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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厦门市城市治理研究的主要经验和启示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涉及如何处理“条条”(部门管理)和“块块”(地区或城市)的关系问题。目前,大家从部门管理角度思考的比较多。但就实践而言,城市是面对老百姓的各类社会经济矛盾最集中的焦点。如果城市治理得好,老百姓直观感受到的国家治理水平也就相应的高。为此,发挥大城市在城市治理、国家治理中的能动作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
扎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厦门实践来看:首先,应该以老百姓的需求为根本,来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和引导城市发展共识。只有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制定老百姓高度认同的城市发展目标,才能起到汇集众人之力、集腋成裘、积沙成塔的作用。
其次,应该以老百姓满意度为导向,来确定城市发展的各项重点任务。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最关键的问题是政府部门能不能“俯下身段”,其资源与工作导向能不能真正落实到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上。要做到这一点,需要走群众路线,想老百姓之所想,急老百姓之所急,使各政府部门愿意付出努力为老百姓减少麻烦。如果在老百姓关心和关注的切身问题上,各部门只想轻松省事,只想回避责任,城市治理能力的提高就会沦为一句空话。
最后,应该以先进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为支撑实现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这三者共同组成的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城市治理现代化是持续不断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广泛的先进信息技术应用相互作用的产物。一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可以拓宽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空间;另一方面,先进信息技术应用又可以倒逼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未来的方向是,政府治理重在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市场治理重在提高市场的专业化水平,社会治理重在维护和激发老百姓的活力与创造力——如果这三方面能实现,我们离城市治理现代化就不远了。