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发展蓝皮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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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波党的建设总报告

邢孟军

摘要:2016年,宁波市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以此为统领,切实做好县(市)区及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质年”工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2016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门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制定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2017年,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将是党的建设的重点所在。宁波市要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精髓,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同时,要在健全干部正向激励机制等方面做些探索。

关键词:党的建设 现状 问题 展望 宁波

一、2016年宁波党的建设基本状况

2016年,宁波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质年”工作,努力实现基层党建工作“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只有党员合格,党的组织才坚强有力。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宁波市将高质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龙头任务,范围上从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时段上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拓展,引导广大党员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引导广大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力求在补足“精神之钙”、加强“信仰之修”、熔铸“思想之魂”上取得明显进步。宁波市各级党组织都高度重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部署、严指导、严督查、严考核、严问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坚持“学”为基础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须扎实打牢“学”这个基础。宁波市按照“全覆盖、经常学”的要求,把深入学习习近平对浙江和宁波的重大要求同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贯通起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扎实开展,要求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固定组织生活日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作风实际,自觉将学习教育和党性修养融入经常,每个党支部都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基层固定组织生活日等制度,用好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以及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阵地,每季度举行一次专题学习讨论,每次明确一个主题,每名党员都要进行交流。

宁波市注重发挥各级党校主阵地作用,有计划地安排党政班子成员到党校上课,与学员交流分享学习体会。宁波市还创新推出“百堂特色党课进基层”,在全市范围内精心挑选188堂特色党课,这些特色党课不仅内容丰富,“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突出主题、贴近实际,而且形式多样,采用授课式、座谈式、体验式、现场式、互动式、开放式等模式,基层党员点选“菜单”,专业讲师基层“送课”,有观摩,有互动,有思考,有分享,富有活力、充满创意。

2.坚持“做”为关键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做合格共产党员。宁波市按照“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正风气、勇于担当作为”的标准,组织党员对标照镜、正衣扶冠,进一步明晰合格底线、树立先进标杆。宁波市推出“四明学堂·知行你我”机关干部风采大展示活动,引导机关干部全面梳理晒业绩、亮相发言比激情、查摆问题找短板、整改落实促提升,比拼工作成效、创新能力、干事激情,深挖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的表现和根源,提升创新能力、政治觉悟和宗旨意识。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及时补齐短板,树立党员先锋形象。

说合适的话、做合适的事,是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政治素养和行为规范。宁波市制定下发了涵盖44条负面言语、36项负面行为的《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本》,帮助党员干部弄清楚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守住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底线。广大党员干部把《负面言行提醒本》作为口袋书、案头卷、窗前镜,经常性翻一翻、照一照,时时自省自重、事事谨言慎行。

3.坚持分类推进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宁波市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采取“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模式,根据不同领域党组织、不同群体党员实际情况,分别提出要求,制定可行方案,把思想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在农村和社区,重点抓好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和“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抓好“岗位对责、绩效对账”、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工作;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重点抓好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落实工作;在社会组织、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重点抓好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工作;在科研单位,重点推动党员发扬工匠精神;在学校,重点推动党员立德树人。

4.坚持主体责任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通过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把每项任务落到实处。宁波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专门建立3个督导组,采取巡回督查、随机抽取、调阅材料、蹲点调研、座谈访谈等方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分片分领域把督促指导重点放到基层、放到支部,传导压力、激发动力,防止出现“沙滩流水不到头”的问题。

宁波市把开展学习教育情况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首要内容,对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党组织严肃批评教育、严肃追究责任。健全党员锋领指数考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不合格党员清退、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推动党员管理经常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切实抓好县(市)区及乡镇换届工作

2016年是换届之年,做好换届工作是宁波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宁波市着眼“一圈三中心”建设和“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目标,抓好领导班子换届这个重中之重,要求绘制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宁波打造更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港口经济圈”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经贸合作中心、港航物流中心,锻造精锐之师和骨干队伍。

