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治中心的建立
政治中心是首府城市与普通城市的最大区别之一,政治中心的地位将促进与其政治功能相关的城市建设活动,包括行政办公场所、官员衙署、兵营等公共设施,以及为流动人口服务的相关设施的建造等。
一 吐蕃王朝定都拉萨
公元633年,松赞干布从现拉萨城区以东的墨竹工卡迁都拉萨,建立吐蕃王朝,由此开启了拉萨作为都城的历史,并逐渐建造符合都城功能的各类设施。在吐蕃王朝两百余年的时间内,主要的建造工程围绕着行政、宗教、居住、商业活动而展开。尽管吐蕃王朝强盛时期所管辖的人口规模很大,但拉萨城市人口却维持在较小的规模,这与西藏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农牧物产生产率较低等因素有关,因而城市的供养能力和集聚能力有限。因此,除最初建造的布达拉宫(红宫)外,基本没有新的行政办公类建筑,而住宅、商铺、旅社、寺庙则逐渐因本地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增加而相应增加。
松赞干布统治时期仅有20年的时间,但在这20年中,拉萨建造了规模宏大的红宫,以及大昭寺、小昭寺等保留至今的著名寺庙,特别是随着大昭寺的建造,在它周围形成了兼具转经与商业功能的八廓街的雏形,为拉萨作为行政、文化、商业中心,也为拉萨城市格局奠定了基础。此后各世赞普仍有建设,特别是在公元9世纪赤祖德赞时期,在拉萨城的东、南、北三面修建了嘎如、木如、嘎瓦、嘎瓦韦、陈康、陈康寺等寺庙,形成了拉萨城的轮廓。
尽管吐蕃王朝结束后,西藏的行政中心先后转移到萨迦、乃东、日喀则等地,这些地区虽然具有一定的建城条件和特殊的宗教或政治因素,但总体上看它们的建城条件均逊于拉萨,因此17世纪中期甘丹颇章政权将都城定在拉萨,既有既定的政治和宗教格局的影响,也有良好的建城条件的因素。
二 甘丹颇章政权定都拉萨
(一)五世达赖喇嘛时期的营建活动
1642年,五世达赖喇嘛建立甘丹颇章政权,拉萨重新成为西藏的中心。
五世至八世达赖喇嘛时代是西藏历史上风云变幻而又影响未来的重要时期,是一个内部政治宗教结构逐步成形,同时与中央政府关系深化和制度化、与蒙古部落关系错综复杂的时期。五世达赖喇嘛时期拉萨城市获得迅速发展,到八世达赖喇嘛时期拉萨老城区基本成形。直到西藏和平解放,拉萨老城的面积和人口都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五世达赖喇嘛是西藏历史上富有政治远见和能力的宗教领袖,被称为“伟大的五世”。他与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联合统一西藏,建立甘丹颇章政权,又在清朝建立不久进京觐见顺治皇帝,加强与中央政府的联系。1652年五世达赖喇嘛进京觐见时,顺治皇帝专门在北京修建了黄寺供其驻锡。1654年他返藏途中,顺治帝赐金印金册予以册封,确立了达赖喇嘛在西藏的宗教领袖地位。
五世达赖喇嘛时期最重要的营建工程是筑造布达拉宫。1645年五世达赖喇嘛下令修建布达拉宫,作为其居住和理政的场所,1653年布达拉宫白宫竣工。1682年五世达赖喇嘛圆寂后,第悉桑结嘉措主持建造了布达拉宫红宫。在五世达赖喇嘛身前和身后共历时十余年,完成了布达拉宫这组巍峨庄严的伟大建筑,它是西藏政教合一体制的最典型的物化表现,是西藏高超的建筑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拉萨城市景观的重要支点。
五世达赖喇嘛时期还建造了一些贵族宅邸,如他为蒙古部落首领固始汗建造的宅邸(桑珠颇章大院),不过这一时期更多的是围绕大昭寺逐渐建造的各类民居和商铺,拉萨城区的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都所有增加。
(二)五世达赖喇嘛以后的营建活动
