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规定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技术保障机制
从一定意义上讲,绿色建筑就是先进适用技术的综合和集成,因此,绿色建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是决定绿色建筑发展水平的关键因素所在。自绿色建筑理念引入中国以后,通过不懈努力,在绿色建筑技术研发与应用方面,我们取得了长足进展,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一大批先进适用技术的落地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但是不容回避的是,从整体上而言,在绿色建筑发展技术保障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技术支撑能力还有待加强,突出表现为关键技术亟待突破,而反映地域特色和契合绿色建筑功能需求的适宜技术体系尚未形成。由此可见,《条例》对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技术保障机制的明确规定,意义重大。
由本条文的规定来看,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技术保障机制主要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1)建立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技术保障机制的完整体系。《条例》所建立的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技术保障机制是一个完整体系,包括“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和培训”,并非单纯强调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更是看重绿色建筑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培训,这一立法模式极具实践价值。从绿色建筑发展实践来看,技术支撑能力欠缺体现在很多方面,除技术研发滞后外,绿色建筑建设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更是亟待提高。例如,从整体上看,设计人员还缺乏完善理论知识体系和必要实践经验,很多人员仅能考虑到以立体绿化等为代表的建筑项目后期技术应用,系统性思维和整体设计能力不足;而绿色建筑的具体施工人员更是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技术应用能力欠缺,造成绿色建筑设计方案落实不力,导致在实际施工中虽花费巨资但并未达到理想效果。由此可见,《条例》对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技术保障机制的系统规定,尤其是对绿色建筑技术示范推广和培训的明确规定,十分必要,极具实践价值。(2)强调技术保障市场作用的发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技术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问题上,政府作用的更好发挥固然至关重要,但更为关键的,是要市场起到决定性作用。这是由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技术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的本质所决定的,“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和培训”从根本上讲还是属于市场行为范畴。可以说,《条例》对技术保障市场作用发挥的重视与强调把握住了问题的关键,必将有助于促进技术保障机制尽快建立健全、有效发挥作用。
2019年4月15日,为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不仅明确提出,“绿色技术创新日益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成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而且强调指出,应当“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和把握绿色技术创新的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绿色技术创新领域、技术路线选择及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该意见在理念、思路上与《条例》的不谋而合,进一步印证了《条例》在此方面的科学性与前瞻性。结合《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技术保障问题上,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1)培育壮大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主体,包括强化企业的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绿色建筑技术创新活力,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等;(2)强化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导向机制,包括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创新方向引导、强化绿色建筑技术标准引领、建立健全政府绿色建筑采购制度、推进绿色建筑技术创新评价和认证等;(3)推进绿色建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包括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技术转移转化市场交易体系、完善绿色建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强化绿色建筑技术创新转移转化综合示范等;(4)优化绿色建筑技术创新环境,包括强化绿色建筑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创新金融支持、推进全社会绿色建筑技术创新等;(5)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