1.综合分析研判,制定换届方案

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结合各类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下一级领导班子运行状况、整体结构、优化方向,以及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履职成效、作风表现等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做到心中有数。在乡镇换届工作中,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宁波市选择慈溪市崇寿镇和象山县墙头镇作为乡镇换届试点,重点就如何树立正确导向、扩大选拔交流视野、做好代表选举、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提高考察质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完善选举方式、选好党政正职、优化班子结构、严肃换届纪律等方面进行先行探索实践。各县(市)区都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乡镇换届工作方案,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在换届过程中,宁波市强调要把那些政治素质过硬、能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公道正派、胸襟开阔、严于律己的“狮子型”干部,选配到正职岗位上来。特别要注重选拔经过多个吃劲岗位锻炼、有下一级党政正职经历、领导经验丰富的干部,优先考虑在基层和艰苦岗位经受扎实磨炼、成长厚实的干部。宁波市在这次换届中着力围绕整体战斗力做文章,班子配备既要个体强,更要整体优,既要重“数字结构”,更要重“素质结构”,从配齐、配全向配优、配强转变,没有合适人选,宁可空着也不让占着,切实防止“结构硬、功能软”。

2.盯紧重点环节,推进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

在换届中,宁波市抓住如实填报、深入核查、结果处理三个环节,严把填报关、核查关和处理关,教育引导干部及时填报、规范填报、如实填报,对拟提拔的人选、拟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巡视工作中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干部、信访举报涉及的干部、换届拟提名的人选,以及领导干部推荐提名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选,全部进行核查,并按照10%的比例认真抓好年度随机抽查,对不经核实就上会研究讨论干部的、不经核实就下发任职文件的、不按照《处理办法》进行严格处理的,一律追责,切实维护报告工作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对反映各级领导干部的信访要认真梳理、做好核查,坚持“四个凡”的审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严把政治关、廉情关,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

3.严明干部工作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宁波市严抓换届风气,把中央“九严禁”的换届纪律(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造假骗官、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绘制成系列漫画,专门制作2.5万册“九严禁”换届纪律提醒卡,以更加形象生动的形式宣传换届纪律。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换届工作人员人手一册,确保换届纪律入脑入心,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为保证换届风气监督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换届期间,宁波市采取督查督导、抽查巡查等方式,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推进。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建立快速查核和立项专办机制,纪检、组织、检察、公安等机构参与联合查核,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做到接到一件、立项专办一件,凡举就查、露头就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例的通报力度,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手机短信、网络反映等途径,全天候受理广大干部群众对换届中违纪问题的举报反映。严格实行换届工作“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组织部门考察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要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三)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质年”工作

基层党建的全面夯实,不仅需要“点”的突破,更需要“面”的提升。为有效解决基层党建“点强面不均”的问题,宁波市根据中央提出的“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求和省委做出的“整乡推进、整县提升”部署,将2016年确定为“基层党建全面提质年”,努力把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政治引领、勇当先锋、充满活力的“锋领前哨”,到2016年底,建成“整片建强”示范区域100个,“整乡推进”达标乡镇(街道)比例达到60%,其中示范乡镇(街道)比例达到30%。

1.明确短板意识,突出问题导向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只有树立短板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才能精准抓住要害,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提升。对照农村基层党建“浙江20条”的要求,宁波市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影响巩固基层政权的“短板”,少数领域党建工作还存在明显“弱点”,与“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153个乡镇(街道)中,三星级以上基层党组织全覆盖的仅占3.26%。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中,87%的党组织书记、73%的党务工作者为兼职,具有5年以上企业党建工作经历的党组织书记仅占27%,抓党建工作精力不足、业务不熟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少村级党组织成员年龄老化严重,文化程度不高,村级发展带动能力偏弱。由于各方面资源禀赋的差距,不同区域之间党组织发展不平衡,党组织的“短板”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宁波市要求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树立短板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实现“整乡推进、整县提升”。

2.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

要解决从“盆景”到“风景”的问题,关键还得转变思路,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均衡发展、齐头并进。宁波市提出推行“点线建精、整片建强”模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有内在动力、有管理幅度、有地域关联、有发展纽带”的原则,结合基层社区的历史渊源、客观状况、发展阶段、空间规模和设施配备,科学合理划分全区域覆盖的基层党建片区,分步建设多种形式的基层党建联合体。在强弱不均的新农村建设区域,完善片区联合党组织,加强区域资源统筹整合,促进整体提升。在行业链、产业链等关联度高的农村、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推广“产业链+党组织”“商会+党组织”“合作社+党组织”等多种模式,推动党建共强、产业带强。在发展不平衡的农村、城乡接合部和近郊农村、集中拆迁安置和撤村建居区域,以中心村或安置社区为基础,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实行“1+ N”管理,发挥党建“蓄水池”作用。在工业园区、专业市场、商圈和楼宇,推行党建联盟等成熟经验,推进“和合共同体”建设。在发展相对成熟的城市社区片区,推广建设社区联合党委,打造紧密型党建服务共同体。

