广、狭之分:“在狭义方面是说诉之于空想及感情的艺术的作品。普通称作纯文学的就是这个。广义地说的时候,包括在文字里所表现的一切的记录,哲学,历史等。”[21]舒新城等编《辞海》,“文学”释义涵括了古今各种义项:“(一)孔门四科之一。《论语·先进》:‘文学,子游、子夏。’疏:‘若文章博学,则有子游、子夏二人。’(二)《汉书·西域传》:‘诸大夫郎为文学者。’注:‘为文学,谓学经书之人。’(三)近世所谓文学(literature)有广狭二义,广义泛指一切思想之表现,而以文字记叙之者;狭义则专指偏重想像及感情的艺术的作品,故又称纯文学,诗歌、小说、戏剧等属之。又章炳麟《文学总略》:‘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四)官名。”[22]由上引内容可以看出,西方近代“文学”概念及其知识体系,已成为各种辞书的常备义项。

“文学”概念在近代的语用实践中经历了古今演绎、中西涵化,词义已发生很大变化。西方“文学”概念的引入造成了传统“文学”概念的重新定义,而重新定义形成的新的“文学”概念及其知识系统,又成为文学史书写和文学学科体系建构的基础。在此背景下,“文学”的传统义涵开始隐退,“文学”新名则逐渐广被于世,并为世人所习用而不察。在顾志坚主编的《新知识辞典》中,对“文学”(literature)的解释是:“广义地说,凡由文字所表现出来的人类精神之产物,即是‘文学’;狭义地说,凡除了科学以外的文学著作,以诉之于人类感情的艺术作品,如诗歌、小说、戏曲等都是。”[23]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已难以看出传统文学观念的影响。近代西方输入的“文学”概念及其知识内涵,逐渐成为人们习熟的一般性知识,至于它那曾经多面的含义及背后的文化内涵,已变得不为人所知。

面对概念转换过程中出现的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民国前期的文学史家曾将辨析“文学”概念的古今中西异同视为不得不予展开的言说。曾毅在1915年初纂的《中国文学史·绪论》中,谈到文学分类问题时说:“文学之分类,原属于文学研究者之职分,非文学史所宜深论也。惟古今文学变迁之形,至为繁赜,不略举之,转无以见文学史之范围。”[24]到1929年出版订正本,与“文学之种类”有关的看法已变为如下表述:

文学之正变,古今既如是其不同。研讨文学者,所当剖晰而深究之。而述史者则惟本事实以为叙论,界说非所问也。但至今日,欧美文学之稗贩甚盛,颇摭拾其说,以为我文学之准的,谓诗歌、曲剧、小说为纯文学。此又今古形势之迥异者也。[25]

“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随着西方“文学”概念及其知识体系得到广泛传播,中国传统的“文学”概念涵括的内容被冠以“大文学”、“杂文学”等名目,因未能凸显文学的特质而受到批评,甚至有学者呼吁将其从“文学”中驱逐出去,而以西方近代“文学”概念及其知识系统作为规限的范围:“广义的文学(或称杂文学),是一切学术的总称,这种,我们最好将他推出于文学范围的外面,不承认他为文学;狭义的文学(或称纯文学),就是真正的文学。”[26]从民国前期文学史书写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国文学史建构与“文学”概念的演变密切相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文学呈现怎样的历史面貌,即取决于以何种“文学”概念及其知识体系作为历史建构的支点。

三、在概念演变的历史中建构“文学”图像

清末民初,缘于近代教育体制的变革与大学教育的兴起,民族国家的想象与建构,“文学革命”倡导者自我经典化的历史追求,中国文学史书写遂蔚为一时之潮流。[27]文学史作为近代新兴事物,无论是概念、体式,还是结构、内容,都曾引起广泛的讨论。至于编写的基本路径,正如1930年代一位文学史编者所说的,“编文学史的不外两种态度:一是就每一时代的文学观念下,把所有的史料分析整理,以见其史的流变;一是就现代文学观念下,去寻绎擘画前代的史料,以见其史的流变。”[28]虽然民国初年对文学史的写法曾有诸多讨论,也出现了许多面貌各异的文学史著作,然就大势来看,书写中国文学史的主流做法,依照的是第二条道路。这其中即包含了文学观念转换所产生的潜在而深刻的影响。

