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境外园区开发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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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产业集聚、促进经济发展、主动参与全球产业分工的重要平台。特殊经济园区(Special Economic Zone)作为产业园区的典型代表和特殊形态(2),是世界各国和地区发展经济普遍运用的形式,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已经存在了400多年。特殊经济园区设立初衷相近,但园区形态与发展模式不一,一般设定在特定区域,采取较其他地区更加开放、自由的特殊性政策,实施特殊性管理体制,创造与国际接轨的投资环境,旨在更快、更好地实现吸引投资、促进贸易和经济发展的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积极抓住国际产业转移带来的重要机遇,建立了以经济特区为代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经济园区体系,迅速崛起成为世界经济大国、贸易大国,积累了以特殊经济园区推动国家改革开放、经济腾飞的宝贵经验,在园区的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领域探索出一套系统的经验知识体系。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我国不断加快“走出去”步伐,境外园区是我国“走出去”的重要内容或载体之一。我国境外园区(3)的开发运营始于20世纪90年代。截至2018年底,我国已累计建成或在建逾百家境外园区(以下简称“境外园区”),构建了包括经济特区、工业园区、商贸物流园等综合型或特定功能型的境外园区体系,实现了境外园区的数量由少到多,功能由单一到多元,模式由市场自发向政府引导和企业主导结合,类型由企业自用向专业类、公共型产业载体转型与升级。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特殊经济园区获得了国际社会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普遍关注。近年来,众多沿线国家纷纷借鉴国际尤其是中国经验,启动特殊经济园区发展计划。截至2018年9月,我国企业在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82家合作区累计投资304.5亿美元,入区企业4098家,上缴东道国税费21.9亿美元(4)

2018年8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指出:“经过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5年,共建‘一带一路’正在向落地生根、持久发展的阶段迈进。”在全球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阶段,境外园区作为满足沿线加速工业化与现代化进程需求,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国际产能合作,向沿线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的重要载体,将成为全球共建“一带一路”、我国推进“走出去”升级、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中国方案”。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秉持立足深圳、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发展理念,长期跟踪研究中国特殊经济园区议题,成立30年来,先后为经济特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提供了数百项研究与咨询成果,打造了一支园区开发运营领域的专家团队,积累了丰富的园区开发运营经验与知识体系。近年来,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主动承担国家高端智库的使命,积极“走出去”,为“一带一路”沿线一批重大境外园区的开发运营提供了前期规划咨询服务,如埃塞俄比亚、肯尼亚、斯里兰卡、刚果(布)、巴基斯坦等国家或地区的境外园区,成功实现了中国园区品牌与知识的“软实力输出”,获得了国家部委、东道国政府、园区开发运营商的高度认可与一致好评。

为给中国境外园区开发运营提供体系指导,复制、推广国家高端智库对“中国园区”发展模式的研究与咨询成果,推动实现中国境外园区项目可持续发展,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编写《“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境外园区开发运营》。

本书章节与主要内容安排如下:

第一章:基于中外特殊经济园区发展实践,系统梳理中国与国际特殊经济园区的发展历程、主要类型、成功经验与发展方向,并进行对比研究。

第二章:基于“一带一路”五年建设进展与未来趋势,分析特殊经济园区在“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与重大意义。

第三章:系统梳理中国境外园区的发展历程、地域分布、功能分类,重点分析我国20家境外经贸合作区,总结境外园区在部分领域的成功经验与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详细剖析12家境外园区典型案例,涵盖建设背景与发展历程、园区概况、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开发运营模式、优惠政策、经验与问题等。

第五章:以园区全生命周期模式为统领,明确境外园区在投资决策、工程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的主要任务与关键事项,详细介绍对境外园区发展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前期“123”规划工程。

第六章:结合最新发展趋势与业界经验,为“一带一路”境外园区下一阶段的开发运营提出若干新理念与新模式。

第七章:梳理中央及地方发布的与境外园区发展相关的政策文件,涵盖中央层级的引导规范类、支持鼓励类、风险防范类,以及地方层级的通用型与专项型政策文件。

附录:汇编中国7大类特殊经济园区案例、国际特殊经济园区案例、20家境外经贸合作区案例,以及9份境外园区相关政策文件。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境外园区开发运营》是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及中国园区开发实践者、专家、行业服务管理者的集体智慧的结晶。编者希望本书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推动行业共同探索中国境外园区发展路径,提升“中国园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品牌竞争力,为国家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为全球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1) 本书得到了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一带一路’框架下产业园区模式‘走出去’研究”的资助。

(2) 考虑到特殊经济园区是产业园区的典型代表,且在国内外理论与实践中体系相对完整,因此,本书中所述“园区”“产业园区”等同于“特殊经济园区”。

(3) 一般来讲,境外园区与海外园区的概念相同,是指由中资企业参与、园区位置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产业园区。在部分场合或领域,境外园区具有特殊指向或内涵,如商务部对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定义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控股企业,通过在境外设立的中资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完备、主导产业明确、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具有集聚和辐射效应的产业园区,可见此处对境外园区的定义强调“控股”概念。本书对境外园区的定义不限于中资控股独立法人投资建设的园区,且“境外园区”等同于“海外园区”。

(4) 数据来源:商务部2018年1—9月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