3.树立“党建+”理念,推动全面进步

探索“党建+发展”,健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工作机制,强化承诺促动、示范带动、考核推动,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探索“党建+生态”,在党组织引导下共建美丽乡村、发展美丽经济,以红色党建引领绿色发展;探索“党建+治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切实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创造出更多有推广价值的“微自治”模式。落实责任,关键在人。宁波市在“亮绩比选”“竞标选才”基础上,实施基层干部、后备干部在领域之间、区域之间交叉挂职和交流任职工作,提高基层干部在推进“整片建强”工作中的领导能力和协同水平。宁波市还探索推行基层党组织书记导师团,成立离任村书记村务智囊团,试点组建农村“乡贤议事会”,加大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力度和范围,实现软弱落后村、换届情况复杂村及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的全覆盖。

(四)持续改进作风

作风问题就是政治问题。2016年,宁波市按照“不以影响大而破规,不以影响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的原则,持续改进作风,坚决防止反弹。露头就打、动辄则咎,持续释放从严执纪、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坚持从制度入手、点滴抓起,从工作细节严起,抓早抓常、源头治理,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和普遍性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公开曝光、严格问责,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保持严防“四风”的常态化、制度化、自觉化。

1.聚焦解决“四风突出、震慑不够”的问题

宁波市坚持常态化地聚焦“四风”,加大经常性明察暗访力度,盯牢“四风”问题新动向,突出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开局亮相、以正风肃纪先声夺人、以专项整治寻求突破,出重拳、用重典,严查顶风违纪行为,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普遍性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出对策;对经常性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出对策;对反复性问题,从源头上找原因、出对策。还通过短信、微信等做好日常和节前提醒,畅通投诉举报途径,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清作风问题的政治属性,狠刹“四风”蔓延的不良势头,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得到恢复和发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2.聚焦解决“管理不严、处置不力”的问题

宁波市把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落实传导到终端,构建“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常态落实机制,将践行“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及时运用警示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朵、扯袖子,切实强化履行主体责任、践行“四种形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党委抓在前、领导做在前、纪律挺在前”。健全责任履行督查机制,建立高频率监督检查、经常性教育提醒、常态化抓早抓小和定期廉情分析、定期风险排查、定期明察暗访相结合的规范化督查机制,实现落实主体责任全过程、全环节监督,真正体现对党纪党规的维护和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完善失职渎职刚性追责机制,全面推行下级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制度,通过集体面谈、逐一约谈、专题点谈,检查、点评责任落实情况。

3.聚焦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不勤”的问题

当前,“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能力不足,二是动力不足,三是担当不足。从工作上看,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不够完善,政策尺度把握不够准确,方式方法有些简单生硬,对干部教育引导不够及时到位。宁波市把《治理为官不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作为治理庸政、懒政的“利剑”,大力提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特别是对出于公心、大胆改革、尽心尽责,但出现工作失误的干部给予一定的责任豁免,绝不让敢于担当干事的干部劳心又伤心、流汗又流泪,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干事创业。

(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16年,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宁波市始终坚持严肃党纪党规,保障政令畅通,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全面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新的进展。

1.紧盯党纪党规,注重落细落实

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党纪党规”活动,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多途径、全方位、立体式地学习、宣传、解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全市上下兴起学习贯彻执行两项法规的高潮,营造了尊崇党章、严明党纪的浓厚氛围。牢牢抓住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不断健全党委主抓直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新提任市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建立集体面谈、逐一约谈、专题点谈等约谈提醒制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责任。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的领导干部,通过谈话函询、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发送廉情通知书、信访建议书、廉情通报等形式抓早抓小进行约谈提醒,防微杜渐。全面实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责任检查,严格“一案双查”,以问责促履责。

2.紧握反腐利剑,保持高压高效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着力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约束,特别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无组织、无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建立纪律审查“大协作”机制,坚持纪律审查力量大整合,有效提高了问题线索的发现能力、纪律审查的突破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协同作战的整体效应。切实改进和强化巡视监督,增加巡视批次、加快巡视频率、提高巡视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巡视利剑震慑作用。全面启动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积极探索市直机关巡查监督,不断延伸巡视监督触角。着力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单综结合,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全覆盖,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3.紧抓制度建设,健全常态机制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宁波市坚持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健全制度与执行制度相结合,出台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有关规定,改革招投标管理体制,明确严格禁止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十种具体行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设行为记录制度,完善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规范津补贴发放。比如,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这一普遍问题,宁波市政府规定,今后所有津补贴都由市人社局一个户头出,任何单位部门都不得自行发放,否则即属违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更加完善,制度“笼子”扎得更紧,刚性约束得到强化,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意识显著增强。建立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机制,着力强化压力传导。建立“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推动”警示教育机制,督促相关单位抓典型、促警示、补漏洞、建机制。宁波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防治腐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

