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引言
加密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的分类和特性
现在对加密数字货币已有很多讨论,但目前的讨论在术语、概念和用词上有时候实际上是各说各话,沟通性不太好。
其实关于数字货币这个新提法就值得推敲。事实上,现在的货币绝大多数都已经是数字形式的。目前的流行说法——数字形式的货币只适用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数字货币;如果不是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加密货币,则不能被称为数字货币——就值得讨论。
国际清算银行(BIS)近来发表了一篇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文章,首先讨论的就是术语问题。术语并非简单的技术问题,从术语出发可以发现研判技术发展的路线和选择,例如数字货币可分类为:
基于通证(Token)和基于账户(Account)。加密数字货币可以是基于通证,也可以是基于账户。从中国的发展来看,从过去的信用卡到现在以手机为基础、以二维码为特征的应用,都是基于账户的做法。
零售(Retail)和批发(Wholesale)。之所以在这方面有区别,是鉴于当前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体系的分工局面,同时也涉及对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的考虑。此外还有局部的零售,例如大学校园卡就是局部零售型的。如果是批发,就有可能涉及中央银行的功能。
央行的数字货币(CBDC)和私营部门的数字货币。这里的私营部门概念比中国概念更广,如果是商业银行发行,不管银行所有制如何,只要属于非央行,就被划分为私营部门的数字货币。当然,数字货币也可以通过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合营(PPP)来做。
除了国际清算银行的术语分类之外,还需要考虑其他一些特性。
数字货币的支付是借记型的还是贷记型的。我们现在看到的中国第三方支付的主流还都是借记型的,但是也出现了一些P2P公司提供贷记型的支付。
币值是锚定的还是非锚定的。现在看来大家还是比较注意价值有锚定的稳定型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否加密,在哪个环节加密。理论上,有人会说某家货币是绝对安全的,但是现在看来做不到绝对安全,市场都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都有可能受攻击。其实仔细观察电子支付和数字货币,几乎都使用加密技术,但是加密的环节不一样:有的加密在谁拥有这个货币,有的加密在支付环节,有的加密在通证传递环节。总之,数字货币不可能都不加密,否则很容易受到攻击。
在哪个层次上允许数据留存。数据留存涉及如果出现纠纷怎么执法的问题,但更多是因为涉及隐私能否得到很好的保护。
经过对数字货币的深入研究与探讨,数年前人民银行达成了一个初步共识:现行的纸币(M0)或迟或早会逐渐淡出。纸币不会没有,但是纸币的应用范围和数量会越来越小,甚至可能慢慢趋近于零。纸币下一阶段的替代品是数字货币或电子凭证。
此外,人民银行提出,事先不易确知谁家最好,大国央行也可以有自己的系统,但是不着急进入零售支付环节,也不要认为自己就能够比别人做得更好。也就是说,央行可以做一种数字货币(CBDC),最好不去“脱媒”并妨碍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社会上的互联网公司和移动电信公司也可以开发支付渠道、支付工具、支付软硬件体系等。