五世达赖喇嘛之后,拉萨城内各类建筑继续被建造,使得拉萨城区在大昭寺和八廓街地区及布达拉宫地区以外,还向外围进行了局部扩展,主要是修建了与达赖喇嘛活动有关的园林,如六世达赖喇嘛时期修建的宗角禄康、七世达赖喇嘛时期修建的罗布林卡,这些令人心旷神怡的优美园林,至今都是拉萨的瑰宝。
自七世达赖喇嘛起,历世达赖喇嘛家族都在拉萨拥有宅邸,这些宅邸被称为“尧西府”,是最高一级贵族的院落。除了达赖喇嘛家族的宅邸,在八廓街附近还陆续建造了一些贵族家宅。在西藏和平解放前,拉萨老城内保留有48座贵族大院。
在拉萨老城区的各类建筑中,尧西府和其他贵族宅邸是十分独特的,它们直接与拉萨政治中心的地位紧密相关,但由于贵族总数不多,因而其所占的比重并不太高,大量的建筑是普通民宅、商铺。不过,在老城区内纯粹的商铺并不太多,大多是商住合一的建筑,底层为商铺,二、三层为仓库或居室。这些设施虽不直接与行政中心功能发生关系,但却是为包括贵族和行政人员在内的所有居民服务的,是拉萨老城区综合功能的组成部分。
三 驻藏大臣制度的确立与延续
五世达赖喇嘛定都拉萨后,开创了拉萨重新作为行政、宗教和商业中心的时代,直到他1682年圆寂,拉萨度过了四十年和平安定的时光。但是,在五世达赖圆寂后的半个多世纪中,西藏充满权力争斗与社会跌宕,拉萨各种势力的角逐也十分激烈,特别是西藏地方势力和中央政府、蒙古部落的关系错综复杂,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推动着中央政府加强对西藏的治理,规范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关系,以及西藏地方政权的结构。
第一,第悉与汗王之争。拉萨政坛最初的争斗始于第悉桑结嘉措与郡王拉藏汗之间,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拉藏汗执杀桑结嘉措,之后清政府封拉藏汗为“翊法恭顺王”。在拉藏汗向清政府奏禀假喇嘛、谋反等罪名下,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及桑结嘉措之妻被押解进京,1707年拉藏汗另立了新的六世达赖喇嘛意希嘉措,在位11年,经历了一个由蒙古势力主导的短暂时期。由于西藏局势特殊,清政府认为不便由拉藏汗独掌西藏事务,便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派侍郎赫寿前往西藏协同拉藏汗办理藏事,这是驻藏大臣制度的酝酿与肇端。
第二,汗王被杀、七世达赖喇嘛坐床、噶伦制度建立。尘埃甫定动荡又至,1717年拉藏汗被来自新疆的蒙古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的军队所杀,在此情况下,康熙皇帝先后两次派兵平息西藏局势,平定准噶尔之乱,定乱之后于1720年七世达赖喇嘛从青海被迎请至拉萨坐床。1721年清政府在西藏设立噶伦制度,由三名(后增设两名)噶伦共同执政,命拉藏汗女婿康济鼐为首席噶伦,总管西藏事务,办公地点在大昭寺南门楼上。
第三,康济鼐被杀、卫藏战争爆发。由于各噶伦之间的内讧,1727年总理西藏事务的康济鼐被杀,另一噶伦、前拉藏汗的秘书颇罗鼐从后藏起兵平定局势,攻入拉萨,史称卫藏战争。在持续了一年的卫藏战争结束后,清政府封颇罗鼐为贝子,总理西藏事务,乾隆四年(1739年)又将其封为郡王。直到1747年去世,二十年中颇罗鼐与中央政府一直保持良好的关系,但同时西藏郡王独掌权力的局面也逐渐生成。
