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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
一、互联网医疗产生的政策背景及含义
(一)政策背景
2015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讲话中提出“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在健康医疗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公共服务更加多元,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2015年9月1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2016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从发展新业态的角度,明确了指导方向,即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探索服务新模式、培育发展新业态;2017年10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上提出,以“互联网+健康医疗”破解难题,全面推进医疗便民惠民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经历从萌芽到日趋成熟,全国各地多地域多机构已启动尝试利用“互联网+”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二)“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含义
人民卫生出版社《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应用与发展研究》一书中,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含义提供了解读,即“互联网+医疗健康”是以互联网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包括移动通信技术、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传统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而形成的一种新型医疗健康服务业态的总称。
总体上讲,互联网医疗是指医疗要素通过互联网的连接、赋能,从而达成全链条、全主体的融合创新。它可能体现为传统医疗模式的提质增效,也可能体现为全新的服务模式。
从就医价值链的角度来看,互联网医疗是通过互联网实现的从健康管理、检测、自诊、诊断、治疗、用药到康复、保健、预防的全链条全流程融合创新。
从医疗主体的角度看,互联网医疗是互联网同医生、患者、药械企业、医保及商保、医院这五大主体的纵向深度结合、横向交叉融合。
二、互联网医疗发展历程
国内互联网医疗大致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
1.互联网医疗初期阶段
2002—2010年前后,互联网医疗主要是基于PC互联网的医生点评、网上问诊;实质是把医生、医院、患者信息搬到互联网上,进行服务创新尝试。由于我国医院集中管理模式的限制,此阶段的服务形态主流是医生到患者的C2C模式,医院对此模式并不积极。而医院内部主要精力集中在院内HIS、LIS、PACS等数字化系统开发应用,对外的互联网化基本仅限于医院官方网站的信息发布功能。
2.互联网医疗发展阶段
2010—2015年前后,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智能终端的普及,使互联网的访问更加便利。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不断深入应用。用户使用习惯发生重大升级改变,带来了重要的升级发展契机。此阶段互联网医疗与健康服务的新形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以患者为核心的在线问诊、慢病管理,以医生为核心的辅助科研、医生社区,以医院为核心的流程优化,以健康检测、健康管理为主旨的智能穿戴设备服务,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的医院管理优化服务等不断涌现。呈现出创新引领下充满活力的繁荣景象,社会各界的关注度不断升高。
3.互联网医疗深化阶段
2015年至今,随着“互联网+”持续不断的渗透发展,医疗健康领域的互联网创新逐步从外围的健康服务、医疗配套深入到医疗核心的诊疗环节,从乌镇互联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等互联网医院及宁夏的互联网医院集群,电子处方、互联网医院许可牌照等“破冰式”创新开始出现,医生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开具处方(即诊疗)并网上配送处方药。由于诊疗环节事关重大,必须慎思力行,行政监管部门开始研究对互联网诊疗行为的规范监管政策。从大趋势看,规范化前提下的互联网诊疗行为仍然会受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但具体政策的推出尚待时日。
可以预计,未来我国互联网医疗仍将继续创新发展,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诊疗的合法化政策付诸实施,规范化的互联网诊疗将成为医疗服务常态模式之一;第二,医疗健康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将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带来更多、更大的创新改变,在某些领域甚至可能是颠覆性的;第三,在科技创新持续推动下,全功能医联体建设不断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基本成熟,医疗服务总体运行效率将会有一个显著的提升。
三、互联网医疗建设模式及成熟度评价
(一)建设模式
当前国内已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建设模式,可按主导建设机构类型、合作建设模式及建设表现形态三个维度进行分析。
1.按主要建设机构类型分类
政府主导型:如乌镇互联网医院,由浙江省、桐乡市等各级政府主导力推,由信息技术企业负责承建和运营维护管理。2016年银川市政府率先推出了关于互联网医疗的准入资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政策法规,为互联网医疗企业的探索划定红线的同时,也提供了政策保障。
部门主导型:如宁波云医院,由宁波市卫生计生委主抓主管,统一组织协调运作,承担更多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职能。
医院主导型:如由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主导建设的广东省网络医院,由武汉市中心医院主导建设的湖北省互联网医院,皆已获得所在省份卫生计生部门批准挂牌,另有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在建设互联网医院方面也已开展诸多探索。
团体主导型:如广东云医院,由广东省医院协会牵头布局,搭建互联网医疗共享平台。
企业主导型:如广东康美药业和贵州信邦制药等药企,多采用“视频问诊+就地购药”的模式。
2.按合作建设模式分类
政府+ IT企业:如乌镇互联网医院(桐乡市政府+微医集团)。
主管部门+ IT企业:如宁波云医院(宁波市卫生计生委+东软集团)。
公立医院+ IT企业:如广东省网络医院(医院+友德医)、武汉市中心医院网络医院(医院+阿里健康)。
民营企业+公立医院:如贵医云(信邦制药+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民营企业+民营医院:如康美网络医院(康美药业+康美医院)。
基金会+公立医院:如上海徐汇云医院(吴阶平医学基金会+徐汇中心医院)。
学术团体+医院:如广东云医院(广东医院协会+医疗机构)。
3.按建设表现形态分类
目前已建设的互联网医院,以三种表现形式呈现:
虚拟医院:提供远程音视频、在线咨询方式,向公众开放互联网在线医疗服务,主要以咨询指导为主。
实体医院:以扩展在线院区建设的模式,以医院现有医师人员按线上线下院区混合排班坐诊的模式,建设主体仍为实体医院。
虚拟+实体医院(混合体医院):包括以线上虚拟医院延续开设实体医院或实体诊所方式,以及实体医院另独立机构开设互联网医院的模式。
互联网医疗建设模式或应用类型在医院相互交叉重叠,并非在一个医院只有一种建设模式或应用类型。
(二)互联网医院建设成熟度
相关研究机构在《2016中国互联网医院白皮书》中首次对我国互联网医院提出五大成熟度指标,从医疗服务、医疗资质、连接广度、连接深度、连接维度五个方面评定成熟度。
成熟度指标体系包括三个维度:
(1)诊疗服务供应:
包括医疗服务是否提供线上线下闭环服务、医疗资质是否具备。
(2)医疗资源配置:
连接广度,即医生资源可供应范围,属于院内或医联体内、区域范围或是全国范围;连接深度,即可连接的资源内容覆盖基本的信息、医疗服务或已上升为医疗大数据。
(3)医药险全环节配置:
是否连接整合医疗、药品、保险全要素。
四、互联网医疗发展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居民线上线下就医身份标识统一
互联网环境下居民线上线下就医需求逐渐旺盛,当前医疗机构在线下就医时非实名制带来的身份标识难统一的问题,也成为互联网医疗服务开展的障碍,即居民身份标识无法实现线上与线下就医身份的统一。
(二)电子健康档案的互联网线上应用
电子健康档案设计上覆盖居民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数据,但当前互联网医疗服务尚未实现全过程数据上传成为电子健康档案的一部分,此部分信息成为信息孤岛,缺乏统一的有机整合。
(三)互联网医疗服务线上向线下的无缝过渡
互联网医疗服务是与传统医疗服务的有机融合,为了提供居民连续且体验良好的医疗服务,有必要在互联网医疗服务规划时将与线下医疗服务的无缝衔接作为必选项,包括线上可预约线下资源(预约线下实体医院复诊、预约检查、预约体检、预约入院等)、可调阅历史诊疗记录及检验检查报告、线上开单在线支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