央行如果做数字货币,一是可以起批发作用,二是起应急替代作用。也就是说,万一某一商业机构的支付工具搞砸了、出问题了,让竞争对手去接管也可以,但是如果消费者信心有什么问题,最好央行的数字货币在应急的情况下可以起到替代作用。替代角色的效率可能会低一些,因为它主要是为批发型工具设计的,但是至少不会出现交易方面的塌方,不会造成社会紊乱和零售市场紊乱。
国际清算银行、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都对人民银行提出的意见感兴趣,所以现在大家都拭目以待。人民银行是全球首家正式发出欢迎数字货币声音的央行,也是首家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央行,因此它的声音很受重视。
当然争论也很多,大家各有各的观点。在进行概念区分之后,中国做了两件事情:一是2017年8月底正式明确了在中国境内不搞首次代币发行(ICO)。二是2017年9月底正式取缔了比特币和人民币的直接交易。此外,国际上也注意到,我们最早明确,金融机构和各家银行不接受比特币作为支付工具,也就是不提供比特币兑换。这都是国际上非常引人注目的事情。
发展数字货币需要思考的问题
中央银行能否替代商业银行?小国会率先遇到这个挑战,但中国这么大,央行从来不想替代商业银行,是想和商业银行共同提供好金融服务。但确实存在商业银行被替代的问题,如果走向大一统银行,跟回归集中型计划经济的模式是相近的。为此,金融业可能面临很大挑战,实际上互联网公司也说过“要改革银行体系”。我们必须认识到,金融机构的雇员会越来越少,因为银行的用户界面在演变,储蓄网点是银行IT系统的用户界面,一开始大家还不习惯没有柜员的界面环境,但慢慢大家就会越来越多地使用终端设备,慢慢地有人界面就变少了,所以银行裁员是必然的。但是,整个银行生存的最终威胁是金融机构和客户的关系未来是什么样的,这是一个关键性挑战。
新型数字货币是否支持货币政策对经济的总量调控及其传导机制?个别科技巨头可能会想,凭什么央行可以发行货币、制定基础利率?我是不是也可以?须知,尽管各国央行的历史与现状各有不同,但其目标和使命大致可描述为维护币值稳定和价格稳定、缓解经济与就业的周期波动、防止非专业和短期动机的行政干预,以及维护金融系统稳定,并以稳定谋福祉等,其人员与组织构成对其使命予以支撑,并有立法保障,这也是近代文明的一个重要产物。至少目前来说,这与商业机构的目标和使命相去甚远,尚难相信轻易冲击这一文明能有好结果。
另外一点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现有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供了通过总量和价格控制通货膨胀、控制资产泡沫之间的执行渠道,不管效果怎么样,总还有这么一个调控系统。一项新科技的出现,如果原来的调控传导渠道被完全冲破,无法工作并实现目标,但又没有新的调控系统,这时可能就会出大问题。
数字货币价值的稳定选用何种准备金和托管机制?经历过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价值剧烈波动,人们倾向于100%备付金支持的稳定币。但需明确回答准备金的托管机制:是自己托管、银行托管,还是央行托管?准备金的量又是如何测度和监管的?发行机构对客户、托管机构对发行机构是否付息(及息率多少)?这关系到数字货币创设和发行机构的利益动机和利益安排,涉及是否真正做到100%备付以确保价值稳定,能否存在制衡、监督、纠错机制。须知,人们不轻易相信利益人自称的可靠性。
以何种承诺和措施来实现消费者保护和隐私保护?新的数字货币或数字资产供应方应回答它们对消费者保护、投资者保护有什么样的承诺和措施。特别是不会演变成投机、赌博和“割韭菜”的机器,这也涉及其自身业务的动机。大家都知道,中国老百姓的赌性还是比较强的。观察下来,各种非法集资、诈骗性集资以及赌场的哄骗对象都是中国人比较多,什么原因呢?人民银行也有过一些分析,但都难以充分实证。但是,必须面对这样的问题,如果很容易在中国形成特别突发性的投机或者欺诈并损害消费者,那就必须要审慎。另外,他们打算如何运用、加工所获得的大数据?消费者是否知情?是否有拒绝或删除权?