第四,驻藏大臣制度和噶厦政府的设立。在18世纪早期社会跌宕、安定初成的时期,自康熙皇帝起就在考虑加强对西藏的治理问题,终于在卫藏战争后的雍正五年(1727年),清政府一方面在西藏地方设立郡王制度,另一方面在中央政府层面设立驻藏大臣制度,任命内阁学士僧格、副都统马喇为驻藏大臣,但直到1750年颇罗鼐之子郡王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事变之前,驻藏大臣的管理尚不深入。事变后,清政府命策楞携新任驻藏大臣班第及纳穆札尔等人对西藏地方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包括废除郡王制,授权七世达赖喇嘛参与管理西藏行政事务,成立噶厦地方政府,噶厦政府的噶伦要按照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的旨意行政等。1751年,清政府准允了几位驻藏大臣奏禀的《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十三条,明确了驻藏大臣的地位、职权及其与达赖喇嘛和噶厦政府的关系,理顺了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关系,确立了中央政府在西藏的权威,加强了对西藏的直接统治,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驻藏大臣设立以前,清政府在中央和西藏地方层面分别设立了管理体制:
在中央政府层面,通过管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理藩院管理西藏事务,理藩院内有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个直属机构,以及唐古特学、内馆、外馆、木兰围场、托忒学、蒙古官学、喇嘛印务处、俄罗斯馆、则例馆等附属机构,其中喇嘛印务处直接与西藏相关。1727年,中央政府设立驻藏大臣制度,直接掌管西藏事务。
在西藏地方层面,中央政府先实行委派蒙古汗王,通过地方政府下设的第巴管理地方政治事务、达赖喇嘛管理地方宗教事务的体制。1720年七世达赖喇嘛坐床后,中央政府废除了汗王及第悉制度,设立噶伦制度。1727年康济鼐被杀后封颇罗鼐为郡王,掌管西藏事务。1750年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事件后,清政府废除郡王制,在西藏设立噶厦制度,完成了西藏地方政权的制度设置。直到清政府覆亡的一百余年间,驻藏大臣制度和噶厦制度在西藏稳定实行,形成了由噶厦政府秉承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指示、共同管理西藏事务的体制。
自1727年雍正时期设立驻藏大臣制度,直到中华民国建立,158年间清政府共派遣驻藏大臣173人次,其中办事大臣90人次,实际到任83人次;帮办大臣83人次,实际到任68人次。扣除重任、复任、擢职者,清政府共派遣驻藏大臣136人,实际到任114人。从京城到拉萨路途遥远,一般要两个月左右时间才能到藏,甚至还有一些驻藏大臣刚入藏就因身体不能适应而离世。
驻藏大臣制度是中央政府管理西藏事务的重要措施,此后西藏的重要事务均由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和班禅共同管理和决策,特别是1750年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事件之后,驻藏大臣职权逐渐扩大、体制进一步完善,在维护国家主权、抵御外侮、平定内乱、安抚民众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驻藏大臣制度对拉萨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影响可以归纳为如下方面。
