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少数民族集居习俗
由于各地自然条件和生活环境不同,加之和汉族同胞长期相处,受汉族影响,因而其所居住的房舍布局,也同汉族有许多相近之处。
(一)回族
回族是中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几乎三分之二以上的县都有回族。中国回族形成的过程和特点,决定了它在全国居住地域上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状态和特点。东北回族自其迁入定居之日起,在农村往往自成村落,在城镇多聚居在若干街道。
元朝的“探马赤军”参加了统一全国的战争,至元十年(1273)元世祖忽必烈下令:探马赤军随地入社,与编民等。从此以后,大批回族军士被编入社,分散到全国各地屯垦,转变为普通农民,他们可以聚族而居,也可以与他族杂居。
过去一般回族群众的住房采用平顶土屋。土屋的建造方法是先用木条作杠,将湿土放入框中,然后以桩夯实即成墙垣。屋顶也是用黄土铺敷,平坦如广场,因为黄土性黏,层层相同,颇为坚厚,根本不怕雨冲雪浸,其色和地面无异,人畜可在上面行走,亦可晾晒衣服、谷麦、堆集草秆、杂物等。这种平顶土屋的建筑材料,自墙垣至屋顶全用黄土,只有少数梁柱及门牖窗棂才用木材及木条,这是纯粹的土屋,当地人称之为“海大式的房子”。今所住现代化房屋及楼房皆与汉族及其他各族相同。
回族集居区特点有三:一是有礼貌、讲礼节。所有的穆斯林只要一见面,就互相道“赛俩目”,这是阿拉伯语的音译,意为内心安宁。“赛俩目”如今解释为“您好”,成了少数人对多数人祝安问好的通用词。二是讲究清洁,喜爱卫生,这是回族的习俗,也是伊斯兰教的“五功”之一。三是喜好字画,独好山水画、字画、古典诗词及汉“克塔布”,如“五更月”,阿文书法等。家族院落,遍栽树木花草,邀请知己,刮碗品茶,赏花吟诗,实为一乐。
(二)朝鲜族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朝鲜族集聚的地方,这有它地理的和历史的成因。
清中叶后因朝鲜半岛遭到灾荒,大批朝鲜民众渡鸭绿江来吉林省东部地区垦荒、谋生,形成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基本成员。这个民族以维系家庭传统中的尊老爱幼而著称,邻里之间还特别重视团结互助,有所谓“契”的组织,对于各种困难,大家都能同心协力共同完成,如春耕时节修堤灌溉,插秧除草,都能互相帮助,争取农时,对鳏寡孤独与老弱病残亦能给予亲切的关照,这是一个民族意识很强、很能发扬民族优良传统的民族。
(三)满族
满族居住习俗包括群居与户居两个方面,即包括部落、村庄、旗营,单门独户的院落居舍。
满族居俗在整体上有个历史发展过程。17世纪30年代,在满族共同体形成时,所有成员都已被编入八旗之中。在八旗制下,他们“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所以他们的居地多按旗划分。而在此之前(即八旗制度形成前)的女真时代,则多以血缘姓氏(哈拉)关系为主的聚族而居。自编入八旗之后,则变为以“旗籍”地缘为主的乡或村屯(嘎山)为单位居住,一个村落多归属于一旗之下,由一姓或数姓构成。
有清一代,凡满族聚居之处多如此,因而村落的命名也多与姓氏、地望、旗有关,如叶赫、伊丹、莽—卡、白旗堡、蓝旗营等。
满族原有四部,即扈伦部、辉发部、叶赫部、乌拉部,后为努尔哈赤统一,如今他们的后裔仍遍布东北境内各地,至今形成辽宁省6个满族自治县,即宽甸、岫岩、本溪、新宾、清原、桓仁,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和三个满族自治乡:乌拉街、叶赫、莽卡。其中乌拉街为清廷搜罗贡品的基地,特设乌拉街打牲衙门总署,是东北满族渔猎生产的集散地,有完备的官僚与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机构。叶赫——叶赫那拉氏西太后的故乡,是清朝遗族后裔的集居地。如今在这些地方挖掘出重要的民族文献,仅满族研究家尹郁山就掌握乌拉街等地满族土著家谱百余种,还有人从萨满文化的遗存中抢救出大量资料。
(四)蒙古族
东北西部郭尔罗斯草原,原本是元代蒙古王爷的领地,今以其名命名此地。那里集居着蒙古族,牧民们保留着以牛羊肉和马奶、牛羊奶为主食的习惯,定居后的牧民虽少有住蒙古包者,但其居习文化仍保存着蒙古族的传承特点。
(五)锡伯族
一说“锡伯”是瑞兽或带钩,一说“锡伯”原为地名。锡伯族认为自己是古代鲜卑人的后裔,有许多关于民族来源的传说。早期的锡伯人以世代狩猎、捕鱼为生。在大兴安岭以东的绰尔河、嫩江下游一带,山林广袤,是善于骑射的锡伯族人游猎驰骋的场所。在不同的季节里,猎民们自由结伙,集体围猎,捕获獐狍、野猪、麋鹿等兽类以为衣食。锡伯族村屯多在傍草依水之地。受清代八旗下的“牛录”影响深远。当时每一个牛录即为一个村屯,各牛录的外围有高大的土墙,牛录之间相隔一定距离,村屯是四方形,过去有专人守门,以防兵燹和盗贼。民国以后的联防村卫基本上也是这种形式。
直到1949年前夕,锡伯族仍然保持着比较完整的封建家长制,家庭中年龄最高的长辈男子为一家之长,诸事由他做主。长辈在世时,一般是三代同居,也有四五代同堂的家庭。今与汉、满族生活相同,变化很大,发展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