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中东伊斯兰国家的文化外交(国际战略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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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美国文化外交的开始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准备阶段

美国政府着手实施文化外交首先是从拉丁美洲开始的。美国与拉丁美洲同处西半球,联系极为密切。从美国建国时起,拉丁美洲很长时期内都是美国的外交重点之一。到1823年,美国时任总统门罗在国情咨文中向世界宣布了美国对拉丁美洲的政策立场,即“门罗主义”,从而在理论上为美欧大陆之间画出了一条界线,而拉美国家对这位北方强邻却怀着极其复杂的心理。美国和拉美多数国家摆脱殖民统治的时间相差几十年,但是在发展上与拉美国家形成鲜明对比的美国势必成为拉美地区许多人羡慕、钦佩和效仿的对象。此外,拉美国家独立后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维护国家免遭西半球之外国家的干涉。因此,它们很希望借助这个北方强邻的“保护”维护自己的独立,这些都是在历史上美国与拉美国家能够维持在一个地区组织内的原因。然而,美国和拉美国家在文化上很难相容。如在拉美独立战争期间,美国政府许多要人认为拉丁美洲不会得到自由,他们把天主教的迷信、西班牙专制制度的遗产和种族融合的人口说成是实现进步和自由的严重障碍。如杰斐逊曾直言不讳地宣称,西班牙美洲“处在极其黑暗的愚昧之中,深受偏执和迷信的影响”,因此,“就像孩子一样不能自治”,他只是希望用“军事独裁”取代现存的西班牙统治Michael H. Hunt, Ideology and U. S. Foreign Polic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7, pp.100-101.。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当时的美国国务院把美国与其南部邻邦的关系看作是文化落后的问题。如副国务卿萨姆纳·韦尔斯在一次会议上谈道,拉美政治动荡的基本原因是这一事实,即“盎格鲁—撒克逊人在政府学和人的生活上具有六七百年的教育和训练”,而命运不幸的美洲共和国缺乏政治“见习期”,这就使这些国家“不可能吸取构成自由政府之结构的基础的理论、原则和精神”。另一位官员查尔斯·汤姆森认为,美国对拉美地区的国家拥有“某种道义上的委托管理,也就是一种文化上的委托管理”Frank A. Ninkovich, The Diplomacy of Ideas U. S. Foreign Policy and Cultural Relations 1938-1950,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 p.30.。显而易见,美国人无疑想要用自己的文化重塑处于“落后”状态下的拉丁美洲,这是美国最终采取官方行为来加强对拉美地区文化输出的根本原因王晓德:《拉丁美洲与美国文化外交的起源》,《拉丁美洲研究》2007年第3期。

1889年10月,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了有17个国家参加的第一次泛美洲会议。此次会议的形式非常特别,美国政府特意让各国代表以一边开会一边在美国观光的方式进行。目的就是让美洲各国代表能够亲自了解美国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会议的一位代表这样描述他的体会:这种方式,促进了彼此之间更进一步的了解,这样有助于化解曾经的隔阂与矛盾J. Manuel Espinosa, Inter -American Beginnings of U. S Cultural Diplomacy, 1936-1948, Washington D. C., Department of State Publication, 1976, p.12。转引自郑欣然《二战时期美国对拉丁美洲的文化外交》,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2007,第13页。

1890年4月14日,泛美洲同盟成立。该同盟的成立为美洲国家之间进行文化与教育交流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其中在第四次(1910年)、第五次(1923年)和第六次(1930年)的泛美洲会议中,与会代表对美国与拉美国家间的教育与文化交流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此外,洛克菲勒基金会(Rockefeller Foundation)和卡内基基金会(Carnegie Foundation)都为美国在拉美国家的教育和文化交流提供了大量资金,促进了项目的发展。截止到1930年,美国已经与拉美国家缔结了20多个有关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协议或条约。

但另一方面,美国也在拉丁美洲的矿山、榨油业、工厂、公用事业、农场、银行等领域进行了经济投资许海山:《美洲历史》,线装书局,2006,第206页。,从中获取大量利润。这种投资,加深了对拉美的掠夺,引起了拉美人民的仇视。1929年,在美国爆发了资本主义世界空前的经济危机。在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最严重的时刻,其与拉丁美洲的贸易和投资额大幅下降,同时英、德、日、意等也在争夺拉美市场。这一时期,德、意、日三国利用拉美国家对美国的仇视情绪,在拉美为自己造势。其中德国充分利用各种机构开展有关“大德意志”思想的宣传活动,包括外交使团、出版机构、科研机构、无线电广播、学校以及旅行团等。同时,德国还建立了妇女、青年、文化、体育等各种团体来接触广大拉美民众,从而扩大影响。在拉美的德国企业,如西门子公司和各个银行等,被要求从其所获利益中抽出10%以内的款项洪育沂:《拉美国际关系史纲》,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6,第95页。,作为以上活动的资金。1938年1月,柏林的一家报纸《攻击报》(Der Angriff)刊登文章说:“拉丁美洲人民已经感觉到,要想摆脱美国的统治,必须得到意大利与德国的支持。”李春辉:《拉丁美洲史稿》(上册),商务印书馆,1983,第270页。