第一,保障城市发展的社会稳定作用。驻藏大臣设立以来,其职权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1727~1751年为职权雏形时期,这时清政府对驻藏大臣的职权尚无明确规定,而当时西藏事务基本由郡王颇罗鼐掌管,驻藏大臣很少直接插手西藏行政事务。1751~1789年为职权扩大时期,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事件后,清政府意识到西藏事务由郡王一人掌管的弊病,允准了驻藏大臣们奏禀的《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十三条,决定设立噶厦政府,授予七世达赖喇嘛参与政府的权利,要求噶厦政府根据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的指示行事。各级官员的任免、军事指挥等权力也须听命于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1789~1845年为职权完善时期,以廓尔喀战争为始,对无所作为的驻藏大臣予以整顿,并在1792年第二次廓尔喀战争后,拟定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了驻藏大臣的行政人事权、宗教监管权、军事权、司法权、外事权、财税权,系统阐述了驻藏大臣的职权和责任,空前提高和完善了驻藏大臣的职权,是中央政府在西藏施政达到成熟阶段的标志,对拉萨社会的安定和有序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扩展城市发展空间的作用。主要是札什兵营和鲁布衙门的建造,拓展了拉萨城区的面积。
1.札什兵营的建造引导城市向北扩展
在1720年平定准噶尔侵藏之后,清政府在西藏设兵丁3000人,后来增至4000人,驻守各主要关隘,还在驿道上设置了一些驻军粮台塘汛,以供军需,留兵驻藏也开始成为惯例。雍正初年由于补给问题曾大量裁兵,只保留1000名兵丁驻扎昌都。卫藏战争后,清政府在西藏增兵,留驻两千名川陕兵驻守前后藏、一千滇军驻守昌都。雍正十一年(1733年)在准噶尔部被彻底平定后,鉴于驻军供给不足的问题,清政府将驻藏清兵裁撤至五百人,三年一换。经过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事件、两次廓尔喀战争后,清军在主要关口、驿道部署兵力,逐渐形成了以清绿营兵为主要力量的全藏防卫系统,清兵还担负督率、教演、训练各地土兵的任务。
拉萨地区是清军的主要驻扎地之一,长期驻守驻藏官兵,最多时是在1727年的卫藏战争时期,南北两路清军会师拉萨,当时在拉萨的清军有6500人。驻藏大臣制度设立后,有500名官兵驻守拉萨。根据驻藏大臣制度,驻藏大臣衙门要设置武职并配备兵丁。18世纪末的驻藏大臣福康安奏准衙署内所有人员共计30名,其中大多为武职人员。
在建造札什兵营以前,驻拉萨的清兵与居民混住,由居民供给柴草粮盐,给居民增加了不少负担,甚至还在寺庙附近屠宰牲畜。为有序进行官兵演练,进行必要的生活安顿和正规管理,在驻藏大臣制度设立后的第6年(1733年),雍正皇帝命在札什建造营地。
札什地势平坦,临近水源,曾是和硕特汗廷阅兵的场所,1717年准噶尔兵攻入拉萨后也曾在此扎营,清朝在康熙年间平定西藏后,也将清军驻扎于此。开工前驻藏大臣青保会同颇罗鼐考察了札什平原,最后确定为建兵营的地址,并在颇罗鼐配合下组织建造兵营。
札什兵营于雍正十一年(1733年)五月动工,历时近四个月完工。根据青保向朝廷的奏报,兵营方圆二百丈,有南、东、西三个门,城基宽一丈、高一丈三尺,垛墙三尺,共一丈六尺,均以石砌,城上宽五尺,每门各有一个阶梯,包括粮仓、弹药库等,连同原有21个房间,共建房屋341间,规模很大,驻藏大臣衙署在兵营的前面。
2.鲁布衙署的建造引导城市向西南扩展
驻藏大臣衙署始位于八廓北街的冲赛康大院(札康大院),后逐步移至甘丹康萨、札什兵营和老城内,19世纪末再次移到大昭寺西南方向、宇拓桥以南的鲁布一带,衙署内有办公楼、居住区、警卫队营区。鲁布衙署的建造,充实了原本比较空旷、有零星贵族宅邸和其他建筑的西南部区域,使老城区的空间格局发生一些改变,城区的规模也有所扩大,但从总体上看,鲁布衙署的建造对于老城格局的改变影响有限。
