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复式记账原理
一、记账方法概述
(一)记账方法
在会计核算体系中,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后,还需要采用一定的记账方法将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登记在账户中。记账方法是根据一定的原理将经济业务记入账户的技术方法。具体而言,是根据单位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采用特定的记账符号并运用一定的记账原理(程序和方法),在账簿中进行登记的方法。从会计产生和发展历史来看,它经历了从单式记账法到复式记账法的发展历程。
(二)记账方法的种类
按照登记经济业务方式的不同,记账方法可以分为单式记账法和复式记账法两种。
1.单式记账法
单式记账法是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登记的记账方法。这种记账方法一般只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及债权债务结算业务,而不登记实物的收付业务。例如,“以银行存款1000元购买原材料”这笔经济业务,若采用单式记账法记账,只在“银行存款”账户上记录银行存款减少1000元,不同时在“原材料”账户上记录原材料增加1000元。显然,这种记账方法只能反映经济业务的一个侧面,不能清晰地反映银行存款减少的原因以及“银行存款”和“原材料”之间存在的关系。
单式记账法是比较简单、不完整的记账方法,其账户与账户之间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会计记录之间也不存在相互钩稽的关系,因此,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也不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单式记账法适用于经济业务简单的企业,而难以适应经济业务比较复杂的企业单位的要求。15世纪前后随着复式记账法的采用和完善,单式记账法逐渐被复式记账法取代,目前一般不采用。
2.复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是从单式记账法发展演变而来的。复式记账法是指对每一笔经济业务所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动,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方法。相对于单式记账法,复式记账法最主要的特点在于会计记录的双重性。例如,“以银行存款1000元购买原材料”这笔经济业务,若采用复式记账法记账,不仅要在“银行存款”账户上记录银行存款减少1000元,同时还要在“原材料”账户上记录原材料增加1000元。显然,这种记账方法能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能清晰地反映“银行存款”和“原材料”账户之间存在的对应关系。
与单式记账法相比,复式记账法是一种科学的记账方法,优点主要有以下两点:
(1)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登记,使得各账户之间形成了严密的对应关系,不仅可以了解每一项经济业务涉及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还可以通过各个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企业整个资金运动的过程和结果,为经济管理提供需要的会计信息。
(2)由于复式记账法要求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同时登记,因此可以对账户记录的结果进行试算平衡,以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如果记账中有错误,这种平衡关系就会被破坏。
在我国,复式记账法按其采用的记账符号和记账规则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三种具体方法。其中,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的借贷记账法是最早产生的复式记账法,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记账方法。借贷记账法于19世纪初由日本传入我国,开始在一些企业使用。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使借贷记账法更加通俗、易懂,创建了以“增”和“减”为记账符号的增减记账法和以“收”和“付”为记账符号的收付记账法,并一度分别在商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广泛应用。但是,这两种记账方法在记账规则、试算平衡等方面,均不如借贷记账法科学、严密,而且三种复式记账方法同时运用,造成全国会计工作十分混乱。因此,为了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资,1993年7月1日,我国制定了与国际惯例衔接的会计准则,要求所有企业都必须使用借贷记账法进行账务处理,之后又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也从收付记账法改为借贷记账法。记账方法的统一可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和提高信息的可比性,便于与其他国家进行经济交流。下面只介绍借贷复式记账法的内容。
二、复式记账的原理
复式记账法是一种科学的记账方法,它是建立在会计等式的基础上,并以此作为理论依据。基本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若考虑收入和费用,综合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会计等式反映了资金运动的内在规律性,任何经济业务的发生都不会破坏会计等式的恒等。企业的资金运动对会计等式的影响概括起来不外乎四种情形:
(1)会计等式左右双方同时增加。
(2)会计等式左右双方同时减少。
(3)会计等式左边一增一减。
(4)会计等式右边一增一减。
从上述内容可看出,会计等式主要揭示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会计主体各要素之间的数量平衡关系;各会计要素增减变化的相互联系;等式有关因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即等式左边内部或右边内部一增一减,存在对立关系,而等式左右双方同增同减,存在统一关系。这三个关系相应的对复式记账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数量平衡关系要求每一次记账的增加减少的金额要平衡;增减变化的相互关系要求在一个账户中记录的同时必然要在另一个或一个以上相关账户中进行记录;对立统一关系要求按相反方向记账,即若规定等式左边资产类和费用类账户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则记账规则必然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记账规则决定了等式右边账户的结构必然和左边账户结构相反,即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收入类账户借方记减少,贷方记增加。
复式记账正是根据会计等式的上述要求,规定对每一笔经济业务所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动,都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如果企业对经济业务的登记符合复式记账原理,记账的结果必然使一定时期全部账户的借贷方金额平衡,期末会计等式左右双方账户借贷余额的合计数平衡。在任何时点,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或“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收入”均能成立,即双方保持着平衡关系。
由此可见,会计等式决定了复式记账法账户的结构、记账规则和试算平衡,因此,会计等式是复式记账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