二、2016年宁波党的建设需要进一步重视的若干问题

通过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宁波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精神面貌展现了新气象新变化,赢得广大群众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赏。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管党治党、执行纪律仍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够优化,执行组织纪律不力、严肃问责得不到有效落实,干部“下”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干部正向激励机制还有待强化。

(一)管党治党、执行纪律仍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宽、松、软的问题不解决,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纪不学不知、不敬不畏、不尊不守的问题就不会杜绝;一些党员干部把政治纪律视同儿戏,把组织纪律当成摆设,违纪行为易发多发的现象就仍会存在。首先,纪律建设责任缺位的问题。有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体现“全面”和“从严”的要求,“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党组织把开展纪律教育当成可做可不做的事、“应景”的事,重形式、轻效果,教育缺乏经常性、针对性。有的党组织在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其次,纪律体系不够完备的问题。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党规党纪笼子不断扎紧,但距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立治有体、施治有序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再次,监督执纪不够有效的问题。一些党组织和纪检机关没有把纪律思维贯穿到管党治党、监督执纪具体工作中,不善于运用“四种形态”,执纪不严,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的办法不多,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最后,纪律文化不浓厚的问题。特权意识、人治观念等封建思想,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西方不良观念,好人主义、人情关系等庸俗习气,不同程度影响和破坏纪律文化的生长根基。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够优化

当前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不容忽视的是,有的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动力不足、火力不够、效力不实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甚至有的党员将思想重视停留在“表面功夫”,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党员把行动落实止步于“口头承诺”,嘴上一套漂亮说辞、实际一套另类做派;有的党员视制度规范为“稻草人”,置刚性约束于不顾、置所作所为于失管。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一些基层党组织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不能正常开展组织生活。比如,在农村党组织中,最多的理由是农活太忙、党员年龄老化、外出流动党员太多,以至于不能、不便开展组织生活。在机关党组织中,最多的理由是业务工作繁忙,难以开展组织生活;或者错误地认为,做好业务工作就是开展好了组织生活,等等。

(三)执行组织纪律不力、严肃问责没得到有效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的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问责或者问责不力。在宁波市直机关,有的干部未经审批因私出国旅游;有的干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有的单位违规发放交通和通信补助、公交IC充值卡、加油充值卡、购物卡以及实物;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未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有的班子成员配合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有的领导干部对问题视而不见,做“老好人”、当“甩手掌柜”;有的单位对违纪问题的处理措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罚酒三杯”、不痛不痒,或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只闻雷声、不见下雨,最后不了了之。问责是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手段,不能感情用事,要坚决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才能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才能增强广大党员对制度的敬畏之心。要始终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只有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严肃实施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才能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四)干部“下”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能“上”不能“下”,一直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难题,当前,这个问题也并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首先,观念转变之难。从干部层面看,受传统“官本位”思想影响,少数干部碌碌无为却难以受到惩戒,存在“铁交椅”现象;从社会层面看,群众普遍认为“违法违纪才下来,下来的必然违法违纪”,对“下”的干部用另类眼光看待;从组织层面看,少数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存在畏难心理,怕得罪人,不敢动真碰硬,导致干部难“下”。其次,标准认定之难。目前,推动干部“下”的标准定性的多、定量的少,干部考核的方法和手段比较单一,对什么样的干部要“下”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再次,渠道畅通之难。对发现的“带病”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适当调整,让干部“下”得科学、“下”得合理,仍然需要继续探讨。最后,后续管理之难。对调整下来的干部,决不能一“下”了之,必须加强后续教育管理,这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保障。对“下”的干部,要谈心谈话,帮助疏导抵触情绪,使其放下包袱、打消顾虑,重整旗鼓、轻装上阵。对能力明显不足的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对缺乏担当精神的干部,可以选派到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岗位进行锻炼。及时掌握干部“下”之后的表现,对成绩突出、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重新任用,真正让“下”的干部看到“上”的希望。

