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空VS反做空:信息披露维度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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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何谓做空

做空,又称卖空,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3B-3规则所指出的:卖空(short saIe)一词,是指投资者出售自己并不拥有的证券的行为,或者投资者利用自己的账户、以借来的证券完成交割的任何出售行为。

广义的证券信用交易可以分为三大组成部分:一是期货合约、远期合约、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的信用交易活动;二是融资买空与融券卖空两种现货市场的信用交易活动;三是券商对投资者用于证券投资以外的贷款,类似于银行的抵押贷款。我们从上述概念中可以看出,融券卖空交易是证券信用交易的一部分(张林昌,2007)。

所谓的融券卖空交易,就是投资者出于对某只股票价格下跌的预期,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向证券公司借入该股票后按现行价格卖出的一种信用交易方式。在目前的大部分资本市场,卖空的主要形式即融券卖空。

做空机制又称卖空机制,是指投资者因对某些个股或者整体股票市场的未来走向(包括短期和中长期)看跌所采取的保护自身利益或者借机获利的操作方法,以及为保证股票市场卖空交易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涵盖法律机制、交易机制、监管机制与信息披露机制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的总和。

做空机制通常包括主动性做空与被动性做空两种基本形式。主动性做空机制是指投资者预期股票市场价格将要下跌,积极利用这种下跌获取相应利润的操作行为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被动性做空机制是指投资者预见到市场大势或个股未来走向不好的情形下离场观望,即通常所说的卖出股票而持有货币。在主动性做空机制下,投资者进行操作的动机主要是利用财务杠杆,寻求高卖低买的机会而从中实现获利(也可以将套期保值看作一种获利)。而在被动性做空机制下,投资者进行操作的目的有两种:一是回避或者减少实际可能发生的亏损;二是避免“套牢”,即股票的市场价格跌至低于购买价格而致使投资者账面发生亏损,此时股票虽然没有卖出,但已经失去进一步操作的灵活性。在做空投资者采取被动性做空时,资金被迫处于闲置状态,资金增值的要求暂时无法实现。因此,在做空机制健全的市场条件下,除了少数情况,投资者较少采取被动性做空的形式(代雨君,2008)。

综上所述,不论投资者的具体动机如何,做空机制实质上帮助了投资者,起到了降低市场风险的作用。而中国股票市场做空机制的不完善,就在于它只有被动性做空而没有主动性做空这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