早期的中国文学史著作大多会在开篇讨论“文学”的定义,或不加辨别地列举中外各种关于“文学”的界定,或通过引述各家看法以表明自己的立场。刘永济(1887—1966)曾撰写带有概论性质的《文学论》一书,其中第一章从文化发展之概观、文学成立及发达之原因、文学之两大作用、属于感化之文之性质、文学与他种学术之异同、文学之功能、我国历来文学之观念、近世文学之定义等方面讨论“何为文学”。[29]在中西“文学”概念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下,辨明“文学”的定义无疑显得颇为重要。然而从具体情形来看,早期著者多表现为在中西概念之间的游移,后期的著者又往往一味以西方标准衡量中国的“文学”著述。鉴于概念界定如何做到兼顾中西“文学”概念内涵的不易,郁达夫(1896—1945)将定义“文学”看作是难事和愚事:

天下的事情,比下定义更难的,恐怕不多;天下的事情,比下定义更愚的,恐怕也是很少,尤其是文学两字的定义。[30]

如此感慨,显然是身处彼时历史情境中的切身体会。传统指“文章博学”的“文学”,西方以小说、戏曲、诗歌、散文为文体范围的“文学”,民国前期不同学人根据西方各家之说对“文学”的定义,情形相互错杂,确实不免让人有“失语”之感。

郁达夫的上述说法,也得到了汪祖华的赞同:“中外古今,不知有几许文人,费掉几许精力和时间,在研究这个‘文学’两字的定义上,意见纷岐,莫衷一是,直到现代看起来,也只能说得了几个比较合理的概念。”[31]周作人在1930年代关于中国新文学源流的演讲中,仍特意申明:“我觉得文学这东西也应是这种不可知的学问之一种,因而下定义便很难。”[32]朱星元作于1935年的《中国文学史外论》(1939年修订后改名为《中国文学史通论》),更是一部讨论中国文学史书写问题的专书,其中第一章即述“文学定义”:“我们都知道,要读文学史,或做文学史,必先要认识文学二字的真义,到底是什么?但在吾国以前,对于文学二字,素来没有完善的解释,虽在往昔书籍上,也能寻到‘文学’二字;但他所指的,不是文学的真义。若勉强一点说,那只有‘文’字和‘诗’字稍为近似。至于‘文学’二字并提的,则从来没有过。”[33]言下之意,当然不是说中国古代没有“文学”这一词语形式,而是说没有类似现代指语言艺术的“文学”概念。由此引出的,则是以西方“文学”概念及其知识系统为基准,对不同历史时期中国文学诸面相的选择性建构。

经过一代代学者不断的文学史书写实践,以诗歌、小说、戏曲、散文为主体的文学史面貌开始变得逐渐清晰,似乎古今皆是如此,中外并无例外。[34]然而,问题却始终存在。正如有学者所提示的:“不论在这个基础上重新发现了什么东西,它们都不可能摆脱一种总是有欧洲文学参与的学术史和合法化过程。人们总是能够提出这样的异议:为什么一谈到体裁形式,就要用小说、诗歌、戏剧、散文等形式来限制人们对汉语写作中可能存在的体裁和形式的认识呢?为什么有些写作形式由于正好不符合这些形式类型而被排除在文学之外呢?在人们常常问到的那个既简单又难以回答的‘什么是文学’的问题中,真正至关重要的东西是什么?从世纪之交以来,这个双程扩散的新词语的词源似乎一直通过英语翻译提示着同义反复的答案:‘文学’就是literature。可是‘文学’为什么正好等于literature呢?”[35]中西“文学”概念及其知识系统的差异,以及不同时期对“文学”概念理解的变化,使得类似的疑问会在不同的语境中被反复提起,由此得出各色不同的答案,并据以绘出不同的文学历史图像。

在古今演绎、中西对接历史语境中生成的概念、术语,其意涵的多元性会因为辞典的编纂而隐去了具体的历史文化语境,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误植”现象。[36]陶履恭(1887—1960)指出:

世人用语,率皆转相仿效,而于用语之真义反漫然不察。物质界之名词,每有实物可稽寻,世人用之,或能无悖词旨,鲜支离妄诞之弊。独进至于抽象之名词,无形体之可依托,而又非仅依吾人官觉所能理会。设转相沿袭,不加思索,非全失原语之真义,即被以新旨,而非原语之所诂,此必然之势也。[37]