如何执行微观合规性和稳定性的要求?如前所述,在动机上应是落实了解你的客户(KYC)、反洗钱(AML)和反恐怖融资(CFT)的合规性以及兑换、跨境交易的外汇管理条例要求,而不是设法绕过或避开这一类合规性要求,更不是利用自身优势(包括金钱)去游说给自己开绿灯。消费者和市场人士均不喜欢突然间听说违约、无力清偿、跑路、套现出境等机构自身稳定性出的问题。对此应给出必要的承诺和回答。须知,支付机构通过网络便利卷入赌博业、毒品交易等暗网业务,最终会伤害消费者及其自身。市场已经有众多的案例,因此必须予以正面应对。
跨境支付会不会影响金融稳定?金融稳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在新兴市场,我们看到新兴市场汇率贬值、资本外流,过去一段时间先从阿根廷开始,后来有土耳其、南非、印度、印度尼西亚、俄罗斯,不少国家都被波及,程度也不太一样。因此,如果有了跨境支付,对金融稳定的考虑又多了一个因素。
跨境支付可能还需要有全球的协调机构,但现在并没有一家全球的央行。各家央行,尤其是有的国家的央行,特别强调央行从立法角度就是为本国经济服务的,没有任何义务考虑政策溢出和对其他国家的影响。但实际上,自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大家都知道货币政策有溢出效应问题(宏观调控包括财政政策都可能有溢出效应问题),所以需要全球协调。因此,如果实现跨境支付,电子支付和数字货币能够在效率上大幅向上提升,但需要研究的事情还是不少的,其中最终也涉及有没有全球性的权威机构或者全球央行之间进行协调,从而支撑跨境支付。此外,除了协调之外,还要防止一些其他方面的做法。比如,有些国家现在还挺喜欢使用金融制裁的,制裁以后会对货币的结构、电子支付和数字货币的特性都产生影响。
DC/EP计划及其发展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与业界联合推行DC/EP研发计划。DC(Digital Currency)是数字货币,EP(Electronic Payment)是电子支付;中间有一个斜杠,意味着两者既可以是“和”的关系,也可以是“或”的关系。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并不需要对立起来。研发的最终目的都是实现支付体系的高效率、低成本和安全可靠,而不是仅从某一个供给商的角度来推广新技术。数字货币的研发鼓励多渠道、竞争、后果可控的研发方式,但需要注重以下原则:
审慎对待技术选择的不确定性。我们有两个假设下的推导。一个假设是,中央银行能够做出非常鲜明准确的判断,知道哪一种数字货币或者电子支付方式是未来有前途的、肯定能站得住脚的。这等于假设中央银行是先知,它应该做出明确的选择,选择最好的,按理说不会中途夭折或重新启动。另外一个假设是,中央银行也不是先知,可能不知道哪一种是未来最有前途的,但是可以认为这个阶段这种技术最好,下一个阶段还可以改为另外一个方案。
对于大国经济来讲,系统切换是非常难的,中国是十几亿人的经济,一旦选择了一个方案,更换到另一个方案是非常费时费力的,且存在切换的操作风险和央行的声誉风险。印度几年前的纸钞切换就是一例。回想我当时在证监会的时候有一个很关注的问题,就是证券市场上有大量的麻袋户,这些麻袋户往往是用于操纵价格的,当时很多人背着麻袋去农村收购身份证,最便宜的时候一毛钱一张。所以证监会想要公安部门帮忙清理麻袋户,希望推出第二代身份证,把以前的麻袋户给清理了。公安部门明确告知,新身份证是可以的,但是换一代身份证要10年左右,要获取新的证件信息,十几亿人的工作量很不简单。
相比之下,观察欧洲百万级人口的国家更换一种货币就相对容易。有个国家换一种新的货币,规定3个月内老货币和新货币通用,3个月以后可以去银行换新货币,但是零售商户不接受老货币了,再过两个月只有一家银行可以把老货币换成新货币,其他所有银行都不能换了,再往后只能找央行换,不然就自己留作纪念品。而一个大国要想更换一次货币,没有好几年根本切换不过来,就像公安部说的,换一代身份证要10年,所以切换是不容易的,随意更换技术也是不容易的。
必须有稳定的币值,并支持对社会总需求的宏观调控。央行因为负有维护币值稳定、金融系统稳定的职能,所以会注重这个方面。如果没有建立合理的机制、法规条例以及激励机制,私营部门就有可能只关心市场份额、效率、成本,而不一定关心币值稳定。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如果私营部门的数字货币币值不太稳定,有人就推出了盯住央行货币的数字货币,称之为“稳定币”。这也表明会产生币值稳定的需求。