面对此种情况,美国迫切需要与拉美国家改进关系。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总统作为一个现实主义政治家,已意识到传统的炮舰政策无济于事,必须缓和拉美人民的仇美情绪,于是积极推广睦邻政策(Good Neighbor Policy)。

1936年12月,在美国政府的积极号召下,泛美洲国家维护和平会议在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Buenos Aires)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围绕美洲国家之间如何加强文化关系而展开,并最后通过了由美国政府代表团提议的《促进美洲国家文化关系公约》。这可以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文化关系公约。美国是第一个在该公约上签字的国家。这同时也意味着美国政府开始着手进行文化外交策略的准备工作。美国国务院首席历史学家曼努埃尔·埃斯皮诺萨(J. Manuel Espinosa)指出:“提出并最终签署这个条约表明发展与其他国家的文化关系这种方式第一次正式并入美国政府的政策中。也表明,美国在与拉美国家关系中将文化交流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以促进相互的文化理解。”J. Manuel Espinosa, Inter -American Beginnings of U. S Cultural Diplomacy, 1936-1948, Washington D. C., Department of State Publication, 1976, p.85。转引自郑欣然《二战时期美国对拉丁美洲的文化外交》,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2007,第13页。同时,这也是美国政府首次尝试在经济上支持国际文化交流项目。

(二)文化关系司的建立

1938年,为响应罗斯福总统的睦邻政策和履行《促进美洲国家文化关系公约》,同时对抗纳粹德国、法西斯意大利和帝国主义日本的反动宣传,拉美文化研究者萨姆纳·威尔斯(Sumner Welles),也是时任国务卿科德尔·赫尔(Cordell Hull)的助理,说服国务院和罗斯福总统去增加一个全国性的文化关系机构,后来建议该机构所涉及的内容中,大写“culture”中的头两个字母“CU”,以表示广义的文化,而非意识形态方面“狭义”的文化。而且为使得大使和国会消除疑虑,他和国务卿赫尔强调机构只做5%的工作,剩下的交给私人和学术机构去做Richard T. Arndt,“Rebuilding America's Cultural Diplomacy”, Foreign Service Journal, 2006, p.39.。5月23日在美洲文化合作会议(The Meeting on Inter-American Cultural Cooperation)上,美国的第一个文化外交机构——文化关系司(Division of Cultural Relations)终于成立。在文化关系司的成立仪式上,当时国务院代表这样描述了其任务目标:“向政府领导层提供建议以开始并执行有组织的、合作性的长期的努力,从而加强美国与其他国家的文化关系。”Culture Diplomacy and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 Survey, Woodrow Wilson School, Prinction University, p.2.这是美国第一个官方负责对外文化关系的机构,也是美国文化外交官方活动的开始。但是这种活动当时仅限于拉丁美洲,后来才逐渐扩大到中东和中国。可以说,美国文化外交的最开始是以文化关系司为官方领导机构、以拉美地区为基础的,然后逐渐开始向亚洲和欧洲国家进行渗透的,比如,文化关系司之后设立了专门的中国项目。

美国也是继法国、英国等国家之后,又一个文化外交的主要实施国。

(三)美国开展文化外交的方式

在文化关系司成立之前,美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文化活动主要由私人和民间机构资助并组织进行。当时政府对文化活动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因而美国自由主义信条中也包含文化自由这一条Frank Ninkovich,“The Currents of Cultural Diplomacy: Art and the State Department, 1938-1947”, Diplomacy History, 1997, p.216.。随着文化关系司的成立,美国政府正式参与到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文化活动中。但这并不是说政府将会全权包揽文化活动,威尔斯和赫尔强调政府只做5%的工作,也就是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私人组织和民间团体进行适当的引导,以服务于美国的国家利益。

具体的执行方式是:美国政府通过文化关系司向私人组织和民间团体提供意见或建议,为他们的文化交流活动指明方向和目标。文化关系司负责协调各个项目和各个活动,并做出统筹安排,以避免不必要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浪费。再者,由于文化关系司的经费很有限,因而美国政府主导的文化外交初期主要是由文化关系司提供联络、组织等服务,在资金方面主要还由私人团体和民间机构负责。

文化关系司的第一位司长本·彻林顿(Ben Cherrington)正是这样认为的:“文化关系司是美国私人机构和民间团体与拉美国家政府的交流和协调中心。”Gellman Irwin, Good Neighbor Diplomacy: United States Policies in Latin America, 1933-1945, Baltimore and London: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9, p.145.除了做统筹协调工作之外,文化关系司也会亲自参与一些交流的活动,比如,邀请拉丁美洲国家的领导人和学者到美国进行访问交流,并为他们提供在美国大学、政府等地接受培训学习的机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