既然概念的“误植”客观存在,论者在研究过程中,需注意两点:一、以事实说明问题。王国维曾提醒说:“吾侪当以事实决事实,而不当以后世之理论决事实,此又今日为学者之所当然也。”[38]历史情境不同,与概念相联系的意义也必然随之改变。由此而言,探讨概念内涵的变迁,考察构成历史情境的“事实”自是题中应有之义。二、对古人保持适当的理解和同情,防止“过度诠释”。陈寅恪在审查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上册时曾提示说:“凡著中国古代哲学史者,其对于古人之学说,应具瞭解之同情,方可下笔。……所谓真瞭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否则数千年前之陈言旧说,与今日之情势迥殊,何一不可以可笑可怪目之乎?”[39]对概念演变历史的考察,须将其置于具体的历史情境予“同情之了解”,而不是以后设的理论作为历史批评的依据。在历史演进过程中理解“文学”概念,王、陈二说或可作为参考。

吴康(1895—1976)在关注中国传统与西方近代“文学”概念的差异时,强调应在把握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展开比较研究:

昔仲尼述弟子四科,首标文学之名,说之者谓文章博学(邢疏),盖谓博通学术,善为文章,二事兼能,非但操觚载笔为文辞而已。近百年中,海通以还,浸淫欧化,译名新义,风起云涌,特较故训,多有异同。今言文学,乃译拉丁语律兑来Litterae谓美文学Belles Littres著述之总称也。美文学者何?谓讨究为文之术,谨严弘丽之作,若文法、雄辩(修辞学)、诗歌诸学是也。拉丁又言律兑拉杜拉Litteratura,由律兑来孳乳而生,即今英法德语文学一词所本(英Litterature,法Littératur,德Litteratur)。[40]

按照吴康的论述,西方近代“文学”概念的涵义十分丰富,有“外周”与“内涵”之别。其中“外周”诸义,与广义的“学问”类似,根据用以指称对象的不同,可做以下分类:其一,“文学为美文学智识之总称,如庠序所设文学课程,凡文法、修辞、诗歌诸科讲授,皆在其中”;其二,“一文学作家之篇章,或其著述全部,如司马相如之文章,亦曰司马相如之文学,言其所作散篇,如《子虚》、《上林》之流,或其生平著书之总也”;其三,“文人职业,如曰专意肆志于文学,谓委身于文艺作业也”;其四,“一民族,一国家,一时代文学作品之总量,如犹太文学,中国文学,英伦伊利萨白Elizabath朝文学其例也”;其五,“地方一时代文学作家之全体,如云全体文学称扬或攻驳某书某文也”;其六,“讨论一问题著作之总体,是为书目,为经藉(籍)志Bibliography,如探究唯心论之书目,可曰唯心论之文学,论述社会主义派之经籍志,可曰社会主义之文学也。”同时也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文学”与“科学”相对,或稍加限制,用于指“凡述情状物,辨理纪事,但施之文字记载,即得谥曰文学,是乃著述之总称,方策之殊号矣”;狭义“文学”,即所谓“纯文学”,“则为著述一部分之专名,以宣扬意志、发舒情感之作为归,不拘叙事述情辨理之篇,皆以艺术精工,条理明密,思想深远,始得号曰文学,则散文之论辨、史传、小说、述记,韵文之诗歌、剧曲等类是也”。[41]吴氏比较中西文学之异同,之所以由对古今中外“文学”概念内涵和外延予以细致考辨入手,即是认识到其间的差异及由此反映出学术观念和学术体系的不同。若对概念外延和内涵缺乏明细的辨析,中西文学的对比与对话就有可能陷入牛头对上马嘴的窘境。

当历史叙述逐渐远离清末民初的时代语境,古今/中西两种“文学”概念的演变也最终以结果而不是过程为人所熟知,二者之间的断裂更加受人注意。有论者指出:“中国传统文论没有西方式的本体意义上的文学概念,只有诗、文、词、曲、赋等文类概念。这表明古代的文学研究在学科分类的背景上缺乏西方式的严密系统的逻辑划分,而没有此种背景划分进而决定了传统文论难以产生强有力的文学理念,并在理念的逻辑引导和系统理论的演绎下产生出西学质态的文学理论。”[42]中西两种知识具有不同的传统与系谱,近代知识转型过程中,西方知识体系作为高势位文化输入中国,对中国传统文化形成有力冲击,“文学”概念的转换即是其中之一。在此背景下,以西方观念作为衡量标准和评判依据,也就难免会产生“失落”之感。