(五)干部正向激励机制还有待强化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任务重、矛盾多、困难大,需要党员干部主动担当、迎难而上。但由于正向激励及保护机制不健全,干部普遍面临着“不干怕问责、干多怕出事”的难题,滋生了“只要不出事、宁可少干事”等消极情绪,一些能干事、会干事、有一技之长的干部甚至出现了离职倾向。干部由机关向社会流动虽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干部队伍人心不稳、干部人才流失,无疑也会影响党的事业发展。干部正向激励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激励理念人本管理意识不够,讲服从多、讲关爱少。有的考核奖励搞大锅饭,多干少干差别不明显,评优评先搞轮流坐庄。②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各自为政多、整体谋划少。比如,各地都推行了干部目标责任制度考核,但考核指标往往不够量化,目标激励效果打折扣。③激励手段相对单一,大呼隆措施多、针对性办法少。特别是很少结合干部的个性和能力特点,对其职业生涯发展进行规划,导致激励效果不佳。④激励执行缺乏刚性,口头喊得多、行动落实少。执行随意性比较强,什么时候搞、什么方式搞,重点激励哪些对象,全凭领导个人说了算。比如,中央大力提倡使用敢于担责的干部,但有的地方干部使用却一味求全责备,对个性鲜明、棱角突出、敢冲敢闯的干部,不敢放手使用或大胆提拔。

三、2017年党的建设展望及对策建议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2016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2017年,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将是党的建设的重点所在。

(一)进一步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下功夫

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更是所有党员必须严肃担当的政治责任。对于各级党组织和所有党员来说,只有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认同和高度的政治自觉,才能通过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首先,要健全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在宁波市层面,要总结提炼已有的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践做法和成熟经验,将其上升到制度的高度,以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起到规范性的约束作用。宁波的基层党建工作在全国全省都走在前列,在党中央对党内政治生活日趋重视的当下,在健全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方面,同样应该走在前列。同时,宁波市要加强各项制度规范的执行效力,切实把制度的力量转化为生动的实践,努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把警示教育、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好制度、好做法坚持下去。针对宁波市各级党组织普遍存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不够到位的问题,要健全制度建设,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同志,在思想交锋、互帮互勉中相互教育、相互警醒。

(二)进一步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见成效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对强化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提供了重要遵循。这几年,宁波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积累了不少经验。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2016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把民主集中制坚持好。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切实搞好。其次,要把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好。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再次,要把巡视作用发挥好。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紧扣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增强巡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监督的无处不在实现纪律的无处不严。最后,要把纪委监督职责履行好。各级纪委要严字当头,强化自身监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进一步在完善干部正向激励机制方面做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的精气神。在全面从严治党大背景下,如何完善干部正向激励机制,构建推动干部勤勉干事、担当干事、激情干事的动力机制,成为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1.大力选拔任用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

严格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大力选拔敢抓敢管、实绩突出的干部,以良好用人导向来激励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制度,建立差别化、合理化的考评体系,不让敢负责、勇担当的干部吃亏。坚持和完善竞争性选拔机制,改进破格提拔程序,努力为更多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提供平台。

2.深化改革职务职级并行制度

根据实际工作的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和资格条件,分类设置与职务对应的职级层次,改变简单按职务套用职级的做法,形成新的职级体系。

3.建立干部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制度

根据干部职业愿景和履职潜力,结合单位岗位资源和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个体培养档案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明确职业目标建议、能力素质要求和个人努力方向。

4.建立干部身心关爱与荣誉激励机制

把荣誉表彰与经济激励、职务激励有机结合起来,使受到不同层面表彰的对象,可享受不同标准的津贴或工资待遇。

5.探索建立允许试错、保护干部机制

主动为敢担责、能干事的干部公开正名、撑腰打气,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当干部被误解、误读、误判时,组织上应及时查证、及时澄清、主动发声。最后,建立干部激励政策督查问责机制。把干部正向激励政策执行落地纳入组织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强化刚性执行约束。

(四)进一步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方面动真格

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问责制已经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用问责制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必须把握好权力、责任、担当的关系,必须靠制度压实责任、落实责任,切实让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地生根。一些地方和单位之所以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只有靠制度压实责任、落实责任,才能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良好局面。

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必须真抓严管、狠抓落实,把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用起来,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担当精神的试金石。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能不能担当、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必须强化执行力、彰显震慑力。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实事求是、依法公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

[2]本书编写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读本[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

[3]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作者单位:宁波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