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历程与意义
中国与新加坡于1990年10月3日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此后,中新经贸合作发展迅速。2013年和2014年,中国连续两年成为新加坡最大贸易伙伴,新加坡连续两年成为中国第一大投资来源国。2015年11月7日,中新双方签署“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框架协议,正式启动以重庆为运营中心的第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该项目也是中国和新加坡之间,继苏州工业园区和天津生态城之后的第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20]新加坡与山东、四川、浙江、辽宁、天津、江苏、广东等7省市分别建有经贸合作机制。据中国海关统计,2014年双边贸易额为797.4亿美元,增长5%。其中,中方出口489.1亿美元,增长6.7%;进口308.3亿美元,增长2.4%。1999年10月,中新签署《经济合作和促进贸易与投资的谅解备忘录》,建立了两国经贸磋商机制。双方还签署了《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漏税协定》《海运协定》《邮电和电信合作协议》和《成立中新双方投资促进委员会协议》等多项经济合作协议。近年来,中新金融合作发展迅速,成为两国互利合作的新亮点。201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新加坡金管局在华设立代表处;7月,两国签署中新自贸协定框架下有关银行业事项的换文;10月,新方授予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特许全面银行业务牌照。2013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担任新加坡人民币业务清算行;4月,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在新人民币清算业务正式启动。2013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续签中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扩大至3000亿元人民币/600亿新加坡元,有效期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新加坡市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2014年10月,两国外汇市场正式推出人民币和新加坡元直接交易。[21]
2004年5月举行的第一次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会议上,时任中国副总理吴仪和时任新加坡副总理李显龙同意考虑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新自贸协定”)。2005年10月举行的会议上,时任总理温家宝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一致认为,从长期看,中新自贸协定将惠及两国及本地区,并同意成立联合专家组进行全面研究。两国联合研究于2006年4月启动,以期推动中新自贸协定谈判尽快适时启动。在联合专家组顺利完成研究,表明中新自贸协定从长期看将惠及双方之后,在2006年8月举行的第三次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会议上,时任中国副总理吴仪和新加坡副总理黄根成宣布启动中新自贸协定谈判,时任总理温家宝和新加坡副总理黄根成在当日晚些时候重申了此项决定。联合专家组的报告认为,中新自贸协定将加强两国紧密的经济政治联系,并将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期待通过深化经济一体化并加速经济发展与合作,加强和提高双方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惠及双方消费者和生产者;强调需要通过促进贸易和投资,增加经济和社会利益,提高两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致力于便利和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重申双方将在WTO和《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进行承诺的愿望;以及致力于推动和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22]2008年10月23日,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在北京签署,2009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015年7月21日,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表示,“新中自贸协定已经正式生效很多年,世界已经变了。新的(升级后的)自贸协定将比现有的自贸协定更加全面、包容”;11月6日至7日,习近平主席对新加坡进行国事访问,在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举行会谈时表态,“我们赞成双方在利益平衡基础上务实启动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并力争早日完成,为中新经贸合作注入新活力”,这一表态明确了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启动的基础,为中新经贸合作的未来指明了方向。[23]期间,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新加坡贸工部部长林勋强共同签署了关于同意启动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的换函,双方正式启动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力争在2016年年内结束。对此,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关系学院(The S.Rajaratnam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RSIS)高级研究员胡逸山认为,中新自贸协定过去从最容易的货物贸易开始,“先摘低处的果子”。如今,中国正在加快服务业主导的转型改革,服务业对GDP的贡献率逐渐加大,新加坡也在寻求经济转型,就应该顺应时代的需求和环境的变化,把投资和服务补充到自贸协定中,“争取把高处的果子也摘下来”。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顾清扬预期,中新两国决定开启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将对中国目前正在推进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和RCEP等其他区域性自贸协定的进展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新加坡今后3年还将担任中国-东盟关系协调国,将会在这两个并行开展的谈判中发挥积极作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