然而假如改变视角,或许能有更切近的认识。清民之际概念的转换虽多以西学汉字术语(许多为日译汉字词)成为常用概念而告终,但其间转换的历程却远比“替换”更为复杂,在西方知识“本土化”的过程中,有诸多因素(包括中国)的参与,西方话语的“霸权”虽然无可回避,但彼时的中国学人并未真正“失语”。陈钟凡(1888—1982)强调对“文学”定义应当是“以远西学说,持较诸夏”,认为中西概念之间亦有相通之处,而其定义界说之所以“殊科”,则是缘于中西文学传统的差异。[43]刘永济的“文学”概念也自立于“参稽外籍,比附旧说”,认为“翰藻之事,时地虽囿,心理玄同,未可是彼非此”,力求贯通古今,融汇中西。[44]只是类似的声音,在历史变迁的洪流中被逐渐淹没。“文学”的定义,也从此只比照西方的标准,尽管我们讨论的对象多数时候是“中国的”文学。

晚清民初当传统旧学遭遇西方新知,“文学”概念发生转化,形成新的文学知识系统与学科体系,展现出概念演变的丰富历史文化图景。梁启超述及思想、观念演进之趋势指出:“今之恒言,曰‘时代思潮’。此其语最妙于形容。凡文化发展之国,其国民于一时期中,因环境之变迁,与夫心理之感召,不期而思想之进路,同趋于一方向,于是相与呼应汹涌,如潮然。……其中必有一种或数种之共通观念焉,同根据之为思想之出发点。此种观念之势力,初时本甚微弱,愈运动则愈扩大,久之则成为一种权威。……及其权威渐立,则在社会上成为一种共公之好尚,忘其所以然,而共以此为嗜。若此者,今之译语,谓之‘流行’;古之成语,则曰‘风气’。”[45]近代“文学”概念的生成、演变,在某些方面亦有梁氏所说的上述特征。反其道而行,在古今演变、中外对接的历史语境中考析“文学”概念的变迁及其知识系统的形成,透见的是古今中西文学史观和文学学术体系的差异。由此出发,依循概念演变的历史轨迹,展开的是丰富的文学史、思想史图景,而重建中国文学历史的帷幕,抑或可藉此开启。

注释

[1]20世纪西方学界有两位重要学者曾以“什么是文学”(What is literature?)为题发表过著作或者文章,一位是法国思想家、文学家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一位是美籍学者雷·韦勒克(RenéWellek)。2007年,英国剑桥大学、罗汉普顿大学教授阿瑟·吉布森(Arthur Gibson)出版了一部同名专著探讨这一问题。中国学界对此问题的探讨多集中在概念转换的清末民初及20世纪80年代以后。相关研究,在后文均有涉及,此不赘述。

[2]钱锺书《中国文学小史序论》,《写在人生边上·人生边上的边上·石语》,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92页。该文原载于《国风半月刊》第3卷第8、11期,1933年10月16日、12月1日。

[3]戴叔清编《文学术语辞典》“文学(literature)条”,文艺书局1931年版,第11—12页。

[4]卢前《何谓文学》第二章《文学之诠释及其界说》,大东书局1932年版,第22页。

[5]朱希祖《文学论》,周文玖选编《朱希祖文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45页。原载《北京大学月刊》1卷1号,1919年1月。

[6]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自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9页、31页。

[7]黄远庸文发表于《国民公报》,系为梁漱溟1915年9月编《晚周汉魏文钞》所作序。引自《远生遗箸》卷四,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1年版,第182页。

[8]唐君毅《中国哲学与中国文学之关系》,《中西哲学思想之比较研究集》,《民国丛书》第1编第5册影正中书局1947年版,第195页。

[9]其中亦不乏以传统分科观念为准则的例子,如马一浮(1883—1967)。具体论述,参见胡晓明、刘炜《判教与分科:马一浮的六艺论与近代中国的学术分科》,《江西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10]钱穆《现代中国学术论衡·序》,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页。

[11]钱穆《现代中国学术论衡·序》,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4页。

[12]朱希祖《文学论》,周文玖选编《朱希祖文存》,第45—4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13]钱基博《中国文学史》第一编《绪论》第一章《文学》,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3页。

