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
【经】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243],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244]。
【注释】
[243]丙辰:当为该年正月的十三日。
[244]黄:齐地,今在何处不详,疑在今山东淄博之淄川区一带。
【译文】
【经】桓公十七年,春天,正月,丙辰(十三)日,鲁桓公与齐襄公、纪国国君会面,在黄地结盟。
【注释】
[245]丙午:该年二月无丙午日,此处可能有误。
[246]趡(cuǐ):鲁地,在今山东泗水和邹城之间。
【译文】
【经】二月,丙午日,鲁桓公和邾国国君仪父在趡会盟。
【传】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249]。不言其人[250],以吾败也。不言及之者[251],为内讳也。
【注释】
[247]丙午:该年五月的初五日。
[248]郎:鲁地,在今山东鱼台东北。
[249]举其可道者也:即言战不言败。
[250]其人:率领鲁军的人。
[251]及之者:率领齐军的人。
【译文】
【经】夏天,五月,丙午(初五)日,和齐国军队在郎地交战。
【传】经文避讳说战败,只说可以说出来的话。不说率领鲁军的人,是因为鲁国打了败仗。不说与之交战的将帅,是为鲁国避讳。
【注释】
[252]丁丑:当为该年六月的初六日。
[253]蔡侯封人:蔡国国君,姓姬名封人,谥桓,即蔡桓侯。
【译文】
【经】六月,丁丑(初六)日,蔡桓侯姬封人去世。
【经】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254]。
【传】蔡季,蔡之贵者也。自陈,陈有奉焉尔[255]。
【注释】
[254]蔡季:蔡桓侯的弟弟,名献武,继位为哀侯。
[255]奉:帮助。指陈国帮助蔡季回国。
【译文】
【经】秋天,八月,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
【传】蔡季,是蔡国身份尊贵的人。从陈国回来,因为陈国对此有帮助。
【经】癸巳[256],葬蔡桓侯。
【注释】
[256]癸巳:当为该年八月的二十三日。
【译文】
【经】癸巳(八月二十三)日,安葬蔡桓侯。
【经】及宋人、卫人伐邾。
【译文】
【经】鲁国和宋国、卫国攻打邾国。
【经】冬,十月,朔[257],日有食之。
【注释】
[257]朔:每月第一天。
[258]言日:指记载干支日期。
[259]既朔:朔日后一天,即初二。
【译文】
【经】冬天,十月,朔(初一)日,发生日食。
【传】说了朔日而不说日期,是因为日食发生在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