我们在国际上引用并讨论一个例证,即中国香港发钞系统是全世界少有的系统。香港有金融监管局,有三家发钞行——汇丰、渣打、中银香港。1997年香港回归之前,只有两家发钞行,就是汇丰和渣打。香港实行联系汇率制度,每发7.8港元,就要交给香港金融管理局1美元的备付金,获得备付证明书。在香港回归过程中,随着主权回归,大家认为应该有一家中国的银行做发钞行,所以就有了中银香港。理论上三种钞票是可以相互替代的,但是也不见得百分之百完全替代,可能某一个ATM(自动柜员机)只能取一种钞票,可能这三种钞票的反假币措施虽然总体上是一致的,但很难说某一种防伪的安排是你有他没有的。可以想象,如果可以由不同的人开发DC/EP,它们在竞争中优化,而且在推广之前先有沙箱测试,经批准之后产品有优有劣,通过竞争,看看会出现什么情况。人民银行在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议上都表达了这样的想法。
紧接着大家会问的一个问题是,数字货币、电子支付系统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哪些影响?货币政策传导系统的有效性,正好就如同前文所述,如果是多家竞争的局面,应该有一个像港元一样的体系:每发行7.8港元,要有1美元的备付证明书。但也不是那么简单,中国香港在2003年左右对1∶7.8的固定汇率制进行了调整,港元可以在正负500个基点范围内浮动,如果撞线,香港金融管理局就会干预。也就是说,货币制度变化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也有联系。
对于数字货币来讲,首先要弄清楚到底在外面流通了多少。这个流通量并非一目了然,不像发纸币。但纸币其实也是模糊的,比如银行印了纸币,有一些放到它们的仓库里,我们说纸币流通量和备付金的时候,银行库里的算不算?更需注意的是货币分为M0、M1、M2等,M1和M2也都是有某种支付能力的货币,是否也在不同程度上需要备付准备的支撑?这是一个挑战,商业机构都希望节约资本、节约备付金,会有低报或低估的倾向。对于不同技术的DC/EP,中央银行必须要研究清楚真正在外面的数字货币是多少,以便制定备付政策并保持金融系统的稳定和信心,这样才不大会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造成影响。为此,需要准确测定、核算并建立托管规则,实现100%备付金来保持稳定,并校正激励机制。
要依靠市场竞争选优、更新换代。既然要支持科技的发展,又要防止出问题,在DC/EP的设计上,就不应预先选定某种技术,而是要依靠分布式研发,通过市场竞争,尊重市场的选择。既包括以账户为基础的电子支付渠道上的改进、扫码支付之类的移动支付,也包括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类加密代币系统。有些不同体系的技术可能会并行发展,可以鼓励多家协同发展和快捷切换,但主要发挥市场积极性。
应该允许商业性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互联网公司和电信运营商共同加入并分布式研发、试点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的系统,相互之间可以竞争,将来优胜劣汰,做得好,可以推广,推广的时候,也不保证它一劳永逸,推广一段时间之后,可能新的技术出来又把它替代了,有生就有灭。中央银行可以组织,可以鉴别,但是能不能包办,要画很大的问号。不要想象央行一定能包办,一定能选择一个最好的系统,因为竞争选优的事前判别非常困难。
当然这也有缺点,相互通用性可能有问题。有机构在一些地区推广“去现金化”和“无现金社会”。有人提出反对意见,人民币纸币是法定货币,法律规定必须接受。未来可能出现若干种支付工具,多种支付技术体系相互竞争,每个支付体系可能有自己一定的覆盖面,有可能拒绝竞争对手的支付工具,这也不是不可接受的。其实现在也有同样的问题,比如卡,有的商户只允许使用维萨(VISA)卡,有的商户只允许使用万事达卡(Master-Card),并不见得100%普遍通用,因为有竞争、有选择,所以有可能通用性不那么强,任何一种方案都是有缺陷的。但是要避免做出唯一一种技术选择所冒的风险。DC/EP安排是一种允许多家分布式研发、不断科技创新、试点的思路,是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的系统设计。当然,走下来会怎么样我们还不完全清楚。
此外,多家竞争的试点还是要尽可能有限定范围,退出的事前设计就像写“生前遗嘱”一样。如果出问题怎么退出?要事先设计好。技术发明者、创新者也许不热衷此设计,但央行应要求他们做充分的设计。最后,要防止靠烧钱、靠变相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和交叉补贴)抢占市场份额并扭曲竞争秩序,它会使竞争选优的预想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