[14]朱希祖著、周文玖选编《朱希祖文存》,第35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15]蔡元培著、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页。

[16]章克标等编译《开明文学辞典》,开明书店1932年初版,1933年再版,第411—412页。

[17][日]长泽规矩也《中国学术文艺史讲话·序说》,胡锡年译,世界书局1943年版,第11页。

[18]高凤谦《新字典·缘起》,《新字典》卷首,商务印书馆1912年版,第1—2页。

[19]颜惠庆《英华大辞典》,商务印书馆光绪三十四年(1908)版,第1350页。

[20]舒新城主编《中华百科辞典》,中华书局1930年初版,1936年增订4版,第140页。

[21]戴叔清《文学术语辞典》,文艺书局1931年版,第11页。谢冰莹、顾凤城等编《新文学辞典》,照录了戴氏辞典对“文学”所做的解释。参见谢冰莹、顾凤城等编《新文学辞典》,开华书局1932年版,第37页。

[22]舒新城等编《辞海》(合订本),中华书局1947年初版,1948年再版,第610页。

[23]顾志坚主编《新知识辞典》,北新书局1934年初版,1937年3版,第26页。

[24]曾毅《中国文学史》第一篇《绪论》第六章《文学之分类》,泰东图书局1915年初版,1918年再版,第16页。

[25]曾毅《订正中国文学史》上册第一篇《总论》第六章《文学之种类》,泰东图书局1929年订正初版,1932年4版,第21页。

[26]汪祖华《文学论》第一章《文学的定义》,南京拔提书店1934年版,第13页。

[27]参见陈平原《“文学史”作为一门学科建立》,《文学史的形成与建构》,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6页。

[28]张长弓《中国文学史新编·例言》,开明书店1935年初版,1937年4版,第1页。

[29]刘永济《文学论》,太平洋印刷公司1924年3版。文光书局1932年出版署文学研究社编的《文学论》,也即是此书。该书又有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30]郁达夫《文学概说》第三章《文学的定义》,商务印书馆1927年初版,1931年再版,第17页。汪祖华《文学论》开篇就引用了郁氏的这段话。

[31]汪祖华《文学论》第一章《文学的定义》,南京拔提书店1934年版,第1页。

[32]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第一讲《关于文学之诸问题》,北平人文书店1934年订正再版,第9页。

[33]朱星元《中国文学史外论》,东方学术社1935年版,第12页。

[34]即便是外国学者眼中的中国文学历史,也主要是诗歌、小说、戏曲、散文四种文体构成的图像。一个显著的例子是2001年出版的《哥伦比亚中国文学史》(The Columbi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除第一部分论述中国文学史的一些基本问题之外,其馀四部分即分别讨论诗歌、散文、小说、戏曲四种文体。

[35][美]刘禾《跨语际实践——文学,民族文化与被译介的现代性(中国,1900—1937)》(修订译本),宋伟杰等译,三联书店2008年2版,第325—326页。

[36]关于概念的“误植”现象,参见冯天瑜《史学术语“封建”误植考辨》,《学术月刊》2005年第3期;《汉字术语近代转换过程中误植现象辨析——以“经济”、“封建”、“形而上学”为例》,刘柏林、胡令远编《中日学者中国学论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71—289页。

[37]陶履恭《社会》,《新青年》第3卷第2号,1917年4月1日。

[38]王国维《再与林(浩卿)博士论洛诰书》,《观堂集林》卷一,《王国维遗书》第1册,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版,第16页。

[39]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金明馆丛稿二编》,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79页。

[40]吴康《比较文学绪论》,北京大学比较文学研究所编《中国比较文学研究资料(1919—1949)》,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5页。原载于《文史汇刊》第1卷第2期,1935年6月。该文被认为是中国学者的第一篇比较文学论文。吴康时任中山大学文学院院长。

[41]吴康《比较文学绪论》,北京大学比较文学研究所编《中国比较文学研究资料(1919—1949)》,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5—26页。

[42]曹顺庆、吴兴明《替换中的失落——从文化转型看古文论转换的学理背景》,《文学评论》1999年第4期。

[43]陈钟凡《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华书局1927年初版,1940年6版,第5页。

[44]刘永济《文学论》卷首自序,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1页。

[45]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一《论时代思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