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高分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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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十二

某办公楼由主楼和辅楼组成,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1-9所示。

图1-9 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图(单位:d)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在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土层,重新调整了地基处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乙方为此增加费用5万元,基础施工工期延长3d。

事件2:辅楼施工时,甲方提出修改设计,乙方按设计变更要求拆除了部分已完工程,重新施工。造成乙方多支付人工费1万元,材料和机械费用2万元,辅楼工期因此拖延7d。

事件3:主楼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停工,主楼工期拖延7d,费用增加6万元。

问题

1.原施工网络计划中,关键工作是哪些?计划工期是多久?

2.针对上述每一事件,乙方如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索赔是否成立?请简述理由。

3.乙方共可得到的索赔工期是多少天?费用为多少元?

参考答案

1.利用逐条线路对比法确定:

① →②→③→④→⑤的持续时间为(70+112+42+77)d=301d。

① →②→③→⑤的持续时间为(70+112+98)d=280d。

① →②→④→⑤的持续时间为(70+98+77)d=245d。

所以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④→⑤。

关键工作:基础工程、主楼主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计划工期:301d。

2.索赔是否成立的判断及理由如下:

事件1:工期索赔成立。

理由:因为地质责任不在乙方,经过了甲方批准,而且基坑开挖工作处于关键线路上。

费用索赔成立。

理由:因为地质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本事件责任不在乙方。

事件2:工期索赔不成立。

理由:因为辅楼工程不在关键线路上,且有56d的总时差,大于工期拖延7d。

费用索赔成立。

理由:因为设计的修改是由甲方提出的,对于乙方多承担的费用理应给予补偿。

事件3:工期、费用索赔均不成立。

理由:因为施工机械故障是因为乙方自身的原因,例如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甲方没有责任,所以工期、费用索赔申请均不成立。

3.乙方共可得到的索赔工期:3d。

乙方共可得到的索赔费用:(5+1+2)万元=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