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泛区域创新系统的特征
(一)复杂的跨国界网状结构
泛区域创新系统中,不同国家的创新相关机构在系统内互相作用,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提高知识创造、流动和转化的效率,最终提高整个泛区域的创新能力。
泛区域创新系统由各个成员国的国家创新系统构成又受其影响,各国家创新系统之间在泛区域创新系统的协调下发生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也反映在各国区域创新系统之间的互动联系上。泛区域创新系统所包含的每一个子系统都是开放的,不仅子系统内的企业、研究机构、高校、创新服务机构等互相联系,而且与其他子系统内的各机构也相互作用,创新相关主体在国界内或跨越国界互动形成错综复杂的网状结构,多个子创新系统的网状结构在纵向和横向上相互交织,互相作用。系统越大,关系越复杂,所以泛区域创新系统不仅要处理好系统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还要从纵向上有效协调总系统与各子系统以及子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如图1-2。
(二)多层次的制度协调
制度安排是创新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泛区域创新系统包含成员国的国家创新系统及成员国的区域创新系统,因此涉及不同层次的制度,有超国家层次的制度、国家层次的制度和区域层次的制度。在泛区域创新系统中,不同层次的制度相互影响和作用,构成泛区域创新系统的制度环境。
由于不同层次主体面对的问题和追求的利益是不同的,这种分歧可能会导致科技创新制度的制定偏重于自身利益而未考虑泛区域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往往会引发国家和区域围绕关键资源展开激烈的恶性竞争。因此泛区域创新系统中不同层次制度的协调非常重要,需要超国家机构的协调,解决泛区域创新系统内各层次主体创新制度分割的问题,引导各成员国的创新政策协调一致,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泛区域创新系统内各层次制度的侧重点不同,超国家层次的创新制度主要是起整合和引导的作用,进行宏观战略决策,并从整体上对系统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国家创新制度的重点在于对国内各创新行为主体进行激励,如利用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鼓励公共和私营部门增加研发与创新投入,通过协调各创新行为主体促进知识传播和技术扩散,优化和调整创新资金的配置,为区域的创新政策制定提供指导,防止其短期化行为等。区域创新制度的重点是根据区域特色和发展潜力制定区域创新政策,促进区域创新系统的主体间的联系,发展区域合作。
多层次制度结构要求在制定泛区域整体战略时要注意关注较低层级的利益,需要各层级制度在长期发展上的协调。
(三)知识的跨国自由流动
知识是创新系统的关键要素,创新系统的构建就是为实现知识在系统内的自由创造、传播、流动和转化。创新能力的提高取决于知识的有效流动,知识在系统内各主体构成的网状结构中沿各个结点流动,将各主体联系起来,使各主体之间互相反馈。创新系统的顺利运作取决于知识的流动度和流动效果,因此对创新系统的评价也主要围绕知识的流动情况展开。知识分为编码化知识和意会知识,编码化知识是那些能够以语言和图形的形式进行形式化处理的传统知识和现代知识,而意会知识主要包括技能知识和人力知识。知识流动的途径主要包括:企业间的联合研究和技术协作;企业和高校或研究机构之间的共同研发和协作;高校和研究机构之间的研发协作;各主体间人员的交流(包括人员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动和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知识通过产品进行扩散,如技术和机器设备的采用、研究成果的发表。泛区域创新系统中知识要跨国流动,就涉及研究数据和研究成果在成员国间的开放和共享,也涉及人员的跨国流动和技术的跨国传播,还涉及各创新主体之间的跨国合作。只有克服了阻碍知识在系统内自由流动的障碍,实现知识的跨国自由流动,泛区域创新系统才能够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