第三,促进形成多元文化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汉族文化的进入和汉藏文化的融合。驻藏大臣制度建立后,清朝官员和兵丁带来了内地汉族文化,在札什兵营表现得尤其明显。
在札什兵营建造后的数十年内,札什区域由功能单一的兵营和衙署,逐渐演变成一个汉藏结合的功能综合的小镇,人口构成也由官员和兵丁扩展为官员、兵丁、家眷、寺僧、商人等,除兵营外还有民宅、商铺、寺庙等建筑。清军多雇佣藏族妇女做一些日常服务,因此也有一些清兵与藏族妇女往来或通婚,逐渐与当地居民和当地文化相融合。
关帝庙是通过驻藏官兵将内地文化带到西藏的典型例证。自康熙年间清军驻扎拉萨后,札什兵营内就建造了供清兵祭拜的关帝庙。乾隆五十七年(1792)驻藏大臣和琳组织修缮了这座关帝庙。同年,清军又在布达拉宫西面的磨盘山上建造了另一座关帝庙,以纪念清军驱逐廓尔喀入侵。磨盘山关帝庙建成后,成为驻藏官员、士兵、内地商人及其家眷祭拜及祈愿之所,至今磨盘山关帝庙还保护完好。然而,随着磨盘山关帝庙的建成和兴盛,札什城关帝庙则逐渐颓败,后来在它的基础上建造了供奉护法天女的扎基寺。
四 蒙古势力的影响
历史地看,蒙古势力对西藏的影响由来已久,从萨迦王朝到五世达赖喇嘛时期的四百年中,蒙古与西藏有三个关系紧密的时期,即阔端和忽必烈与萨迦王朝时期、俺答汗与三世达赖喇嘛时期、固始汗与五世达赖喇嘛时期,其中萨迦王朝时期的活动中心在萨迦一带,三世达赖喇嘛时期的活动中心在拉萨、青海和内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时期的活动中心在拉萨,这个时期在西藏城市发展史上的最大意义,是形成了此后三百多年拉萨作为西藏中心城市的格局和功能,推动了拉萨城市的进一步发展。
1247年,萨迦王朝班智达贡嘎坚赞(萨班)与蒙古王子阔端在凉州会谈,既向蒙古部落传播佛法,也力劝西藏各部接受蒙古及元的统治,西藏由此纳入中国版图,萨迦派成为西藏各教派之首。1251年萨班和阔端先后逝于凉州,1252年萨迦派继承人八思巴致函西藏各地高僧,不仅重申了萨迦派的首领地位,而且规定了僧人超乎世俗的特权,宣告了他奉蒙哥汗旨意协助官员入藏清查人口、划分行政区域等事项。元朝建立后,八思巴被忽必烈奉为国师,负责宣政院事务,总领全国佛教,他还为蒙古人创立了八思巴文,对蒙古地区及全国的宗教、文化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元代还在西藏设立驿站,加强行政管理,促进了西藏的统一和稳定。
1578年,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接受蒙古土默特部俺答汗的邀请,在青海湖畔新建的仰华寺与俺答汗会面,被俺答汗赐予索南嘉措达赖喇嘛称号。三世达赖喇嘛随后在青海、甘肃、内蒙古的蒙藏人士中传播藏传佛教,格鲁派也成为在蒙古诸部中强制信奉的宗教。1587年在俺答汗病重时,三世达赖喇嘛专程从返藏途中北上,在青海建造了一座寺庙,即塔尔寺的前身。在俺答汗的葬礼上,三世达赖喇嘛受到蒙古贵族的普遍欢迎,但他不幸于次年圆寂在赴察哈尔部传教的途中。由于藏传佛教在蒙古部落中的传播,以及蒙藏之间密切的关系,俺答汗的曾孙转世为四世达赖喇嘛。三世达赖喇嘛和俺答汗时期的蒙藏交往,不仅在蒙古诸部落中深入传播了佛教,也得到了蒙古势力对格鲁派的支持,有助于确立格鲁派在西藏各教派中的中心地位,也再一次奠定了西藏政教合一体制的基础。
1642年,在蒙古和硕特部落首领固始汗的支持下,五世达赖喇嘛在拉萨建立了甘丹颇章政权,由固始汗执掌西藏行政事务,五世达赖喇嘛领导西藏宗教方面,直到1717年固始汗曾孙拉藏汗被杀、西藏地方政权建立,固始汗家族在以拉萨为中心的西藏统治长达七十余年。在这七十余年中,固始汗家族先后居住在拉萨城中的桑珠颇章、甘丹康萨和班觉热丹藏王府,每座建筑都精美坚固,目前桑珠颇章大院仍旧完整保存。除了住宅,蒙古部落还有兵营和其他附属设施,但这些现已遗存很少且多不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